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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御史大夫贾延免。五月乙卯。光禄大夫孔光为御史大夫。秋七月。光为丞相。何武为御史大夫。由王嘉之举也。光与武奏言迭毁之次。当以时定。臣请与群臣杂议。于是光禄勋彭宣博士左丞等五十三人。皆以祖宗已下。立五庙而迭毁。后虽有贤君。犹不得与祖宗并列。子孙虽欲褒而立之。鬼神不飨也。孝武帝虽有功烈。亲尽宜毁。王舜刘歆议曰。臣闻昔周宣北伐。猃狁诗颂其功。齐桓南伐楚。北伐山戎。春秋美之。及汉兴。中国虽平。犹有四夷之患。其为害久矣。非一世之渐也。孝武皇帝。愍中国罢劳。无安宁之时。乃南伐百越。起七郡之师。北攘匈奴。降十万之众。置五属国。起朔方以夺其肥饶之地。东伐朝鲜。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国。起炖煌酒泉张掖断匈奴之右臂。单于孤特。远遁漠北。四方无事。却地遂境。起十馀郡。功业既定。乃封丞相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贵百姓。规模可见。招集天下贤俊。与协心同谋。兴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祀。建封禅。殊官号。存周后。定诸侯。永无逆争之心。至今累代赖之。单于守藩。百蛮率服。万世中兴之功。未之有也。高祖建大业为太祖。孝文德至厚为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为世宗。此孝宣所以发德音也。礼记王制及春秋谷梁传。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天子七日而殡。诸侯五。大夫三。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大夫三月。此丧事尊卑之序也。与庙数相应。又曰。天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是故德厚者流尊。德薄者流卑。左氏传曰。名位不同。礼亦异数。自上已下。降杀以两而已。七庙者其正法数可常者。宗不在此数中。宗。变也。苟有功德。则宗不可预为设数。故于殷太甲为太宗。太戊为中宗。武丁为高宗。周公为无逸之戒。举殷三宗以戒成王。由是言之。宗无常数。然则所以劝帝者之功德博矣。以七庙言之。孝武帝未宜毁。以所宗言之。则不可谓无功德。礼记曰。功施于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救民患则祀之。窃以孝武皇帝功德皆兼而有焉。凡此在于异姓犹祀之。况于先祖。或说天子五庙而无其文。说中宗高宗者。宗其道而毁其庙。名与实异。非尊贤贵功之道也。诗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思其人犹爱其树。况宗其道而毁其庙乎。迭毁之道。自有常法。无功无德。固以亲疏相推。及至祖宗之序。多少之数。经传无明文。至尊至重。难以疑文虚说定也。孝宣皇帝举公卿之议。用众儒之谋。既以为世宗庙。建之万世。宣布天下。愚臣以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如此。不宜毁。上贤歆议而从之。先是歆为光禄贵幸。歆奏请立左传毛诗逸礼古文尚书。诸儒咸不听。歆移书太常博士。责让之曰。尚书左氏。皆古文旧书。并藏于秘府。往者缀学之士。不思废绝之阙。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至于国家大事。则幽冥莫知其原。然犹补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忘从善服义之公心。或怀妒嫉。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岂不哀哉。此数家之事。皆先帝所亲论。今上所考视。其为古文旧书。皆有明验。内外相应。岂苟而已哉。夫礼失求之野。古文不犹愈于野乎。与其过而废之。宁若过而立之。必若专已守残。党同门。妒道真。违明诏。失圣意。以陷于文吏之议。甚为二三君子不取也。诸儒咸怨恨。而光禄大夫龚胜。以歆移书乞骸。大司农师丹奏歆非毁先帝所立。变乱旧章。遂不得立。
《史记·张丞相列传》: 御史大夫薛君免,为御史大夫。 《汉书·匡张孔马传》: 御史大夫贾延免。光复为御史大夫,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御史大夫贾延免。五月乙卯。光禄大夫孔光为御史大夫。 《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 复以孔光代嘉为丞相,徵用何武为御史大夫。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光为丞相。何武为御史大夫。 《汉书·韦贤传》: 当以时定,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当以时定。 《后汉书·邓寇列传》: 当以时定。 《汉书·韦贤传》: 臣请与群臣杂议。”奏可。于是,光禄勋彭宣、詹事满昌、博士左咸等五十三人皆以为继祖宗以下,五庙而迭毁,后虽有贤君,犹不得与祖宗并列。子孙虽欲褒大显扬而立之,鬼神不飨也。孝武皇帝虽有功烈,亲尽宜毁。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臣请与群臣杂议。于是光禄勋彭宣博士左丞等五十三人。皆以祖宗已下。立五庙而迭毁。后虽有贤君。犹不得与祖宗并列。子孙虽欲褒而立之。鬼神不飨也。孝武帝虽有功烈。亲尽宜毁。 《汉书·韦贤传》: 五庙而迭毁, 《汉书·韦贤传》: 五庙而迭毁。 《汉书·韦贤传》: 五庙而迭毁,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立五庙而迭毁。 《汉书·韦贤传》: 鬼神不飨。 《汉书·韦贤传》: 鬼神不飨也。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鬼神不飨也。 