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low us on Facebook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Twitter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sina.com's microblogging site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Douban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Chinese Text Project

《棺》

Library Resources
1 棺:
《周易·系辭》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

2 棺:
《周禮·春官·喪祝》曰:及祖,飾棺,乃載,遂御。凡卿大夫之喪,掌事而斂飾棺。

3 棺:
《禮記·檀弓上》曰:有虞氏瓦棺,始不用薪者,虞氏尚瓦。夏后氏堲周,火熟曰塈,燒土冶以周于棺。殷人棺槨,槨大也,以木為之。言槨大于棺。殷人尚梓。周人墻置翣。墻,柳衣也。凡此言后王之制文也。周人以殷人之棺槨葬長殤,以夏后氏之塈周葬中殤、下殤,以有虞氏之瓦棺葬無服之殤。略未成人。

4 棺:
《禮記·檀弓上》曰:有子曰:「夫子制於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槨。以斯知子,不欲速朽也。」中都,魯邑名。孔子嘗為之宰,為民作此制。

5 棺:
《禮記·檀弓上》曰:天子之棺四重,尚深邃也。諸公三重,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以水牛兕牛之革,以為棺被。革各厚三寸,合六寸也。此為一重也。杝棺一,所謂椑棺也。《爾雅》曰:「椵,杝。」梓棺二,所謂屬與大棺。四者皆周。周,匝。棺束:縮二,衡三,衽每束一。衡亦當為橫。衽,今小要也。柏槨以端長六尺。以端題湊也。其方蓋一尺也。

6 棺:
《禮記·檀弓下》曰:天子崩,虞人致百祀之木,可以為棺槨者,斬之。掌山澤之官。百祀,畿內百縣之祀。以為棺槨。斬,伐也。

7 棺:
《禮記·檀弓上》后木曰:喪,吾聞諸縣子曰:「夫喪,不可不深長思也,后木,魯孝公子惠伯鞏之後。買棺外內易。」我死則亦然。

8 棺:
《禮記·檀弓下》曰:陳乾昔寢疾,屬其兄弟而命其子遵己。曰:「如我死,則必大為我棺,使二婢子夾我。」婢子,妾也。陳乾昔死,其子曰:「以殉葬,非禮也,況又同棺乎?」弗果殺。善尊巳不陷父于不義也。

9 棺:
《禮記·喪大記》曰:君大棺八寸,屬六寸,裨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屬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屬四寸;士棺六寸。大棺,棺之在表。君里棺用朱綠,用雜金鐕;大夫里棺用玄綠,用牛骨鐕;士不綠。鐕所以緣著里也。君蓋用漆,三衽三束;大夫蓋用漆,二衽二束;士蓋不用漆,二衽二束。用漆者,涂合牡牝中也。衽,小要。君、大夫大鬊爪實于綠中,士埋之。綠當為角,聲之誤也。角即謂棺之內也。

10 棺:
《禮記外傳》曰:凡棺之重數,從內數向外,如席之重也。兕革棺一,各三寸,內一重有水牛皮,次兕皮,二者合為一重,都厚六寸。一名椑棺,又名櫬。椑者堅如壁,櫬者親于身也。杝棺二,厚八寸。杝曰椵木,在椑棺之外。屬棺三,其厚四寸。屬者施杝棺外。大棺四,厚六寸。屬棺之列也。屬棺、大棺皆用梓也。上公去水牛皮,兕皮外有三重也。侯伯已下去水兕,杝棺外二重。卿、大夫惟屬棺與大棺,一重。士不言重,惟棺而已。

11 棺:
《左傳·宣上》曰:鄭人田衲公之亂,斫子家之棺。以四年殺君故也。斫薄其棺,不使從卿禮。

12 棺:
《左傳·成上》曰:宋文公葬,槨有四阿,棺有翰檜。杜預注曰:翰旁飭,檜上飭,王禮。

13 棺:
《左傳·襄上》曰:齊姜薨。初,穆姜使擇美槚,槚,梓之屬。以自為櫬與頌琴。梓,棺也。頌琴,琴名,猶雅琴也。皆欲以送納。季文子取以葬。君子曰:「非禮也。禮無所逆。婦,養姑者也。虧姑以成婦,逆莫大焉。」穆姜,成公母;齊姜,成公婦也。

