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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 -> 太平御览 -> 礼仪部三十六 -> 冢墓一 -> 8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汉书》曰:朱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家俱上冢,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
又曰:骠骑将军霍去病卒,天子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像祁连山。
又曰:严延年,东海下邳人。为河南太守,母来适见报囚,因大惊,谓延年曰:“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为汝东归扫除墓地耳。”遂去,归郡,见昆弟宗人,复为言之。后岁馀,果败。东海莫不贤其母。
又曰:哀帝令将作为董贤起冢茔义陵傍,内便房,刚柏题凑,外为徼道,周垣数里,门阙罘罳甚盛。罘音浮,罳音思。
又曰:莽奏贬傅太后号为定陶王母丁姬。莽复言,恭王母、丁姬不臣妾。至葬渭陵,冢高与元帝山齐。诸发恭王母及丁姬冢,取其玺绶消灭,徙恭王母归定陶,葬恭王冢次,而葬丁姬复其故。太后以为既已之事,不须复发。莽固争之,后诏曰:“因改故棺为致椁,作冢,祠以太牢。谒者护。”既发傅太后冢,崩压杀数百人。开丁姬椁,火出四五丈,吏卒以水沃灭,乃得入。烧燔椁中器物。开傅后棺,臭闻数里。公卿在位皆阿莽旨,入钱帛,遣子弟及诸生四夷凡十馀万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平恭王母、丁姬冢。二旬间皆平。莽又周棘其处,以为世戒云。时有群燕数千,衔土投丁姬穿中。
又曰:张贺为掖庭令。及宣帝即位,贺已死,子又早亡。上追思贺恩,报其冢恩德侯,置守冢二百家。
又曰:夏侯胜字公长。迁太傅,卒官。赐冢茔,葬平陵。太后为素服五日,报师傅之恩。儒者以为荣。
又曰:原涉自以先人坟墓俭约,非孝也。乃大治冢舍,周门台重门。初,武帝时,京兆曹氏葬茂陵,伐其道,为京兆阡。涉慕之西,买地开道,立署曰“南阳阡”。人不肯从,谓之“原氏阡”。
《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上》: 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家俱上冢,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 《太平御览·饿》: 朱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家俱上冢,见买臣饥寒,呼饭食之。 《太平御览·冢墓一》: 朱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家俱上冢,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 《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上》: 负薪墓间。故妻与夫家俱上冢,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 《前汉纪·孝武皇帝纪一》: 其后买臣尝负薪于墓间。故妻与其夫俱上厮。以为得志。见买臣饥寒。呼饮食之。 《太平御览·饿》: 负薪墓间。故妻与夫家俱上冢,见买臣饥寒,呼饭食之。 《太平御览·冢墓一》: 负薪墓间。故妻与夫家俱上冢,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 《前汉纪·孝武皇帝纪四》: 大司马骠骑大将军霍去病薨。发属国玄甲阵。自长安至茂陵。为厮茔象祁连山。 《太平御览·冢墓一》: 骠骑将军霍去病卒,天子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像祁连山。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 天子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象祁连山。 《汉书·卫青霍去病传》: 上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象祁连山。 《前汉纪·孝武皇帝纪四》: 发属国玄甲阵。自长安至茂陵。为厮茔象祁连山。 《艺文类聚·谥》: 上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象祁连山, 《太平御览·冢墓一》: 天子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像祁连山。