《汉书·韦贤传》: 孝景庙皆亲尽宜毁, 《汉书·韦贤传》: 孝惠庙皆亲尽,宜毁。 《汉书·韦贤传》: 亲尽宜毁。 《前汉纪·孝元皇帝纪中》: 今孝景皆亲尽。宜毁。 《前汉纪·孝元皇帝纪中》: 皆亲尽宜毁。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亲尽宜毁。 《新序·杂事四》: 北伐山戎, 《管子·小匡》: 北伐山戎, 《管子·戒》: 北伐山戎, 《史记·齐太公世家》: 北伐山戎、 《春秋谷梁传·庄公三十一年》: 北伐山戎, 《汉书·刑法志》: 北伐山戎, 《汉书·韦贤传》: 北伐山戎,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北伐山戎。 《汉书·韦贤传》: 孝武皇帝愍中国罢劳无安宁之时,乃遣大将军、骠骑、伏波、楼船之属,南灭百粤,起七郡;北攘匈奴,降昆邪十万之众,置五属国,起朔方,以夺其肥饶之地;东伐朝鲜,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国,结乌孙,起敦煌、酒泉、张掖,以鬲婼羌,裂匈奴之右肩。单于孤特,远遁于幕北。四垂无事,斥地远境,起十馀郡。功业既定,乃封丞相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实百姓,其规跻可见。又招集天下贤俊,与协心同谋,兴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祠,建封禅,殊官号,存周后,定诸侯之制,永无逆争之心,至今累世赖之。单于守藩,百蛮服从,万世之基也,中兴之功未有高焉者也。高帝建大业,为太祖;孝文皇帝德至厚也,为文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也,为武世宗;此孝宣帝所以发德音也。礼记王制及春秋谷梁传,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此丧事尊卑之序也,与庙数相应。其文曰:‘天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春秋左氏传曰:‘名位不同,礼亦异数。’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七者,其正法数,可常数者也。宗不在此数中。宗,变也,苟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为设数。故于殷,太甲为太宗,大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周公为毋逸之戒,举殷三宗以劝成王。繇是言之,宗无数也,然则所以劝帝者之功德博矣。以七庙言之,孝武皇帝未宜毁;以所宗言之,则不可谓无功德。礼记祀典曰:‘夫圣王之制祀也,功施于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救大灾则祀之。’窃观孝武皇帝,功德皆兼而有焉。凡在于异姓,犹将特祀之,况于先祖?或说天子五庙无见文,又说中宗、高宗者,宗其道而毁其庙。名与实异,非尊德贵功之意也。《诗》云:‘蔽芾甘棠,勿鬋勿伐,邵伯所茇。’思其人犹爱其树,况宗其道而毁其庙乎?迭毁之礼自有常法,无殊功异德,固以亲疏相推及。至祖宗之序,多少之数,经传无明文,至尊至重,难以疑文虚说定也。孝宣皇举公卿之议,用众儒之谋,既以为世宗之庙,建之万世,宣布天下。臣愚以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宜毁。”上览其议而从之。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孝武皇帝。愍中国罢劳。无安宁之时。乃南伐百越。起七郡之师。北攘匈奴。降十万之众。置五属国。起朔方以夺其肥饶之地。东伐朝鲜。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国。起炖煌酒泉张掖断匈奴之右臂。单于孤特。远遁漠北。四方无事。却地遂境。起十馀郡。功业既定。乃封丞相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贵百姓。规模可见。招集天下贤俊。与协心同谋。兴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祀。建封禅。殊官号。存周后。定诸侯。永无逆争之心。至今累代赖之。单于守藩。百蛮率服。万世中兴之功。未之有也。高祖建大业为太祖。孝文德至厚为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为世宗。此孝宣所以发德音也。礼记王制及春秋谷梁传。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天子七日而殡。诸侯五。大夫三。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大夫三月。此丧事尊卑之序也。与庙数相应。又曰。天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是故德厚者流尊。德薄者流卑。左氏传曰。名位不同。礼亦异数。自上已下。降杀以两而已。七庙者其正法数可常者。宗不在此数中。宗。变也。苟有功德。则宗不可预为设数。故于殷太甲为太宗。太戊为中宗。武丁为高宗。周公为无逸之戒。举殷三宗以戒成王。由是言之。宗无常数。然则所以劝帝者之功德博矣。以七庙言之。孝武帝未宜毁。以所宗言之。则不可谓无功德。礼记曰。功施于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救民患则祀之。窃以孝武皇帝功德皆兼而有焉。凡此在于异姓犹祀之。况于先祖。或说天子五庙而无其文。说中宗高宗者。宗其道而毁其庙。名与实异。非尊贤贵功之道也。诗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思其人犹爱其树。况宗其道而毁其庙乎。迭毁之道。自有常法。无功无德。固以亲疏相推。及至祖宗之序。多少之数。经传无明文。至尊至重。难以疑文虚说定也。孝宣皇帝举公卿之议。用众儒之谋。既以为世宗庙。