14 棺:
《左傳·襄上》曰:定姒薨。不殯于廟,無櫬,不虞。櫬,親身棺也。季孫以定姒本賤,既無備器,議其喪制,欲殯不過廟,又不及哭也。匠慶謂季文子曰:「子為正卿,而小君之喪不成,不終君也。父其母,是不終事君之道也。君長,誰受其咎?」初,季孫為己樹六木鹼褸蒲圃東門之外,蒲圃,場圃名也。匠慶請木,季孫曰:「略。」匠慶用蒲圃之槚,季孫不御。御,止。

15 棺:
《左傳·哀上》曰:趙簡子與鄭戰。簡子誓曰:「志父無罪,君實圖之。若其有罪,絞縊以戮。桐棺三寸,不設屬辟。屬辟,棺之重數。王棺四重,君再重,大夫一重。素車樸馬,以載柩。無入于兆。兆,葬域。下卿之罰也。」

16 棺:
《公羊傳·定公》曰:國君薨,正棺于兩楹之間,然後即位。

17 棺:
《論語·先進》曰:顏淵死,顏路請子之車,以為之槨。欲得賣之,以為顏淵作槨也。顏路,顏淵之父。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鯉也死,有棺而無槨。吾不徒行,以為之槨,以吾從大夫之後,不可徒行也。」鯉,孔子子伯魚。

18 棺:
《家語》曰:孔子之徒,公西赤掌殯葬焉。桐棺四寸,柏槨五寸。

19 棺:
《家語》曰:墨子葬法,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領,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無漏氣發泄于上,襲之以明其所止也。

20 棺:
《說文》曰:棺,關也,可以掩尸。櫬,附身棺也。櫝,匱也。槥,櫝也。

21 棺:
《史記》曰:飛廉生惡來。俱以材力事紂。武王伐紂,并殺惡來。時飛廉為紂使北方,還無所報,為壇霍太山而報。得石棺銘曰:天令處父與發亂,賜汝石棺。死,遂葬霍太山。

22 棺:
《古史考》曰:舜作瓦棺,湯作木棺。

23 棺:
《漢書》曰:高祖下令:士卒從軍死者,為槥,服虔曰:槥音衛。應劭曰:小棺也。今謂之櫝。歸其縣。縣給衣衾棺葬具,致其尸于家,縣官更給衣衾斂。祠以少牢,吏親葬。

24 棺:
《漢書》曰:張湯自殺,昆弟欲厚葬。湯母曰:「湯為大臣,被惡言死,何厚葬為?」載以牛車,有棺無槨。上聞,曰:「非此母不生此子。」

25 棺:
《漢書》曰:哀帝崩,有司奏,董賢乃自殺。死後,其父恭不悔過,乃復以砂畫棺,四時之色,左蒼龍,右白虎,上著金銀日月、玉衣珠璧,至尊無以加。

26 棺:
《漢書》曰:王莽奏貶丁傅太后號,改葬,發取璽綬。太后以為既往之事,不須復發。莽固爭之。太后詔曰:「因故棺為致槨作冢。」既發傅太后棺,臭聞數里。

27 棺:
《續漢書·禮儀志》曰:王公主貴人皆樟棺朱漆,畫雲氣。公特進樟棺黑漆。

28 棺:
《續漢書》曰:楊震數切諫,為樊豐等所譖,遣歸本郡。震行至城西凡陽亭,謂諸子、門人曰:「身死之日,以雜木為棺,單被裁足蓋形,無歸冢次,勿設祭祠。」因飲鴆而卒。

29 棺:
《續漢書》曰:曹褒在射聲營舍,有停棺槨不葬者百餘所。褒親自履行愴然。為買空地,悉葬其無主者。

30 棺:
《續漢書》曰:周盤字伯堅,年七十三歲,朝集諸生講論終日。因令其二子曰:「吾日者夢見先師東里先生,與我講于陰堂之奧而長嘆,豈吾齒之盡乎?命終之日,桐棺足以周身,外槨足以周棺。斂刑懸封,濯衣幅巾。編四寸簡,寫《堯典》一篇,并刀筆各一,以置棺前,示不忘聖道。」其月望,無病忽終。學者以為知命。

