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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 -> 論衡 -> 祀義 -> 2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實者、祭祀之意,主人自盡恩懃而已,鬼神未必欲享之也。何以明之?今所祭者報功,則緣生人為恩義耳,何歆享之有?今所祭死人,死人無知,不能飲食。何以審其不能歆享飲食也?夫天者、體也,與地同。天有列宿,地有宅舍,宅舍附地之體,列宿著天之形。形體具,則有口乃能食。使天地有口能食祭,食宜食盡。如無口,則無體,無體則氣也,若雲霧耳,亦無能食。如天地之精神,若人之有精神矣,以人之精神,何宜飲食?中人之體七八尺,身大四五圍,食斗食,歠斗羹,乃能飽足;多者三四斗。天地之廣大以萬里數,圜丘之上,一蠒栗牛,粢飴大羹,不過數斛,以此食天地,天地安能飽?天地用心,猶人用意也,人食不飽足,則怨主人,不報以德矣。必謂天地審能飽食,則夫古之郊者負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