建之万世。宣布天下。愚臣以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如此。不宜毁。上贤歆议而从之。 《汉书·韦贤传》: 孝武皇帝愍中国罢劳无安宁之时,乃遣大将军、骠骑、伏波、楼船之属,南灭百粤,起七郡;北攘匈奴,降昆邪十万之众,置五属国,起朔方,以夺其肥饶之地;东伐朝鲜,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国,结乌孙,起敦煌、酒泉、张掖,以鬲婼羌,裂匈奴之右肩。单于孤特,远遁于幕北。四垂无事,斥地远境,起十馀郡。功业既定,乃封丞相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实百姓,其规跻可见。又招集天下贤俊,与协心同谋,兴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祠,建封禅,殊官号,存周后,定诸侯之制,永无逆争之心,至今累世赖之。单于守藩,百蛮服从,万世之基也,中兴之功未有高焉者也。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孝武皇帝。愍中国罢劳。无安宁之时。乃南伐百越。起七郡之师。北攘匈奴。降十万之众。置五属国。起朔方以夺其肥饶之地。东伐朝鲜。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国。起炖煌酒泉张掖断匈奴之右臂。单于孤特。远遁漠北。四方无事。却地遂境。起十馀郡。功业既定。乃封丞相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贵百姓。规模可见。招集天下贤俊。与协心同谋。兴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祀。建封禅。殊官号。存周后。定诸侯。永无逆争之心。至今累代赖之。单于守藩。百蛮率服。万世中兴之功。 《太平御览·孝武皇帝》: 孝武皇帝愍中国罢劳,无安宁之时,乃遣大将伏波、楼船之属,灭百越七郡。北攘匈奴,降昆邪之众,置五属国,起朔方,以夺其肥饶之地。东伐朝鲜,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国,结乌孙,起敦煌、酒泉、张掖,以隔氐羌,裂匈奴之右肩。单于孤将远遁漠北,四垂无事,斥地远境,起十馀郡。功业既定,乃封丞相为富民侯,以安天下,富实百姓,其规模可见。又招集天下贤俊,与协心同谋,兴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祀。建封禅,殊官号,存周后,定诸侯之制,永无逆争之心,至今累世赖之。单于守蕃,百蛮百蛮服从,万世之基也。中兴之功,未有高焉者也。 《汉书·韦贤传》: 东伐朝鲜,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国,结乌孙,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东伐朝鲜。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国。 《太平御览·孝武皇帝》: 东伐朝鲜,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国,结乌孙, 《太平御览·臂》: 伐朝鲜,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左臂;西伐大宛,结乌孙,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 东伐朝鲜, 《汉书·卫青霍去病传》: 东伐朝鲜, 《汉书·韦贤传》: 东伐朝鲜,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东伐朝鲜。 《太平御览·孝武皇帝》: 东伐朝鲜, 《汉书·韦贤传》: 以断匈奴之左臂; 《汉书·西域传下》: 以断匈奴右臂, 《前汉纪·孝武皇帝纪六》: 以断匈奴之右臂。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 《后汉书·虞傅盖臧列传》: 议者以为断匈奴右臂。 《后汉书·西域传》: 断匈奴右臂。 《太平御览·孝武皇帝》: 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 《太平御览·臂》: 以断匈奴左臂; 《太平御览·总序西戎》: 以断匈奴右臂, 《汉书·韦贤传》: 并三十六国,结乌孙,起敦煌、酒泉、张掖,以鬲婼羌,裂匈奴之右肩。单于孤特,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并三十六国。起炖煌酒泉张掖断匈奴之右臂。单于孤特。 《后汉书·西域传》: 收三十六国,断匈奴右臂。是以单于孤特, 《太平御览·孝武皇帝》: 并三十六国,结乌孙,起敦煌、酒泉、张掖,以隔氐羌,裂匈奴之右肩。单于孤将远遁漠北, 《汉书·韦贤传》: 起敦煌、酒泉、张掖,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起炖煌酒泉张掖断匈奴之右臂。 《水经注·河水》: 过敦煌、酒泉、张掖郡南, 《太平御览·河》: 过敦煌、酒泉、张掖郡南, 《太平御览·孝武皇帝》: 起敦煌、酒泉、张掖, 《汉书·食货志上》: 乃封丞相为富民侯。 《汉书·韦贤传》: 乃封丞相为富民侯, 《汉书·西域传下》: 而封丞相车千秋为富民侯, 《前汉纪·孝武皇帝纪六》: 封丞相为富民侯。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乃封丞相为富民侯。 《群书治要·志》: 乃封丞相为富民侯, 《群书治要·鲜卑》: 封丞相为富民侯。 《艺文类聚·战伐》: 乃封丞相为富民侯。 《太平御览·孝武皇帝》: 乃封丞相为富民侯, 《太平御览·偃武》: 乃封丞相为富民侯。 《太平御览·总序西戎》: 而封丞相车千秋为富民侯, 《汉书·韦贤传》: 兴制度,改正朔,易服色,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兴制度。改正朔。