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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cellaneous Schools -> Huainanzi -> 道应训 -> 11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赣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辞不受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也,可以移风易俗,而受教顺可施后世,非独以适身之行也。今国之富者寡而贫者众,赎而受金,则为不廉;不受金,则不复赎人。自今以来,鲁人不复赎人于诸侯矣。”孔子亦可谓知礼矣。故老子曰:“见小曰明。”
《说苑·政理》: 鲁国之法,鲁人有赎臣妾于诸侯者,取金于府;子贡赎人于诸侯而还其金,孔子闻之曰:“赐失之矣,圣人之举事也,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其身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众,赎而受金则为不廉;不受则后莫复赎,自今以来,鲁人不复赎矣。”孔子可谓通于化矣。故老子曰:“见小曰明。” 《淮南子·道应训》: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赣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辞不受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也,可以移风易俗,而受教顺可施后世,非独以适身之行也。今国之富者寡而贫者众,赎而受金,则为不廉;不受金,则不复赎人。自今以来,鲁人不复赎人于诸侯矣。”孔子亦可谓知礼矣。故老子曰:“见小曰明。” 《说苑·政理》: 鲁国之法,鲁人有赎臣妾于诸侯者,取金于府;子贡赎人于诸侯而还其金,孔子闻之曰:“赐失之矣,圣人之举事也,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其身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众,赎而受金则为不廉;不受则后莫复赎,自今以来,鲁人不复赎矣。” 《孔子家语·致思》: 鲁国之法,鲁人有赎臣妾于诸侯者,皆取金于府。子贡赎人于诸侯,而还其金。孔子闻之,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也,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以施于百姓,非独适身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众,赎人,受金则为不廉,则何以相赎乎?自今以后,鲁人不复赎人于诸侯。” 《淮南子·道应训》: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赣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辞不受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也,可以移风易俗,而受教顺可施后世,非独以适身之行也。今国之富者寡而贫者众,赎而受金,则为不廉;不受金,则不复赎人。自今以来,鲁人不复赎人于诸侯矣。” 《太平御览·收赎》: 鲁国之政法,赎人臣妾于诸侯者,皆取金于府。子贡赎之而辞不取。孔子闻之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以施于百姓,非独适身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贫者多,赎人授之益金则为不廉,则何以相赎乎?自今己后,鲁人不复赎人法于诸侯矣。” 《说苑·政理》: 鲁国之法,鲁人有赎臣妾于诸侯者,取金于府;子贡赎人于诸侯而还其金,孔子闻之曰:“赐失之矣, 《孔子家语·致思》: 鲁国之法,鲁人有赎臣妾于诸侯者,皆取金于府。子贡赎人于诸侯,而还其金。孔子闻之,曰:“赐失之矣! 《淮南子·道应训》: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赣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辞不受金。孔子曰:“赐失之矣。 《吕氏春秋·察微》: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 《太平御览·施恩下》: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辞不受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 《太平御览·收赎》: 鲁国之政法,赎人臣妾于诸侯者,皆取金于府。子贡赎之而辞不取。孔子闻之曰:“赐失之矣。 《说苑·政理》: 见小曰明。 《道德经》: 见小曰明, 《韩非子·喻老》: 见小曰明。 《淮南子·道应训》: 见小曰明。 《马王堆·老子乙德经》: 见小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