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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御览 -> 州郡部九 -> 河北道下 -> 69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国语》曰:骊姬谓晋献公曰:“蒲与屈,君之疆也,不可以无主。若子主蒲与屈,乃可以威民而惧戎。”太子,申生也;二子,重耳、夷吾也。蒲:阳平,蒲子县。
《春秋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蒲与二屈,君之疆也,不可以无主, 《国语·晋语一》: 蒲与二屈,君之疆也,不可以无主。 《列女传·晋献骊姬》: 蒲与二屈,君之境也。不可以无主。 《太平御览·河北道下》: 蒲与屈,君之疆也,不可以无主。 《春秋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蒲与二屈,君之疆也, 《国语·晋语一》: 蒲与二屈,君之疆也, 《列女传·晋献骊姬》: 蒲与二屈,君之境也。 《水经注·河水》: 蒲与二屈,君之疆也。 《太平御览·河北道下》: 蒲与屈,君之疆也, 《管子·权修》: 兵不可以无主, 《春秋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不可以无主, 《国语·晋语一》: 不可以无主。 《列女传·晋献骊姬》: 不可以无主。 《群书治要·权修》: 兵不可以无主, 《太平御览·野》: 兵不可以无主, 《太平御览·河北道下》: 不可以无主。 《春秋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若使大子主曲沃,而重耳夷吾主蒲与屈,则可以威民而惧戎, 《国语·晋语一》: 而二公子主蒲与屈,乃可以威民而惧戎, 《列女传·晋献骊姬》: 二公子主蒲与二屈,则可以威民而惧寇矣。 《太平御览·河北道下》: 若子主蒲与屈,乃可以威民而惧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