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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太甲》 | Library Resources |
1 | 帝太甲: | 《史記》曰: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湯法。亂德,於是,尹放之桐宮,伊尹攝,行政當國,以朝諸侯。帝太甲居桐宮三年,悔過自責,反善,於是伊尹乃迎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諸侯咸歸殷,百姓以寧。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訓》三篇,褒帝太甲,稱「太宗」。 |
2 | 帝太甲: | 《尚書》曰: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三年復歸于亳,思庸。念帝道也。 |
3 | 帝太甲: | 《帝王世紀》曰:太甲反位,又不怨,故更尊伊尹曰保衡,即《春秋傳》所謂「伊尹放太甲,卒為明王」是也。太甲修政,殷道中興,號曰太宗。《孔叢子》所謂「憂思三年,追悔前愆,起而即政,謂之明王」者也。一名祖甲,享國三十三年。年百歲。 |
4 | 帝太甲: | 《帝王紀》曰:桐宮,蓋殷之墓地,有離宮可居,在鄴西南。 |
5 | 帝太甲: | 杜預《春秋后序》曰:《紀年》稱殷仲壬即位,居亳。其卿士伊尹,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也,伊尹即位於太甲十年,太甲潛出自桐,殺伊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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