易服色。 《三国志·高堂隆传》: 表章制度,改正朔,易服色, 《太平御览·孝武皇帝》: 兴制度,改正朔,易服色, 《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 百蛮率服, 《汉书·王莽传上》: 百蛮率服,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百蛮率服。 《汉书·韦贤传》: 高皇帝为汉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建昭五年制书,孝武皇帝为世宗。 《汉书·韦贤传》: 高帝建大业,为太祖;孝文皇帝德至厚也,为文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也,为武世宗;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高祖建大业为太祖。孝文德至厚为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为世宗。 《后汉书·张曹郑列传》: 宗庙奉祠高皇帝为受命祖,孝文皇帝为太宗,孝武皇帝为世宗, 《后汉书·祭祀下》: 高帝为太祖,文帝为太宗,武帝为世宗, 《太平御览·禘祫》: 高帝为太祖,孝文为太宗,孝武为世宗, 《汉书·霍光金日磾传》: 高皇帝建功业为汉太祖,孝文皇帝慈仁节俭为太宗, 《汉书·韦贤传》: 高皇帝为汉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 《汉书·韦贤传》: 今高皇帝为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 《汉书·韦贤传》: 高皇帝为汉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 《汉书·韦贤传》: 高帝建大业,为太祖;孝文皇帝德至厚也,为文太宗;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高祖建大业为太祖。孝文德至厚为太宗。 《后汉书·张曹郑列传》: 宗庙奉祠高皇帝为受命祖,孝文皇帝为太宗, 《后汉书·祭祀下》: 高帝为太祖,文帝为太宗, 《太平御览·禘祫》: 高帝为太祖,孝文为太宗, 《礼记·礼器》: 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 《史记·秦始皇本纪》: 古者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 《春秋谷梁传·僖公十五年》: 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 《汉书·韦贤传》: 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 《太平御览·宗庙神主》: 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 《礼记·王制》: 天子七日而殡, 《说苑·修文》: 天子七日而殡, 《白虎通德论·崩薨》: 天子七日而殡, 《白虎通德论·崩薨》: 天子七日而殡, 《汉书·韦贤传》: 天子七日而殡,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天子七日而殡。 《太平御览·殡》: 天子七日而殡, 《太平御览·葬送一》: 天子七日而殡, 《礼记·礼器》: 天子崩,七月而葬, 《说苑·修文》: 故天子七月而葬, 《白虎通德论·丧服》: 天子七月而葬, 《白虎通德论·崩薨》: 天子七月而葬, 《论衡·讥日》: “天子七月而葬, 《春秋左传·隐公元年》: 天子七月而葬,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天子七月而葬。 《太平御览·翣》: 天子七月而葬, 《太平御览·葬送一》: 天子七月而葬, 《礼记·王制》: 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 《孔子家语·庙制》: 是故天子立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太祖近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有二祧焉,享尝乃止。诸侯立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 《汉书·韦贤传》: 天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天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 《艺文类聚·宗庙》: 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 《太平御览·宗庙神主》: 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 《春秋谷梁传·僖公十五年》: 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 《汉书·韦贤传》: 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是故德厚者流尊。德薄者流卑。 《春秋左传·庄公十八年》: 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汉书·艺文志》: 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汉书·韦贤传》: 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前汉纪·孝成皇帝纪二》: 民位不同。体亦异数。