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 |
简体字版 |
检索内容: |
---|
检索范围: 剑上 检索类型: 段落 |
条件1: 提到 “楚子闻之” 符合次数:1. |
共1段落。第1页,共1页。 |
《剑上》 | 电子图书馆 |
6 | 剑上: |
《左传》曰:初,虞叔有玉,虞叔,虞公之弟。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无厌,将及我。”遂伐虞,故虞公出奔共池。洪池,地名。 又曰:莒子庚舆虐而好剑,茍铸剑必试诸人,国人患之。又将叛齐,乌存帅国人以逐之。乌存,莒大夫也。 又曰:吴公子光伏甲于掘室而享王,掘地为室。使甲坐于道。及其门,门阶户席皆王亲也,夹之以铍。羞者献体,改服于门外,进羞者献体解衣也。执羞者坐行而入,执铍者夹承之。承执羞者也。光伪足疾,入于掘室,恐难作王党杀,已预避之也。专诸置剑鱼中以进,遂杀王。 又曰:吴将伐齐,越子率其众以朝。吴人皆喜,惟伍子胥惧曰:“是豢吴也。”吴王闻之,使赐之属镂以死。属镂,剑也。 又曰:楚太子建为郑人杀之,其子胜在郑。晋人伐郑,楚救之,与之盟。胜怒曰:“郑人在此,雠不远矣。”胜自厉剑,子平见之曰:“王孙何以自厉也?”曰:“将以杀汝父也。” 又曰:宋杀申再,楚子闻之,剑及寝门之外。怒也。 |
共1段落。第1页,共1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