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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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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體論:
人主之大患,莫大乎好名,人主好名,則羣臣知所要矣。夫名所以名善者也。善修而名自隨之,非好之之所能得也。苟好之甚,則必僞行要名,而奸臣以僞事應之,一人而受其慶,則舉天下應之矣。君以僞化天下,欲貞信敦樸,誠難矣。雖有至聰至達之主,由無緣見其非,而知其僞,况庸主乎。人主之高而處隩,譬猶游雲夢而迷惑,當借左右以正東西者也。左曰功巍巍矣。右曰名赫赫乎。今日聞斯論,明日聞斯論,苟不校之以事類,則人主囂然自以為名齊乎堯、舜,而化洽乎泰平也。羣臣璅璅皆不足任也。堯、舜之臣,宜獨斷者也。不足任之臣,當受成者也。以獨斷之君,與受成之臣,帥訛僞之俗,而天下治者,未之有也。

2 體論:
夫聖人之修其身,所以御羣臣也。御羣臣也。所以化萬民也。其法輕而易守,其禮簡而易持,其求諸己也誠,其化諸人也深,苟非其人,道不虛行,苟非其道,治不虛應,是以古之聖君之於其臣也。疾則視之無數,死則臨其大斂小斂,為徹膳不舉樂,豈徒色取仁而實違之者哉。乃慘怛之心,出於自然,形於顔色,世未有不自然而能得人自然者也。色取仁而實違之者,謂之虛,不以誠待其臣,而望其臣以誠事己、謂之愚,虛愚之君,未有能得人之死力者也。故書稱君為元首,臣為股肱,期其一體相須而成也。而儉僞淺薄之士,有商鞅、韓非、申不害者,專飾巧辯邪僞之術,以熒惑諸侯,著法術之書,其言云,尊君而卑臣,上以尊君取容於人主,下以卑臣得售其奸說,此聽受之端,參言之要,不可不慎,元首已尊矣。而復云尊之,是以君過乎頭也。股肱已卑矣。而復曰卑之,是使其臣不及乎手足也。君過乎頭而臣不及乎手足,是離其體也。君臣體離,而望治化之洽,未之前聞也。

3 體論:
且夫術家說又云,明主之道,當外御羣臣,內疑妻子,其引證連類,非不辯且悅也。然不免於利口之覆國家也。何以言之,夫善進,不善無由入,不善進,善亦無由入,故湯舉伊尹而不仁者遠,何畏乎驩兜,何遷乎有苗,夫奸臣賊子,下愚不移之人,自古及今,未嘗不有也。百歲一人,是為繼踵,千里一人,是為比肩,而舉以為戒,是猶一噎而禁食也。噎者雖少,餓者必多,未知奸臣賊子處之云何,且令人主魁然獨立,是無臣子也。又誰為君父乎。是猶髠其枝而欲根之蔭,揜其目而欲視之明,襲獨立之迹,而願其扶疏也。

4 體論:
夫徇名好術之主,又有惑焉。皆曰為君之道,凡事當密,人主苟密,則羣臣無所容其巧,而不敢怠於職,此即趙高之教二世不當聽朝之類也。是好乘高履危,而笑先僵者也。易曰:機事不密則害成,易稱機事,不謂凡事也。不謂宜共而獨之也。不謂釋公而行私也。人主欲以之匿病飾非,而人臣反以之竊寵擅權,疑似之間,可不察歟,夫設官分職,君之體也。委任責成,君之體也。好謀無倦,君之體也。寬以得衆,君之體也。含垢藏疾,君之體也。不動如山,君之體也。難知如淵,君之體也。君有君人之體,其臣畏而愛之,此文王所以戒百辟也。夫何法術之有哉。

5 體論:
故善為政者,務在於擇人而已,及其求人也。總其大略,不具其小善,則不失賢矣。故曰:記人之功,忘人之過,宜為君者也。人有厚德,無問其小節,人有大譽,無訾其小故,自古及今,未有能全其行者也。和氏之璧,不能無瑕,隋侯之珠,不能無纇,然天下寶之者,不以小故妨大美也。不以小故妨大美,故能成大功,夫成大功在己而已,何具之於人也。今之從政者,稱聖賢則先乎商韓,言治道則師乎法術,法術之御世,有似鐵轡之御馬,非必能制馬也。適所以梏其手也。