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 陈自长安至茂陵, 《汉书·卫青霍去病传》: 军陈自长安至茂陵, 《汉书·元后传》: 军陈自长安至渭陵, 《前汉纪·孝武皇帝纪四》: 自长安至茂陵。 《艺文类聚·谥》: 陈自长安至茂陵, 《太平御览·冢墓一》: 自长安至茂陵, 《太平御览·腊》: 严延年为河南太守。初,延年母从东海来,欲从延年,腊到洛阳,适见报囚,母大惊, 《太平御览·冢墓一》: 严延年,东海下邳人。为河南太守,母来适见报囚,因大惊, 《太平御览·囚》: 严延年为河南太守,河南号曰屠伯。其母尝从东海来,欲就延年。昆洛阳,适见报囚。母大惊, 《列女传·严廷年母》: “万石严妪”。延年为河南太守, 《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 次卿为太原、涿郡太守, 《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 会田延年为河东太守,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二》: 田延年为河东太守。 《艺文类聚·蝗》: 严延年为河南太守, 《太平御览·冬上》: 严延年,字次卿,为河内太守, 《太平御览·腊》: 严延年为河南太守。 《太平御览·督邮》: 田延年为河东太守, 《太平御览·酷太守》: 严延年,字次卿,东海人。为涿郡太守。 《太平御览·父母》: 严延平字次卿,东海下邳人。为河南太守, 《太平御览·冢墓一》: 严延年,东海下邳人。为河南太守, 《太平御览·囚》: 严延年为河南太守, 《太平御览·锄》: 严延年为河南太守。 《汉书·酷吏传》: 严延年字次卿,东海下邳人也。 《太平御览·冬上》: 严延年,字次卿, 《太平御览·酷太守》: 严延年,字次卿,东海人。 《太平御览·父母》: 严延平字次卿,东海下邳人。 《太平御览·冢墓一》: 严延年,东海下邳人。 《太平御览·师》: 东海下邳人。 《太平御览·父母》: 东海下邳人。 《太平御览·冢墓一》: 东海下邳人。 《汉书·魏相丙吉传》: 复为河南太守。 《汉书·循吏传》: 复察廉为河南太守丞。 《汉书·游侠传》: 遵为河南太守,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二》: 为河南太守。 《太平御览·父母》: 为河南太守, 《太平御览·冢墓一》: 为河南太守, 《太平御览·书记》: 为河南太守,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三》: 适见报囚。母怒延年曰。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 《太平御览·冢墓一》: 母来适见报囚,因大惊,谓延年曰:“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 《列女传·严廷年母》: 适见报囚,母大惊, 《汉书·酷吏传》: 适见报囚。母大惊, 《太平御览·腊》: 适见报囚,母大惊, 《太平御览·冢墓一》: 母来适见报囚,因大惊, 《太平御览·囚》: 适见报囚。母大惊, 《汉书·酷吏传》: 谓延年:“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去女东归,埽除墓地耳。”遂去。归郡,见昆弟宗人,复为言之。后岁馀,果败。东海莫不贤知其母。 《太平御览·冢墓一》: 谓延年曰:“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为汝东归扫除墓地耳。”遂去,归郡,见昆弟宗人,复为言之。后岁馀,果败。东海莫不贤其母。 《列女传·严廷年母》: 谓延年曰:“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自意老当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去汝东海,扫除墓地耳。”遂去,归郡,见昆弟宗族,复为言之。 《汉书·酷吏传》: 谓延年:“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去女东归,埽除墓地耳。”遂去。归郡,见昆弟宗人,复为言之。 《太平御览·冢墓一》: 谓延年曰:“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为汝东归扫除墓地耳。”遂去,归郡,见昆弟宗人,复为言之。 《列女传·严廷年母》: 谓延年曰:“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自意老当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去汝东海,扫除墓地耳。” 《汉书·酷吏传》: 谓延年:“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去女东归,埽除墓地耳。”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三》: 母怒延年曰。