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抱朴子·诘鲍》: 名位不同,则礼物异数, 《群书治要·志》: 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太平御览·高宗文成皇帝》: 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太平御览·朝聘》: 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太平御览·赏赐》: 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春秋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自上以下,隆杀,以两,礼也, 《汉书·韦贤传》: 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 《汉书·王莽传中》: 自九以下,降杀以两,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自上已下。降杀以两而已。 《太平御览·让上》: 自上已下,降杀以两,礼也。 《汉书·郊祀志下》: 礼记祀典,功施于民则祀之。 《汉书·韦贤传》: 礼记祀典曰:‘夫圣王之制祀也,功施于民则祀之,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礼记曰。功施于民则祀之。 《礼记·祭法》: 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论衡·祭意》: 是故圣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国语·鲁语上》: 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汉书·韦贤传》: 夫圣王之制祀也,功施于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救大灾则祀之。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功施于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救民患则祀之。 《东观汉记·郊祀志》: 祭法‘功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群书治要·祭法》: 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艺文类聚·祭祀》: 圣人之制祀也。法施于人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艺文类聚·社稷》: 夫圣王之制礼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太平御览·祭礼上》: 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太平御览·博物》: 夫圣王之制祀也,功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太平御览·鶢鶋》: 夫圣王掷昶祠也,功施于民,则祠之;以死勤事,则祠之;以功定国,则祠之;能御大灾,则祠之; 《礼记·祭法》: 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 《论衡·祭意》: 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 《风俗通义·叶令祠》: 功施于民,以劳定国, 《国语·鲁语上》: 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 《汉书·韦贤传》: 功施于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功施于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 《东观汉记·郊祀志》: 功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 《群书治要·祭法》: 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 《艺文类聚·祭祀》: 法施于人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 《艺文类聚·社稷》: 法施于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 《太平御览·祭礼上》: 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 《太平御览·博物》: 功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 《太平御览·鶢鶋》: 功施于民,则祠之;以死勤事,则祠之;以功定国,则祠之; 《礼记·祭法》: 法施于民则祀之, 《论衡·祭意》: 法施于民则祀之, 《国语·鲁语上》: 法施于民则祀之, 《汉书·郊祀志下》: 功施于民则祀之。 《汉书·韦贤传》: 功施于民则祀之,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功施于民则祀之。 《东观汉记·郊祀志》: 功施于民则祀之, 《群书治要·祭法》: 法施于民则祀之, 《艺文类聚·帝舜有虞氏》: 法施于民,则载在祀典, 《艺文类聚·祭祀》: 法施于人则祀之, 《艺文类聚·社稷》: 法施于民则祀之, 《太平御览·祭礼上》: 法施于民则祀之, 《太平御览·博物》: 功施于民则祀之, 《太平御览·鶢鶋》: 功施于民,则祠之; 《礼记·祭法》: 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论衡·祭意》: 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风俗通义·城阳景王祠》: 以劳定国,能御大灾。 