6 體論:
人君之數至少,而人臣之數至衆,以至少御至衆,其勢不勝也。人主任術而欲御其臣無術,其勢不禁也。俱任術則至少者不便也。故君使臣以禮,則臣事君以忠,晏平仲對齊景公,君若弃禮,則齊國五尺之童皆能勝嬰,又能勝君,所以服者,以有禮也。今末世弃禮任術之君之於其身也。得無所不能勝五尺之童子乎。三代之亡,非其法亡也。御法者非其人也。苟得其人,王良、造父能以腐索御奔駟,伊尹、太公能以敗法御捍民,苟非其人,不由其道,索雖堅,馬必敗,法雖明,民必叛。

7 體論:
奈何乎萬乘之主釋人而任法哉。且世未嘗無賢也。求賢之務,非其道、故常不遇之也。除去湯、武聖人之君任賢之功,近觀齊桓,中才之主耳,猶知勞於索人,逸於任之,不疑子糾之親,不忘射鉤之怨,蕩然而委政焉。不已明乎。九合諸侯,壹匡天下,不已榮乎。一曰仲父,二曰仲父,不已優乎。孰與秦二世懸石程書,愈密愈亂,為之愈勤,而天下愈叛,至於弑死,以斯二者觀之,優劣之相懸,存亡之相背,不亦昭昭乎。夫人生莫不欲安存而惡危亡,莫不欲榮樂而惡勞辱也。終恒不得其所欲,而不免乎所惡者何,誠失道也。欲宮室之崇麗也。必懸重賞而求良匠,內不以阿親戚,外不以遺疏遠,必得其人,然後授之,故宮室崇麗,而處之逸樂,至於求其輔佐,獨不若是之公也。唯便辟親近者之用,故圖國不如圖舍,是人主之大患也。

8 體論:
使賢者為之,與不肖者議之,使智者慮之,與愚者斷之,使修士履之,與邪人疑之,此又人主之所患也。夫賞賢使能,則民知其方,賞罰明必,則民不偷,兼聰齊明,則天下歸之,然後明分職,序事業,公道開而私門塞矣。如此,則忠公者進而佞悅者止,虛僞者退而貞實者起,自羣臣以下至乎庶人,莫不修己,而後敢安其職業,變心易慮,反其端慤,此之謂政化之極,審斯論者,明君之體畢矣。

9 體論:
凡人臣之於其君也。猶四支之戴元首,耳目之為心使也。皆相須而成為體,相得而後為治者也。故虞書曰:臣作股肱耳目,而屠蒯亦云,汝為君目,將司明也。汝為君耳,將司聰也。然則君人者、安可以斯須無臣,臣人者,安可以斯須無君,斯須無君,斯須無臣,是斯須無身也。故臣之事君,猶子之事父而加敬焉。父子至親矣。然其相須尚不及乎身之與手足也。身之於手足,可謂無間矣。然而聖人猶復督而致之,故其化益淳,其恩益密,自然不覺教化之移也。奸人離而間之,故使其臣自疑於下,而令其君孤立乎上,君臣相疑,上下離心,乃奸人之所以為劫殺之資也。然夫中才之主,明不及乎治化之原,而感於僞術似是之說,故備之愈密,而奸人愈甚,譬猶登高者,愈懼愈危,愈危愈墜,孰如早去邪徑而就夫大道乎。

10 體論:
凡士之結髮束修,立志於家門,欲以事君也。宗族稱孝焉。鄉黨稱悌焉。及志乎學,自托於師友,師貴其義而友安其信,孝悌以篤,信義又著,以此立身,以此事君,何待乎法,然後為安,及其為人臣也。稱才居位,稱能受禄,不面譽以求親,不偷悅以苟合,公家之利,知無不為也。上足以尊主安國,下足以豐財阜民,謀事不忘其君,圖身不忘其國,內匡其過,外揚其義,不下比以暗上,不上同以病下,見善行之如不及,見賢舉之如不容,內舉不避親戚,外舉不避仇讎,程功積事而不望其報,進賢達能而不求其賞,道塗不争,險易之利,見難而無苟免之心,其身可殺而其守不可奪,此直道之臣所以佐賢明之主,致治平之功者也。

11 體論:
若夫主明而臣暗,主暗而臣僞,有盡忠不見信,有見信而不盡忠,溷淆於臣主之分,出入於治亂之間,或被褐懷玉以待時,或巧言令色以容身,又可勝盡哉。是以古之全其道者,進則正,退則曲,正則與世樂其業,曲則全身歸於道,不傲世以華衆,不立高以為名,不為苟得以偷安,不為苟免而無耻,夫修之於鄉閭,壞之於朝廷,可惜也。修之於己立,壞之於闔棺,可惜也。君子惜茲二者,是以有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况害仁以求寵乎。故孔子曰: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若夫智慮足以圖國,忠貞足以悟主,公平足以懷衆,温柔足以服人,不排毁以取進,不刻人以自入,不苟容以隱忠,不耽禄以傷高,通則使上恤其下,窮則教下順其上,故用於上則民安,行於下則君尊,可謂進不失忠,退不失行,此正士之義,為臣之體也。

