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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ucianism -> Lunheng -> 本性 -> 8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夫告子之言,亦有缘也。《诗》曰:“彼姝之子,何以与之。”其《传》曰:“譬犹练丝,染之蓝则青,染之朱则赤。”夫决水使之东西,犹染丝令之青赤也。丹朱、商均已染于唐、虞之化矣,然而丹朱慠而商均虐者,至恶之质,不受蓝、朱变也。
《论衡·率性》: 彼姝者子,何以与之?”《传》言:“譬犹练丝,染之蓝则青,染之丹则赤。 《论衡·本性》: 彼姝之子,何以与之。”其《传》曰:“譬犹练丝,染之蓝则青,染之朱则赤。 《韩诗外传·卷二》: 彼姝者子,何以告之。 《中论·虚道》: 彼姝者子,何以告之? 《论衡·率性》: 彼姝者子,何以与之? 《论衡·本性》: 彼姝之子,何以与之。 《列女传·邹孟轲母》: 彼姝者子,何以予之? 《列女传·邹孟轲母》: 彼姝者子,何以告之? 《诗经·干旄》: 彼姝者子、何以畀之。 《诗经·干旄》: 彼姝者子、何以予之。 《诗经·干旄》: 彼姝者子、何以告之。 《群书治要·墉风》: 彼姝者子,何以畀之。 《新书·连语》: 又似练丝,染之蓝则青,染之缁则黑。 《论衡·率性》: 譬犹练丝,染之蓝则青,染之丹则赤。 《论衡·本性》: 譬犹练丝,染之蓝则青,染之朱则赤。 《论衡·本性》: 然而丹朱慠,商均虐, 《论衡·本性》: 然而丹朱慠而商均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