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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御覽 -> 地部三十五 -> 泉水 -> 24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宣城記》曰:臨城縣南四十里有蓋山,登百許步,有舒姑泉。昔有舒氏女與其父斫薪,於泉處坐,牽挽不動,父還告家,比還,惟見清泉,女母曰:「吾女本好音樂。」及弦歌,泉涌回流,見朱鯉一雙。今作樂嬉戲,泉故涌出。
《藝文類聚·泉》: 臨城縣南四十里,有蓋山,百許步有姑舒泉,昔有舒女,與其父析薪於此泉,女因坐,牽挽不動,乃還告家,比還,唯見清泉湛然。女母曰:吾女好音樂,乃作絃歌,泉涌洄流, 《太平御覽·江東諸山》: 登蓋山一百許步,有泉。俗傳云:昔有舒氏女未適人,其父析薪於此,女忽坐泉處,牽挽不動,父遽告家,比來,惟見清泉湛然。其女性好音樂,乃作弦歌,即泉涌浪回, 《太平御覽·泉水》: 臨城縣南四十里有蓋山,登百許步,有舒姑泉。昔有舒氏女與其父斫薪,於泉處坐,牽挽不動,父還告家,比還,惟見清泉,女母曰:「吾女本好音樂。」及弦歌,泉涌回流, 《太平御覽·歌三》: 紀義《宣城記》曰:臨城縣南三十里有蓋山。登百許步,有舒姑泉。俗傳云有舒氏女,未適人,與其父析薪於此。女坐泉處,牽挽不動,遽告家。比還,惟見清泉湛然。母云:女好音樂。乃作弦歌,泉涌回流, 《太平御覽·鯉魚》: 臨城縣蓋山有舒姑泉。相傳云:昔舒氏女未嫁,與其父詞薪,此女坐處化為清泉。其母云:此女好音樂,乃往弦歌,而泉涌, 《藝文類聚·泉》: 有蓋山,百許步有姑舒泉,昔有舒女,與其父析薪於此泉,女因坐,牽挽不動,乃還告家,比還,唯見清泉湛然。女母曰:吾女好音樂,乃作絃歌,泉涌洄流,有朱鯉一雙,令人作樂嬉戲,泉故涌出。 《太平御覽·江東諸山》: 登蓋山一百許步,有泉。俗傳云:昔有舒氏女未適人,其父析薪於此,女忽坐泉處,牽挽不動,父遽告家,比來,惟見清泉湛然。其女性好音樂,乃作弦歌,即泉涌浪回,復有赤鯉一雙躍出。今作樂嬉游,泉猶故沸涌。 《太平御覽·泉水》: 登百許步,有舒姑泉。昔有舒氏女與其父斫薪,於泉處坐,牽挽不動,父還告家,比還,惟見清泉,女母曰:「吾女本好音樂。」及弦歌,泉涌回流,見朱鯉一雙。今作樂嬉戲,泉故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