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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 -> 論衡 -> 雷虛 -> 24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使人盡有過,天用雷殺人,殺人當彰其惡,以懲其後,明著其文字,不當闇昧。《圖》出於河,《書》出於洛,河圖、洛書,天地所為,人讀知之。今雷死之書,亦天所為也,何故難知?如以一人皮不可書,魯惠公夫人仲子,宋武公女也,生而有文在掌,曰:「為魯夫人。」文明可知,故仲子歸魯。雷書不著,故難以懲後。夫如是,火剡之跡,非天所刻畫也。或頗有而增其語,或無有而空生其言。虛妄之俗,好造怪奇。
《論衡·雷虛》: 河圖、洛書, 《論衡·宣漢》: 河圖、洛書皆出, 《論衡·宣漢》: 或以河圖、洛書, 《論衡·雷虛》: 魯惠公夫人仲子,宋武公女也,生而有文在掌,曰:「為魯夫人。」 《論衡·自然》: 宋仲子生,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 《論衡·紀妖》: 魯惠公夫人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掌,曰「為魯夫人」。 《春秋左傳·隱公元年》: 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 《太平御覽·手》: 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人夫人」, 《論衡·雷虛》: 宋武公女也,生而有文在掌,曰:「為魯夫人。」文明可知,故仲子歸魯。 《春秋左傳·隱公元年》: 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故仲子歸于我, 《太平御覽·手》: 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人夫人」,故仲子歸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