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約而弟子辯,法省而民訟簡。是以聖人之書必著論,明主之法必詳事。盡思慮,揣得失,智者之所難也;無思無慮,挈前言而責後功,愚者之所易也。明主慮愚者之所易,以責智者之所難,故智慮力勞不用而國治也。
無思無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