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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婦》 | Library Resources |
1 | 義婦: | 《南史·孝義傳》曰:吳興乘公濟妻姚氏,生二男。而公濟及兄愿公乾伯并卒,各有一子,姚養育之,賣田宅為取婦。自與二男寄止鄰家。明帝詔為其二子婚,表閭復徭役。 |
2 | 義婦: | 又:會稽永興吳翼之母丁氏,少喪夫,性仁愛。遭年荒,分衣食以飴里中饑餓者,鄰里救借,未嘗違。同里陳攘父母死,孤單無親戚,丁收養之。及長,為營婚娶。又同里王禮妻徐,荒年客死,丁陰為買棺器,自往斂葬。玄徽末,大雪,商旅斷行,村里比室饑餓,丁自出鹽米,計口分賦。同里任僑家露四喪無以葬,丁為辦家槨。有三調不登者,代為遂。丁長子婦王氏守寡,執志不再醮,州郡上言,詔表門閭蠲租稅。 |
3 | 義婦: | 崔鴻《十六國春秋·前趙錄》曰:冠軍喬晞,攻界休克之,其令賈潭抗節不降。晞怒殺之。其妻宗氏,年二十餘,有姿色,晞欲納之。宗罵曰:「屠各奴,何有害人之夫,而欲加無禮于爾母乎?何不促殺我?」遂仰天大哭。亦殺之。 |
4 | 義婦: |
《唐書》:獨孤武都謀叛,王世充歸于我。其子師仁,方三歲。世充以其幼不殺。乳母王英蘭,髡鉗求入保養,世充許之。英蘭扶乞所得與師仁。惟自啖土飲水,而竟為采拾,竊師仁至京師。高祖嘉之,封永壽鄉君。 又曰:陽三安妻李氏,雍州涇陽人也。事舅姑以孝聞。及舅姑亡沒,三安亦死。二子孩童,家至貧窶。李晝則力田,夜便紡緝,數年間,葬舅姑及夫并夫之叔侄兄弟七喪,深為遠近所嗟尚。太宗聞而異之,賜帛二百段,遣州縣恤存之。 又曰:鄭義宗妻盧氏,幽州范陽人也,盧彥衡之女也。略涉書史,事舅姑甚得婦道。嘗夜有強盜數十人,持杖鼓噪,逾垣而入。家人悉逃竄,惟有姑獨在堂。盧冒白刃往至姑側,為賊捶擊之,幾至於死。賊去后,家人問曰:「群凶擾橫,人盡奔逃,何獨不懼?」答曰:「人所以異於鳥獸者,以其有仁義也。昔宋伯姬守義赴火,流稱至今,吾雖不敏,安敢忘義?且比鄰有急,尚相赴救,況在姑,而可棄委!若萬一危禍,豈宜獨生!」其姑每云:古稱,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吾今乃見盧新婦之心矣。「貞觀中卒。 又曰:冀州鹿城女子王阿足者,早孤無兄弟,惟姊一人。阿足初適同縣李氏,未有子而夫亡。時年尚少,又多娉之,為姊年老孤寡,不能舍去,遂誓不嫁,以養其姊。每晝營田業,夜便紡績,衣食所須,無非阿足出者。如此二十餘年,及姊亡,葬送以禮。鄉人莫不稱其義行,競令妻女求與相識,后數歲,竟終于家。 又曰:楚王靈龜妃上官氏,上邽人也。父懷仁,右金吾將軍。上官氏年十八,歸於靈龜,繼楚哀王后,本生具存,朝夕侍奉,恭謹彌甚。凡有新味,非舅姑啖訖,未曾先嘗。經數載,靈龜薨。及將葬,其前妃閻氏,嫁不逾年而卒,又無近族,眾議欲不舉之。上官氏曰:「夫神而有靈,寧可使孤魂無記。」於是備禮同葬。聞者莫不嘉嘆。服終,諸兄弟姊謂曰:「妃年尚少,又無所生,改醮異門,禮儀恒范。」妃思之,掩泣對曰:「丈夫以義烈標名,婦人以守節為行,未能即先大馬殉溝壑,寧可復飾妝袨服有他志乎?」遽將截鼻割耳以自誓。諸兄姊知其志不奪,嘆息而止。尋卒。 |
5 | 義婦: | 《說苑》曰:齊遣兵攻魯,見一婦人將兩小兒走,抱小而挈大。顧見大軍且至,抱大而挈小。使者甚怪,問之。婦人曰:「大者妾夫兄之子,小者妾之子;夫兄子者公義也,妾之子者私義也,寧濟公而廢私耶!」使者悵然,賢其辭,即罷軍。還對齊王說之曰:「魯未可攻也,匹婦之義尚如此,何況朝廷之臣乎?」 |
6 | 義婦: |
