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Text Project | |
Simplified Chinese version |
Confucianism -> Lunheng -> 骨相 -> 13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文帝之后六年,匈奴入边,乃以亚夫为将军。至景帝之时,亚夫为丞相,后以疾免。其子为亚夫买工官尚方甲盾五百被可以为葬者,取庸苦之,不与钱。庸知其盗买官器,怨而上告其子。景帝下吏责问,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
《论衡·骨相》: 文帝之后六年,匈奴入边,乃以亚夫为将军。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文帝之后六年,匈奴大入边。乃以宗正刘礼为将军, 《汉书·张陈王周传》: 文帝后六年,匈奴大入边。以宗正刘礼为将军军霸上, 《群书治要·传》: 匈奴大入边,以宗正刘礼为将军, 《艺文类聚·将帅》: 匈奴大入边,乃以宗正刘礼为将军, 《太平御览·法令》: 文帝立后六年,匈奴大入边。乃以宗正刘礼为将军, 《论衡·骨相》: 文帝之后六年,匈奴入边,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文帝之后六年,匈奴大入边。 《汉书·张陈王周传》: 文帝后六年,匈奴大入边。 《群书治要·传》: 后六年,匈奴大入边, 《太平御览·法令》: 文帝立后六年,匈奴大入边。 《论衡·骨相》: 亚夫为丞相, 《史记·酷吏列传》: 亚夫为丞相, 《汉书·酷吏传》: 亚夫为丞相, 《论衡·骨相》: 其子为亚夫买工官尚方甲盾五百被可以为葬者,取庸苦之,不与钱。庸知其盗买官器,怨而上告其子。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予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怒而上变告子, 《汉书·张陈王周传》: 亚夫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与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怨而上变告子, 《前汉纪·孝景皇帝纪》: 条侯周亚夫下狱死。时为父买尚方工官甲稍五百枝。可以葬者。取庸治之。不与顾直。庸怒而上变反告之。 《太平御览·楯下》: 周亚夫子为父买尚方甲盾五百被,可以葬者。取佣苦之不与钱。佣知其盗买县官器,怨而上变告。 《论衡·骨相》: 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 《汉书·张陈王周传》: 因不食五日,欧血而死。 《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 不食欧血而死。 《前汉纪·孝景皇帝纪》: 因不食五日。欧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