31 棺:
《東觀漢記》曰:郭鳳字君張,善說災異吉凶,占應,病先自知。死日,豫令弟子市棺斂具。至其日,如言卒。

32 棺:
《東觀漢記》曰:耿秉薨,賜朱棺、玉衣。

33 棺:
《東觀漢記》曰:梁商薨,賜東園朱壽器、銀縷玉匣。

34 棺:
《東觀漢記》曰:長沙有義士古初,遭父喪,未葬。鄰人火起,及初舍,棺不可移。初冒火伏棺上,會火滅。

35 棺:
《東觀漢記》曰:大司徒歐陽歙坐在汝南贓罪,死獄中。歙掾陳元上書追訟之,言甚切至。帝乃賜棺木,贈賻三千匹。

36 棺:
謝承《後漢書》曰:徐土羽為長沙郡,將死,遺令不受贈賻。一匹私馬,賣以為棺。

37 棺:
謝承《後漢書》曰:和帝追封太后父梁松為褒親愍侯,改殯,賜東園畫棺、玉匣、衣衾而葬之。

38 棺:
《魏志》曰:李傕等葬董卓于郿,并收所焚尸之灰,合斂于棺而葬之。是日大風、暴雨、震卓墓,水流入藏,漂其棺槨。

39 棺:
《魏志》曰:宣王討王陵,赦罪。陵自知罪重,試索棺釘以觀太傅意,竟給之,遂自殺。

40 棺:
《曹操別傳》曰:操破梁孝王棺,收金寶。天子聞之,哀泣。

41 棺:
《晉書》曰:夏侯湛將歿,遺命小棺薄斂,不修封樹。論者謂湛雖生不砥厲名節,死則儉約令終,是深達存亡之理也。

42 棺:
《後魏書》曰:崔光韶謂子孫曰:「吾兄弟自幼及老,衣服飲食未曾一片不同。至于兒女官婚榮利之事,未嘗不先以推弟。弟頃橫禍,權作松棺。亦可以為吾作松棺,使吾見之。」

43 棺:
《南史》曰:宋光祿大夫劉鎮之,年三十許,病篤,已辦凶具。既而疾愈,因蓄棺以為壽。九十余乃亡,此器方用。

44 棺:
《宋書》曰:王敬則為既陽令。初至既陽縣,陸主山下宗侶十余船同發,敬則船獨不進。乃令入水推之。見烏漆棺,敬則咒云:「若是吉,使船速進,吾富貴,當改葬爾。」船須臾進。入縣城,收此棺葬之。

45 棺:
《宋書》曰:袁昂為豫章內史,丁所生母憂,去職,以喪還。江路風潮暴駭,昂乃縛衣著棺,誓同沉溺。及風止,余船皆沒,惟昂船獲全。咸謂精誠所致。

46 棺:
《梁書》曰:衡陽宣王子簡位郢州刺史,卒于官。喪將引,柩有聲。議者欲開視,王妃柳氏曰:「晉文已有前例,不聞開棺。無益亡者之生。徒增生者之痛。」遂止。

47 棺:
《晉公卿禮秩》曰:諸公及從公薨者,賜東園秘器;在外都督者,給秘器,直錢三十萬。安平王孚蔫,給東園溫明秘器。楊駿誅,賜五木棺一具,載以官路車。

48 棺:
《三十國春秋》曰:晉黃門郎殷仲堪游于江濱,見流棺于水,乃接焉。旬日之中,門前之溝忽起為岸。是夕,有人通夢于仲堪,自稱徐伯,感君之惠,無以報。仲堪因問:「門岸為何祥乎?」對曰:「水中之岸,其名為洲。君將為也。」言終而沒。

