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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 -> 太平御览 -> 兵部二十七 -> 法令 -> 10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北史》曰:后魏孝文车驾南征,以宋弁为司徒、东道副将军。人有盗马靽者,斩而徇。于是三军震惧,莫敢犯法。
又曰:后魏安定王休车驾南伐,领大司马。孝文亲行诸军,遇休以三盗人徇六军将斩之,有诏赦之,休执曰:“不斩何以息盗。”诏曰:“王者之体亦有非常之泽,虽违军法,可特原之。”休乃奉诏。帝谓司徒冯诞曰:“大司马严而执法,诸军不可不慎。”于是六军肃然。
《太平御览·礼部尚书》: 孝文车驾征马圈, 《太平御览·法令》: 后魏孝文车驾南征, 《说苑·修文》: 而民莫敢犯法, 《太平御览·良刺史中》: 莫敢犯法。 《太平御览·法令》: 莫敢犯法。 《太平御览·律令上》: 而民莫敢犯也。 《太平御览·诸王下》: 安定王休,少而聪慧,治断有称。车驾南伐,领大司马。高祖亲行军,遇休以三盗人徇于军,将斩之,有诏赦之。休执曰:“陛下新御六师,跋涉野次,军行始尔,已有奸切,如其不斩,何以息盗,请必行刑,以肃奸匿。”诏曰:“大司马执宪,诚应如是,但因缘会,朕闻王者之体,亦应有非常之泽,虽违军法,可特原之。”休乃奉诏。高祖谓司徒冯诞曰:“大司马严而秉法,诸君不可不慎。”于是六军肃然。 《太平御览·大司马》: 安定王休领大司马,高祖亲行诸军,遇休以三盗人徇于六军,将斩之,有诏赦之。休执曰:“陛下将远亲衡、霍,故亲御六师,跋涉野次。军行始尔,已有奸窃,如其不斩,何以息盗?”诏曰:“大司马执宪诚如是,但因缘会朕,王者之体,亦时有非常之泽,虽违军法,可特原之。”乃奉诏。高祖谓司徒冯诞曰:“大司马严而秉法,君不可不慎。”于是六军肃然。 《太平御览·法令》: 后魏安定王休车驾南伐,领大司马。孝文亲行诸军,遇休以三盗人徇六军将斩之,有诏赦之,休执曰:“不斩何以息盗。”诏曰:“王者之体亦有非常之泽,虽违军法,可特原之。”休乃奉诏。帝谓司徒冯诞曰:“大司马严而执法,诸军不可不慎。”于是六军肃然。 《太平御览·诸王下》: 可特原之。 《太平御览·大司马》: 可特原之。 《太平御览·法令》: 可特原之。 《太平御览·弃市》: 可特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