12 體論:
凡趣舍之患,在於見可欲而不慮其敗,見可利而不慮其害,故動近於危辱,昔孫叔敖三相楚國而其心愈卑,每益禄而其施愈博,位滋高而其禮愈恭,正考父傴僂而走,晏平仲辭其賜邑,此皆守滿以衝,為臣之體也。夫不憂主之不尊於天下,而唯憂己之不富貴,此古之所謂庸人,而今之所謂顯士,小人之所榮慕,而君子之所以為耻也。

13 體論:
凡人臣之論,所以事君者有四,有賢主之臣,有明主之臣,有中主之臣,有庸主之臣,上能尊主,下能壹民,物至能應,事起能辨,教化流於下,如影響之應形聲,此賢主之臣也。內足以壹民,外足以拒難,民親而士信之,身之所長,不以怫君,身之所短,不取功,此明主之臣也。君有過事,能壹心同力相與諫而正之,以解國之大患,成君之大榮,此中主之臣也。端殼而守法,壹心以事君,君有過事雖不能正諫,其憂見於顔色,此庸主之臣也。以庸主之臣也事賢主則從,以賢主之臣事庸主則凶,古之所以成其名者,皆度主而行者也。修之在己,而遭遇有時,是以古人抱麟而泣也。

14 體論:
夫名不可以虛僞取也。不可以比周争也。故君子務修諸內而讓之於外,務積於身而處之以不足,夫為人臣,其猶土乎。萬物載焉而不辭其重,水瀆污焉而不辭其下,草木殖焉而不有其功,此成功而不處,為臣之體也。若夫處大位,任大事,荷重權於萬乘之國,必無後患者,其上莫如推賢讓能而安隨其後,不為管仲,即為鮑叔耳,其次莫如廣樹而并進之,不為魏成子即為翟黄耳,安有壅君蔽主專權之害哉。此事君之道,為臣之體也。

15 體論:
夫行也者,舉趾所由之徑路也。東西南北之趣舍也。君子小人之分界也。吉凶榮辱之皂白也。由南則失北也。由東則失西矣。由乎利則失為君子,由乎義則失為小人,吉凶榮辱之所由生,義利為之本母也。是以君子慎趣舍焉。

16 體論:
夫君子直道以耦世,小人枉行以取容,君子揜人之過以長善,小人毁人之善以為功,君子寬賢容衆以為道,小人徼訐懷詐以為智,君子下學而無常師,小人耻學而羞不能,此又君子小人之分界也。君子心有所定,計有所守,智不務多,務行其所知,行不務多,務審其所由,安之若性,行之如不及,小人則不然,心不在乎道義之經,口不吐乎訓誥之言,不擇賢以托身,不力行以自定,隨轉如流,不知所執,此又君子小人之分界也。

17 體論:
君子之養其心,莫善於誠,夫誠,君子所以懷萬物也。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四時不言而人期焉。此以至誠者也。誠者,天地之大定,而君子之所守也。天地有紀矣。不誠則不能化育,君臣有義矣。不誠則不能相臨,父子有禮矣。不誠則疏,夫婦有恩矣。不誠則離,交接有分矣。不誠則絕,以義應當,曲得其情,其唯誠乎。

18 體論:
孔子曰:為政以德。又曰: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耻且格,然則德之為政大矣。而禮次之也。夫德禮也者,其導民之具歟,太上養化,使民日遷善而不知其所以然,此治之上也。其次使民交讓處勞而不怨,此治之次也。其下正法,使民利賞而歡善,畏刑而不敢為非,此治之下也。夫善御民者,其猶御馬乎。正其銜勒,齊其轡策,均馬力,和馬心,故能不勞而極千里,善御民者,壹其德禮,正其百官,齊民力,和民心,是故令不再而民從,刑不用而天下化治,所貴聖人者,非貴其隨罪而作刑也。貴其隨亂之所生也。是以至人之為治也。民有小罪,必求其善,以赦其過,民有大罪,必原其故,以仁輔化,是故上下親而不離,道化流而不蕰。