49 棺:
《唐書》曰:玄宗開元二十年,自東都幸太原。至太行坂,路隘,逢椑車。問左右曰:「車中何物?」左右奏曰:「禮,天子出,則載椑車以從,先王之制也。」上曰:「焉用此!」命焚之。無椑自此始也。

50 棺:
《莊子》曰:古之喪禮,貴賤有儀,上下有等。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墨子獨生不歌,死不服,桐棺三重而無槨,以為法式。

51 棺:
《慎子》曰:匠人成棺而無憎於人,利在人也死。

52 棺:
《呂氏春秋》曰:善棺槨所以備螻蟻也。今世俗大亂,人生逾侈,非為死者慮,亦所以相矜。

53 棺:
《淮南子》曰:吾生有七尺之形,死有一棺之土。

54 棺:
《淮南子》曰:鬻棺者,欲民之疾疫也;蓄粟者,欲歲之荒饑也。

55 棺:
《鹽鐵論》曰:古者瓦棺塈周,足以收形骸發齒而已。及其後桐棺不依,桑棺不留。今富者纟甫題墻湊,中者梓棺楩槨,貧者繒囊緹囊。

56 棺:
《風俗通》曰:葉令王喬,天下一玉棺於廳事前,令臣吏試入,終不動搖。喬曰:「天帝獨欲召我。」沐浴服飾,寢其中,蓋便立覆。宿夜葬於城東。縣中牛皆流汗吐舌。

57 棺:
《風土記》曰:陽羨縣令袁起生有神靈,無疾暴亡。殯斂已竟,風雷冥晦,失起喪柩。山下居民夜聞山下有數十人,晨往山上,見起棺柩。俄而潛藏,惟有石冢、石壇今在。

58 棺:
《神仙傳》曰:介象為吳主所征,至武昌,連求去,不許。象言病,帝使左右以美梨一奩賜象。須臾象死,帝殯而埋之。以中時死,其日晡時到建業,以所賜梨付守苑吏。後吏以狀聞,即發象棺。棺中無所有,有奏符。

59 棺:
《搜神記》曰:令有縣孫孤城,古孤竹君之國也。靈帝光和元年,遼水中有浮棺,人破斫之。棺中人語曰:「我,伯夷之弟,孤竹君也。海水壞我棺槨,是以漂。汝斫我何為?」乃不敢破,因為立祠。民有發視者,無病而死。

60 棺:
《搜神記》曰:北有道人能令人與死人相見。其同郡人,婦死已數年,聞而往見之,曰:「愿令一見死婦,死不恨矣。」道人曰:「可。然聞鼓聲疾出。」俄而得見之,與婦言語,悲喜恩情如生。良久,聞鼓音,悢悢不能得時出,門閉戶掩,婿婿乃徒出,閉其衣裾戶間,掣絕而去。后數歲餘,此人死,家葬之。開冢,見婦棺蓋下有衣裾。

61 棺:
《異苑》曰:海陵如皋縣東城村邊海岸崩壞,一古墓有方頭漆棺,以朱題上云:百七年墮水,元嘉二十載三月墮于懸獻。

62 棺:
《巴蜀志》曰:獠夷死,即立埋棺,不臥設。

63 棺:
盛弘之《荊州記》曰:冠軍縣東一里有張詹墓,魏太和時人也。刻碑背曰:「白楸之棺,易朽之裳。銅錢不入,瓦器不藏。嗟爾後人,幸勿我傷。」自胡石之亂,墳墓莫不夷毀。此墓元嘉初猶儼然,六年大水,民饑,始被發。初開,金銀錫銅之器爛然畢備。有二朱漆棺,棺前垂竹薄簾,金釘釘之。

64 棺:
《永嘉郡記》曰:樂成縣石堂水口,先時有一漆棺,逆水入溪十余里便住,有靈下人云是方姥,甚有靈驗。

65 棺:
《從征記》曰:劉表冢在高平郡。表子琮搗四方珍香數十石著棺中,蘇合消救之香,莫不畢備。永嘉中,郡人衡熙發其墓,表貌如生,香聞數十里。熙懼,不敢犯。

66 棺:
陸機《大墓賦》曰:睹洪槚而為槥。槥,小棺也。

URN: ctp:n388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