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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Jin, and North-South -> 抱朴子 -> 外篇 -> 逸民 -> 24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昔安帝以玄纁玉帛聘周彥祖。桓帝以玄纁玉帛聘韋休明,順帝以玄纁玉帛聘楊仲宣,就拜侍中,不到。魏文帝徵管幼安不至,又就拜光祿勛,竟不到;乃詔所在常八月致羊一口酒二斛。桓帝玄纁玉帛聘憑藉孺子,就拜太原太守及東海相,不到。順帝以玄纁玉帛聘樊季高,不到;乃詔所在常以八月致羊一口酒二斛,又賜几杖,待以師傅之禮。獻帝時,鄭康成州辟舉賢良方正茂才,公府十四辟,皆不就;公車徵左中郎博士趙相侍中大司農,皆不起。昭帝公車徵韓福,到;賜帛五十匹及羊酒。法高卿再舉孝廉,本州五辟,公府八辟,九舉賢良博士,三徵,皆不就。桓帝以玄纁玉帛安車軺輪聘韓伯休,不到。以玄纁玉帛安車軺輪聘妾伯雅,就拜太中大夫犍為太守,不起。然皆見優重,不加威辟也。若此諸帝褒隱逸之士不謬者,則呂尚之誅華士為凶酷過惡,斷可知矣。」
《後漢書·方術列傳上》: 賜几杖,待以師傅之禮, 《抱朴子·逸民》: 又賜几杖,待以師傅之禮。 《後漢書·方術列傳上》: 待以師傅之禮, 《抱朴子·逸民》: 待以師傅之禮。 《三國志·吳主傳》: 待張昭以師傅之禮, 《群書治要·吳志上》: 權待張昭以師傅之禮, 《太平御覽·禮賢》: 上常待以師傅之禮。 《後漢書·桓榮丁鴻列傳》: 三公並辟,皆不應。 《後漢書·崔駰列傳》: 三公並辟,皆不就。 《後漢書·鄭孔荀列傳》: 三府辟,公車徵,皆不就。 《後漢書·儒林列傳上》: 三府並辟,公車徵,皆辭疾不就。 《後漢書·儒林列傳下》: 州辟,公車徵,皆不就。 《後漢書·獨行列傳》: 公府辟,皆不到。 《後漢書·獨行列傳》: 三府並辟,皆不就。 《抱朴子·逸民》: 公府十四辟,皆不就; 《三國志·田疇傳》: 三府並辟,皆不就。 《三國志·張紘傳》: 公府辟,皆不就, 《太平御覽·伯叔》: 於是三府競辟,皆不就。 《太平御覽·陽狂》: 五辟公府,再辟皆不就, 《抱朴子·逸民》: 公府八辟, 《太平御覽·逸民三》: 公府八辟, 《抱朴子·逸民》: 九舉賢良博士,三徵,皆不就。 《高士傳·姜肱》: 九舉有道,至孝賢良,公車三徵,皆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