19 體論:
夫君子欲政之速行,莫如以道御之也。皋繇瘖而為大理,有不貴乎言也。師曠盲而為太宰,有不貴乎見也。唯神化之為貴,是故聖王冕而前旒,所以蔽明,黈纊充耳,所以揜聰也。觀夫弊俗偷薄之政,耳目以效聰明,設倚伏以探民情,是為以軍政虜其民也。而望民之信向之,可謂不識乎分者矣。難哉。為君也。

20 體論:
夫君尊嚴而威,高遠而危,民者卑賤而恭,愚弱而神,惡之則國亡,愛之則國存,御民者必明此要,故南面而臨官,不敢以其富貴驕人,有諸中而能圖外,取諸身而能暢遠,觀一物而貫乎萬者,以身為本也。夫欲知天之終始也。今日是也。欲知千萬之情,一人情是也。故為政者不可以不知民之情,知民然然上恐脱情字後民乃從令,己所不欲,不施之於人,令安得不從乎。故善政者簡而易行,則民不變,法存身而民象之,則民不怨,近臣便嬖,百官因之而後達,則羣臣自污也。是以為政者必慎擇其左右,左右正則人主正矣。人主正則夫號令安得曲耶。

21 體論:
天下大惡有五,而盗竊不豫焉。一曰心達而性險,二曰行僻而志堅,三曰言僞而辭辯,四曰記醜而喻博,五曰循非而言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可以不誅,况兼而有之,置之左右,訪之以事,而人主能立其身者,未之有也。

22 體論:
夫淫逸盗竊,百姓之所惡也。我從而刑之殘之刻剥之,雖過乎當,百姓不以為暴者,公也。怨曠飢寒,亦百姓之所惡也。遁而陷於法,我從而寬宥之,雖及於刑,必加隱惻焉。百姓不以我為偏者,公也。我之所重,百姓之所憎也。我之所輕,百姓之所憐也。是故賞約而勸善,刑省而禁奸,由此言之,公之於法,無不可也。過輕亦可,過重亦可,私之於法,無可也。過輕則縱奸,過重則傷善,今之為法者,不平公私之分,而辯輕重之文,不本百姓之心,而謹奏當之書,是治化在身而走求之也。

23 體論:
聖人之於法也。已公矣。然猶身懼其未也。故曰:與其害善,寧其利淫,知刑當之難必也。從而救之以化,此上古之所務也。後之治獄者則不然,末訊罪人,則驅而致之,意謂之能,下不探獄之所由生為之分,而上求人主之微旨以為制,謂之忠,其當官也能,其事上也忠,則名利隨而與之,驅世而陷,此以望道化之隆,亦不幾矣。

24 體論:
凡聽訟决獄,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權輕重之叙,測淺深之量,悉其聰明,致其忠愛,然後察之,疑則與衆共之,衆疑則從輕者,所以重之也。非為法不具也。以為法不獨立,當須賢明共聽斷之也。故舜命皋繇曰:汝作士,惟刑之恤,又復加之以三誶,衆所謂善,然後斷之,是以為法參之人情也。故春秋傳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而世俗拘愚苛刻之吏,以為情也者,取貨賂者也。立愛憎者也。祐親戚者也。陷怨讎者也。何世俗小吏之情與夫古人之懸遠乎。無乃風化使之然邪,有司以此情疑之羣吏,人主以此情疑之有司,是君臣上下不通相疑也。不通相疑,欲其盡忠立節、亦難矣。苟非忠節,免而無耻,免而無耻,以民安所厝其手足乎。

25 體論:
春秋之時,王道浸壞,教化不行,子産相鄭而鑄刑書,偷薄之政,自此始矣。逮至戰國,韓任申子,秦用商鞅,連相坐之法,造參夷之誅,至於始皇兼吞六國,遂滅禮義之官,專任刑罰,而奸邪并生,天下叛之,高祖約法三章,而天下大悅,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議論務在寬厚,天下化之,有刑厝之風,至於孝武,徵發煩數,百姓虛耗,窮民犯法,酷吏擊斷,奸宄不勝,於是張湯趙禹之屬,條定法令,轉相比况,禁固固疑罔積密,文書盈於机格,典者不能遍睹,奸吏因緣為市,議者咸怨傷之。

26 體論:
凡治獄之情,必本所犯之事以為之主,不放訊,不旁求,不貴多端,以見聰明也。故律正其舉效效疑劾之法,參伍其辭,以求實也。非所以飾實也。但當參伍聰明之耳目,不使獄吏斷練飾治成辭於手也。孔子曰:古之聽獄,求所以生之也。今之聽獄,求所以殺之也。故斥言以破律,詆案以成法,執左道以亂政,皆王誅之所必加也。