《国语·鲁语上》: 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汉书·韦贤传》: 以劳定国则祀之,能救大灾则祀之。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以劳定国则祀之。能救民患则祀之。 《东观汉记·郊祀志》: 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群书治要·祭法》: 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艺文类聚·祭祀》: 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艺文类聚·社稷》: 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太平御览·祭礼上》: 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太平御览·博物》: 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 《太平御览·鶢鶋》: 以功定国,则祠之;能御大灾, 《孔子家语·庙制》: ‘蔽茀甘棠,勿翦勿伐。’邵伯所憩,周人之于邵公也,爱其人,犹敬其所舍之树。况祖宗其功德而可以不尊奉其庙焉? 《春秋左传·定公九年》: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犹爱其树,况用其道,而不恤其人乎, 《汉书·韦贤传》: ‘蔽芾甘棠,勿鬋勿伐,邵伯所茇。’思其人犹爱其树,况宗其道而毁其庙乎?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思其人犹爱其树。况宗其道而毁其庙乎。 《群书治要·定公》: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犹爱其树,况用其道,而不恤其人乎。 《说苑·贵德》: 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 《韩诗外传·卷一》: 蔽茀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 《白虎通德论·封公侯》: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邵伯所茇。 《白虎通德论·巡狩》: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孔子家语·庙制》: ‘蔽茀甘棠,勿翦勿伐。’邵伯所憩, 《春秋左传·定公九年》: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汉书·韦贤传》: 蔽芾甘棠,勿鬋勿伐,邵伯所茇。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 《诗经·甘棠》: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诗经·甘棠》: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 《诗经·甘棠》: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 《群书治要·邵南》: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邵伯所茇。 《群书治要·定公》: 诗,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群书治要·劝学》: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 《艺文类聚·杜梨》: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 《太平御览·听讼》: 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 《太平御览·甘棠》: 《甘棠》,美召伯也。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 《太平御览·杜梨》: 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 《说苑·贵德》: 蔽芾甘棠, 《白虎通德论·封公侯》: 蔽芾甘棠, 《白虎通德论·巡狩》: 蔽芾甘棠, 《扬子法言·先知卷第九》: 蔽芾甘棠, 《春秋左传·定公九年》: 蔽芾甘棠, 《汉书·韦贤传》: 蔽芾甘棠,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蔽芾甘棠。 《诗经·甘棠》: 蔽芾甘棠、 《诗经·甘棠》: 蔽芾甘棠、 《诗经·甘棠》: 蔽芾甘棠、 《群书治要·邵南》: 蔽芾甘棠, 《群书治要·定公》: 蔽芾甘棠, 《群书治要·劝学》: 蔽芾甘棠, 《艺文类聚·杜梨》: 蔽芾甘棠, 《太平御览·听讼》: 蔽芾甘棠, 《太平御览·甘棠》: 蔽芾甘棠, 《太平御览·杜梨》: 蔽芾甘棠, 《孔子家语·好生》: 思其人,必爱其树; 《春秋左传·定公九年》: 思其人,犹爱其树, 《汉书·韦贤传》: 思其人犹爱其树,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思其人犹爱其树。 《群书治要·定公》: 。思其人,犹爱其树, 《太平御览·宗庙神主》: 思其人,犹爱其树; 《汉书·郊祀志下》: 经无明文,至尊至重,难以疑说正也。 《汉书·韦贤传》: 经传无明文,至尊至重,难以疑文虚说定也。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经传无明文。至尊至重。难以疑文虚说定也。 《汉书·韦贤传》: 经传无明文,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经传无明文。 《太平御览·郊丘》: 经传无明文, 《汉书·韦贤传》: 宜为世宗之庙。 《汉书·韦贤传》: 既以为世宗之庙, 《前汉纪·孝元皇帝纪中》: 宜为世宗之庙。