上尊下卑。卑则不得以小观上。尊则恣,恣则轻小物,轻小物则上无道知下。下无道知上。上下不相知,则上非下,下怨上矣。人臣之情,不能为所怨;人主之情,不能爱所非;此上下大相失道也。故贤主谨小物以论好恶。
上尊下卑
人之情,不能亲其所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