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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 -> 论衡 -> 非韩 -> 11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凡人禀性也,清浊贪廉,各有操行,犹草木异质,不可复变易也。狂谲、华士不仕于齐,犹叚干木不仕于魏矣。性行清廉,不贪富贵,非时疾世,义不苟仕,虽不诛此人,此人行不可随也。太公诛之,韩子是之,是谓人无性行,草木无质也。太公诛二子,使齐有二子之类,必不为二子见诛之故,不清其身;使无二子之类,虽养之,终无其化。尧不诛许由,唐民不皆樔处;武王不诛伯夷,周民不皆隐饿;魏文侯式叚干木之闾,魏国不皆阖门。由此言之,太公不诛二子,齐国亦不皆不仕。何则?清廉之行、人所不能为也。夫人所不能为,养使为之,不能使劝;人所能为,诛以禁之,不能使止。然则太公诛二子,无益于化,空杀无辜之民。赏无功,杀无辜,韩子所非也。太公杀无辜,韩子是之,以韩子之术杀无辜也。
《论衡·率性》: 不可复变也。 《论衡·非韩》: 不可复变易也。 《论衡·非韩》: 不贪富贵, 《论衡·刺孟》: 岂以己不贪富贵之故, 《论衡·刺孟》: “己不贪富贵”, 《论衡·自纪》: 不贪富贵。 《说苑·尊贤》: 魏文侯见段干木, 《新序·杂事五》: 魏文侯过段干木之闾而轼, 《论衡·非韩》: 魏文式叚干木之闾, 《论衡·非韩》: 犹魏文式叚干木之闾, 《论衡·非韩》: 魏文侯式叚干木之闾, 《淮南子·修务训》: 魏文侯过其闾而轼之。 《吕氏春秋·下贤》: 魏文侯见段干木, 《吕氏春秋·期贤》: 魏文侯过段干木之闾而轼之, 《盐铁论·贫富》: 魏文侯轼段干木之闾, 《艺文类聚·贤》: 魏文侯过段干木之闾而式。 《太平御览·闾》: 魏文侯过段干木之闾而轼之。 《太平御览·叙贤》: 魏文侯过段干木之闾而轼, 《太平御览·礼贤》: 魏文侯见段干木, 《太平御览·礼贤》: 魏文侯过段干木之闾而轼, 《论衡·非韩》: 空杀无辜之民。 《淮南子·兵略训》: 杀无辜之民, 《太平御览·叙兵下》: 滥杀无辜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