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既以为世宗庙。 《汉书·楚元王传》: 及歆亲近,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皆列于学官。 《汉书·儒林传》: 又立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 《前汉纪·孝成皇帝纪二》: 立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歆奏请立左传毛诗逸礼古文尚书。 《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 受学左氏、谷梁春秋,古文尚书, 《后汉书·张曹郑列传》: 左氏春秋、韩诗、古文尚书。 《后汉书·郑范陈贾张列传》: 受左氏、谷梁春秋、古文尚书、 《后汉书·郑范陈贾张列传》: 通严氏春秋、古文尚书, 《太平御览·市》: 通《严氏春秋》、《古文尚书》, 《太平御览·宾客》: 张楷治《严氏春秋》、《古文尚书》, 《太平御览·贫上》: 治《严氏春秋》、《古文尚书》,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诸儒咸不听。歆移书太常博士。责让之曰。 《艺文类聚·行旅》: 时诸儒不听,歆乃移书太常,责让深切, 《汉书·楚元王传》: 歆因移书太常博士,责让之曰: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歆移书太常博士。责让之曰。 《汉书·楚元王传》: 歆因移书太常博士, 《汉书·儒林传》: 龚许歆,遂共移书责让太常博士,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歆移书太常博士。 《太平御览·移》: 歆因移书太常博士。 《汉书·楚元王传》: 皆古文旧书, 《汉书·楚元王传》: 其古文旧书,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皆古文旧书。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并藏于秘府。 《太平广记·杂编》: 并定品第,藏于秘府, 《汉书·楚元王传》: 往者缀学之士不思废绝之阙,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学者罢老且不能究其一艺。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至于国家将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禅巡狩之仪,则幽冥而莫知其原。犹欲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或怀妒嫉,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往者缀学之士。不思废绝之阙。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至于国家大事。则幽冥莫知其原。然犹补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忘从善服义之公心。或怀妒嫉。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 《艺文类聚·移》: 往者缀学之士,不思废绝之关,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至于国家将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禅巡狩之仪,则幽冥而莫知其源,犹欲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亡从善服义之公心,或怀疾妒,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 《汉书·楚元王传》: 且此数家之事,皆先帝所亲论,今上所考视,其古文旧书,皆有徵验,外内相应,岂苟而已哉!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此数家之事。皆先帝所亲论。今上所考视。其为古文旧书。皆有明验。内外相应。岂苟而已哉。 《汉书·楚元王传》: 岂苟而已哉!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岂苟而已哉。 《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列传》: 岂其枯槁苟而已哉? 《太平广记·裴谌》: 岂苟而已哉。 《汉书·楚元王传》: 夫礼失求之于野,古文不犹愈于野乎?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夫礼失求之野。古文不犹愈于野乎。 《汉书·楚元王传》: 若必专己守残,党同门,妒道真,违明诏,失圣意,以陷于文吏之议,甚为二三君子不取也。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必若专已守残。党同门。妒道真。违明诏。失圣意。以陷于文吏之议。甚为二三君子不取也。 《汉书·楚元王传》: 诸儒皆怨恨。是时名儒光禄大夫龚胜以歆移书上疏深自罪责,愿乞骸骨罢。及儒者师丹为大司空,亦大怒,奏歆改乱旧章,非毁先帝所立。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诸儒咸怨恨。而光禄大夫龚胜。以歆移书乞骸。大司农师丹奏歆非毁先帝所立。 《汉书·楚元王传》: 及儒者师丹为大司空,亦大怒,奏歆改乱旧章,非毁先帝所立。 《汉书·儒林传》: 大司空师丹奏歆非毁先帝所立,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大司农师丹奏歆非毁先帝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