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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 -> 风俗通义 -> 声音 -> 商 -> 1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谨按:刘歆《钟律书》:“啇者、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五行为金,五常为义,五事为言,凡归为臣。
《风俗通义·商》: 谨按:刘歆《钟律书》:“啇者、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五行为金,五常为义,五事为言,凡归为臣。 《风俗通义·角》: 谨按:刘歆《钟律书》:“角者、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五行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凡归为民。” 《风俗通义·徵》: 谨按:刘歆《钟律书》:“徵者、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五行为火,五常为礼,五事为视,凡归为事。” 《风俗通义·羽》: 谨按:刘歆《钟律书》:“羽者、宇也,物聚藏,宇覆之也。”五行为水,五常为智,五事为德,凡归为物。 《风俗通义·商》: 谨按:刘歆《钟律书》: 《风俗通义·角》: 谨按:刘歆《钟律书》: 《风俗通义·宫》: 谨按:刘歆《钟律书》: 《风俗通义·徵》: 谨按:刘歆《钟律书》: 《风俗通义·羽》: 谨按:刘歆《钟律书》: 《风俗通义·商》: 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 《汉书·律历志上》: 商之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 《意林·风俗通三十一卷》: 章也,物成就可章度也。 《太平御览·雅乐中》: 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 《风俗通义·商》: 五行为金,五常为义,五事为言,凡归为臣。 《风俗通义·角》: 五行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凡归为民。 《风俗通义·宫》: 五行为土,五常为信,五事为思,凡归为君。 《风俗通义·徵》: 五行为火,五常为礼,五事为视,凡归为事。 《风俗通义·羽》: 五行为水,五常为智,五事为德,凡归为物。 《风俗通义·商》: 五行为金,五常为义,五事为言, 《风俗通义·角》: 五行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 《风俗通义·宫》: 五行为土,五常为信,五事为思, 《风俗通义·徵》: 五行为火,五常为礼,五事为视, 《风俗通义·羽》: 五行为水,五常为智,五事为德, 《汉书·律历志上》: 协之五行,则角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 《前汉纪·孝武皇帝纪五》: 合之五行。则角为木。于五常为仁。于五事为貌。 《太平御览·雅乐中》: 协之五行,则角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