《列女傳》曰:衛宗二順者,衛宗室靈主之夫人及傅妾也。秦滅衛,君角封靈主世家,使奉其祠。靈主死,夫人無子而守寡。傅妾有子代,后夫人謂傅妾曰:「孺子養我甚謹,子奉祭祠而妾事我,我不聊,愿出居外。」傅妾泣曰:「夫人豈欲使靈氏受三不祥耶?公不幸早終,是一不祥;夫人無子而妾有子,是二不祥;今夫人將出居外,妾居內,是三不祥。」欲自殺,其子止之,不聽。夫人懼,遂終年供養不替。 又曰:魯孝義保者,魯孝公稱之保母。初孝公父武公與長子恬、中子戲朝周宣王。宣王立戲為魯太子。武公薨,戲立,是吻懿公。孝公于時號公子稱。恬之子伯御與魯人作亂,攻殺懿公而自立,求稱於宮中,將殺之。義保聞伯御欲殺稱,乃衣其子以稱之衣,臥於稱之臥處。伯御殺之,義保遂抱稱以逃。周天子殺伯御,立稱為孝公。魯人高義保之義,故謂之「義保」。 又曰:河南貞義者,樂羊子之妻。羊子出學將友人歸,貞義截發賣以供其費。後羊子得遺金一餅以與貞義,貞義曰:「妾聞君子不以利污行。」羊子慚而棄之。 又曰:杞梁名殖,齊人也,為大夫。莊公襲莒,約車五乘載士,殖不與,歸而不食。母曰:「汝生有義,死有名,五乘盡汝下也。」殖遂至莒,獲甲首。公止之曰:「共同齊國。」殖曰:「不與五乘,少吾勇也;臨敵止吾以利,污吾行也。」遂進至莒城下,殺二十七人而死。莒人筑尸城為京觀,妻往迎喪,向之哭,土為之崩,得喪,於是公使吊葬之。葬畢,曰:「婦人有三從之義,吾外無夫以立節,內無子以見志,吾何歸乎?」乃赴水而死。 又曰:梁節姑姊者,梁之婦人,其室失火,兄子與其子三人在內中,欲取兄子輒得其子。火盛不得復入,婦人將自赴火,其夫止之。婦人曰:「梁國豈可戶告人曉也,被不義之名,何面目以見兄弟國人哉!吾欲復投吾子,為失母之恩。吾勢不可以生。」遂赴火而死。 又曰:會稽右師安妻者,同郡呂氏之女也。名軍,少寡無子,守義不遷。其兄遂犯法,軍匿之,知不能免,乃泣曰:「少遭家不造,兄弟單少,門宗惟兄為主,而復罹此禍,我有一計,猶足免難,將詣縣陳之。」兄曰:「其計若何?」軍曰:「臨時從宜,不可先言也。」乃請知者為辭,乞代兄遂之命。因自剄縣門,官嘉其義,乃舍遂罪。 又曰:齊伊盤母者,齊二子之母也。當宣王時,有人斗死於道者,吏視之被一瘡,二子立其傍,吏問之。兄曰:「我殺之。」弟曰:「非兄也,我殺之。」期年不決。吏言之於相,相不能決,言於王,王曰:「皆赦之,是縱有罪;皆殺之,是誅無辜也。其母必知其子之善惡,聽所欲殺禍攏」相召而問之。其母泣而對曰:「殺少子。相曰:」少子人之所愛,今欲殺之,何也?「對曰:」少者,妾之子也;長者,前妻之子也。雖痛子,獨謂義何?「泣下沾襟。相言之於王,王美其義,皆赦二子,號曰義母。 又曰:天水姜敘母者,同郡楊阜之姑也。阜為州史,馬超殺刺史,太守敘屯歷城。阜往見之,戲欷悲甚。敘曰:「何為乃爾?」阜曰:「守城不能完,君亡不能死,何以視息於天下乎?君擁兵專制,無討賊之心,此趙盾所以書殺也。」敘母慨然敕敘從阜計,遂起兵於歷城。超聞之,襲歷城,得敘母,母罵之曰:「若背父之逆子,殺君之桀賊,天地豈久容!若何不早死,敢以面目視人!」超即殺之。 |
7 | 義婦: | 杜預《女記》曰:王氏之母者,漢丞相安國侯王陵之母。漢王擊項羽,陵以兵屬漢王,項羽得陵母置軍中,漢使至,則東向坐,陵母欲以招陵。陵母欲私送使者,為之泣曰:「為老妾語陵,善事漢王。漢王長者也,無以老母故懷二心,言妾已死。」乃伏劍而死,以固勉陵。 |
8 | 義婦: | 《定命錄》曰:賈直言妻,莫知姓氏。貞玄中,其舅道得罪賜鴆,直言欲代父死,奪鴆飲之,不死,流于嶺徼。直言妻一志事姑,髽髻絕膏沐,自三二年,蟣虱蔽其肉,厥后如枯蓬之植燥士,無復蟣虱。迨十五載,直言遇赦歸,妻始一沐其髻,自斷絕墮于泔盆,終為禿婦。直言后歷諫議大夫,出刺兩郡。 |
9 | 義婦: | 《傅記》:李如璋為夏陽令,素輕其妻鄭氏。如璋因醉誤殺人母,其子入縣將復讎。如璋與鄭以床拒門。讎者推窗而入,鄭急以身蔽如璋,舉手乘刃,右臂既落,復舉其左臂,讎復斷之,猶乞以身代夫死。時方懷妊,讎者以刃鑠其腹,胎出而殞,乃害如璋及其二子。州司以聞,坐死者數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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