27 體論:
夫聽察者,乃存亡之門户,安危之機要也。若人主聽察不博,偏受所信,則謀有所漏,不盡良策,若博其觀聽,納受無方,考察不精,則數有所亂矣。人主以獨聽之聰,考察成敗之數,利害之說,雜而并至,以干窺聽,如此,誠至精之難,在於人主耳,不在竭誠納謀,盡己之策者也。若人主聽察不差,納受不謬則計濟事全,利倍功大,治隆而國富,民强而敵滅矣。若過聽不精,納受不審,則計困事敗,利喪功虧,國貧而兵弱,治亂而勢危矣。聽察之所考,不可不精,不可不審者,如此急也。

28 體論:
凡有國之主,不可謂舉國無深謀之臣,闔朝無智策之士也。在聽策所考精與不精,審與不審耳,何以驗其然乎。在昔漢祖者,聰聽之主也。納陳恢之謀則下南陽,不用婁敬之計則困平城,廣武君者,策謀之士也。韓信納其計則燕、齊舉,陳餘不用其謀則泜水敗,由此觀之,漢祖之聽,未必一暗一聰也。在於精與不精耳,廣武之謀,非為一拙一工也。在用與不用耳,不可謂事濟者有計策之士,覆敗者無深謀之臣也。吳王夫差拒子胥之謀,納宰嚭之說,國滅身亡者,不可謂無深謀之臣也。楚懷王拒屈原之計,納靳尚之策,没秦而不反者,不可謂無計畫之士也。虞公不用宮奇之謀滅於晉,仇由不聽赤章之言亡於智氏,蹇叔之哭,不能濟崤澠之覆,趙括之母,不能救長平之敗,此皆人主之聽不精不審耳,由此觀之,天下之國,莫不皆有忠臣謀士也。或喪師敗軍,危身亡國者,誠在人主之聽,不精不審。

29 體論:
取忠臣,謀博士,將何國無之乎。臣以為忠良慮治益國之臣,必竭誠納謀,懇惻而不隱者,欲以究盡治亂之數,舒展安危之策耳,故準聖主明君,莫不皆有獻可退否納忠之臣也。昔者,帝舜大聖之君也。猶有咎繇獻謨,夏禹納戒,曁至殷之成湯,周之文、武,皆亦至聖之君也。然必俟伊尹為輔,呂尚為師,然後乃能興功濟業,混一天下者,誠視聽之聰察,須忠良為耳目也。由此觀之,忠良慮治益國之臣者,得不師蹤往古,襲迹前聖,投命自盡,以輔佐視聽乎。

30 體論:
夫人君者,以至尊之聰聽,總萬機而賢賢當作監之,以至貴之明察,料治亂而考焉。將當能皆窮究其孔要,料盡其門户乎。其數必用有所遺漏,不有忠臣良謀輔佐視聽者,則凡百機微有所不聞矣。何以論其然乎。夫人君所以尊異於人者,順志養真也。歡康之虞,則嚴樂盈耳,玩好足目,美色充欲,麗服適體,遠眺迥望,則登雲表之崇臺,逍遥容豫,則歷飛閣之高觀,嬉乎緑水之清池,游乎桂林之芳園,弋鳧與鴈,從禽逐獸,行與毛嬙俱,入與西施處,將當何從體覺窮愁之戚悴,識鰥獨之難堪乎。食則膳鼎几爼,庶羞兼品,酸甘盈備,珍饌充庭,奏樂而進,鳴鐘而徹,閑饋代至,口不絕味,將當何從覺覺上疑脱體字饑餒之厄艱,識困餓之難堪乎。暑則被霧谷,襲纖絺,處華屋之大廈,居重蔭之玄堂,褰羅帷以來清風,烈烈當作裂凝冰以遏微暑,侍者御粉扇,典衣易輕裳,飄飄焉有秋日之凉,將當何從體覺炎夏之鬱赫,識毒熱之難堪乎。寒則服綿袍,襲輕裘,綿绵疑錦衾貂蓐,叠茵累席,居隩密之深室,處復帟之重幄,熾猛炭於室隅以起温,御玉卮之旨酒以禦寒,燄燄焉有夏日之熱,將當何從體覺隆冬之慘烈,識毒寒之難堪乎。此數者,誠無從得而知之者也。凡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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