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行矣去汝东归。埽除墓地待汝耳。 《太平御览·腊》: 谓延年曰:“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自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去汝东归,扫除墓地耳。” 《太平御览·冢墓一》: 谓延年曰:“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为汝东归扫除墓地耳。” 《列女传·严廷年母》: 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自意老当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去汝东海,扫除墓地耳。 《汉书·酷吏传》: 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去女东归,埽除墓地耳。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三》: 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行矣去汝东归。埽除墓地待汝耳。 《太平御览·腊》: “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自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去汝东归,扫除墓地耳。”后岁余, 《太平御览·父母》: 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去东归扫墓地耳!”岁馀, 《太平御览·冢墓一》: 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为汝东归扫除墓地耳。 《汉书·佞幸传》: 又令将作为贤起冢茔义陵旁,内为便房,刚柏题凑,外为徼道,周垣数里,门阙罘罳甚盛。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下》: 又令将作大匠为贤起厮义陵。傍内为便房。刚柏题凑。外为徼道。周亘数里。门阙罘罳甚盛。 《太平御览·屏》: 哀帝令将作为董贤起冢营义陵旁,内为便房,刚柏题凑,外徼道,周垣数里,门辟罘罳甚盛。 《太平御览·冢墓一》: 哀帝令将作为董贤起冢茔义陵傍,内便房,刚柏题凑,外为徼道,周垣数里,门阙罘罳甚盛。 《汉书·外戚传下》: 莽奏贬傅太后号为定陶共王母,丁太后号曰丁姬。 《太平御览·孝哀丁太后》: 乃奏贬傅太后号曰定陶恭王母,丁太后号曰丁姬。 《太平御览·冢墓一》: 莽奏贬傅太后号为定陶王母丁姬。 《汉书·外戚传下》: 元始五年,莽复言“共王母、丁姬前不臣妾,至葬渭陵,冢高与元帝山齐,怀帝太后、皇太太后玺绶以葬,不应礼。礼有改葬,请发共王母及丁姬冢,取其玺绶消灭,徙共王母及丁姬归定陶,葬共王冢次,而葬丁姬复其故。”太后以为既已之事,不须复发。莽固争之,太后诏曰:“因故棺为致椁作冢,祠以太牢。”谒者护既发傅太后冢,崩压杀数百人;开丁姬椁户,火出炎四五丈,吏卒以水沃灭乃得入,烧燔椁中器物。 《太平御览·孝哀丁太后》: 元始五年,莽复奏:“恭王母及丁姬葬渭陵,冢高与元帝山齐,礼有改葬,请发王母及丁姬冢徙归定陶。”太后以为既已之事,不须发。莽固争之,太后诏曰:“因故棺为致椁作冢,祠以太牢。”既发傅太后冢,崩压杀数百人;开丁姬椁户,火出焚四五丈,吏卒以水沃灭得入,烧燔椁中器物。 《太平御览·冢墓一》: 莽复言,恭王母、丁姬不臣妾。至葬渭陵,冢高与元帝山齐。诸发恭王母及丁姬冢,取其玺绶消灭,徙恭王母归定陶,葬恭王冢次,而葬丁姬复其故。太后以为既已之事,不须复发。莽固争之,后诏曰:“因改故棺为致椁,作冢,祠以太牢。谒者护。”既发傅太后冢,崩压杀数百人。开丁姬椁,火出四五丈,吏卒以水沃灭,乃得入。烧燔椁中器物。 《汉书·外戚传下》: 太后以为既已之事,不须复发。莽固争之,太后诏曰:“因故棺为致椁作冢,祠以太牢。”谒者护既发傅太后冢, 《太平御览·孝哀丁太后》: 太后以为既已之事,不须发。莽固争之,太后诏曰:“因故棺为致椁作冢,祠以太牢。”既发傅太后冢, 《太平御览·棺》: 太后以为既往之事,不须复发。莽固争之。太后诏曰:“因故棺为致椁作冢。”既发傅太后棺, 《太平御览·冢墓一》: 太后以为既已之事,不须复发。莽固争之,后诏曰:“因改故棺为致椁,作冢,祠以太牢。谒者护。”既发傅太后冢, 《汉书·外戚传下》: 祠以太牢。 《太平御览·孝哀丁太后》: 祠以太牢。 《太平御览·太子三》: 祠以太牢。 《太平御览·冢墓一》: 祠以太牢。 《太平御览·吊》: 祠以太牢, 《汉书·外戚传下》: 谒者护既发傅太后冢,崩压杀数百人;开丁姬椁户,火出炎四五丈, 《前汉纪·孝平皇帝纪》: 既开傅太后厮。崩。压杀数百人。臭闻数里。发丁姬厮。有火出四五丈。 《太平御览·孝哀丁太后》: 既发傅太后冢,崩压杀数百人;开丁姬椁户,火出焚四五丈, 《太平御览·冢墓一》: 既发傅太后冢,崩压杀数百人。开丁姬椁,火出四五丈, 《汉书·外戚传下》: 崩压杀数百人; 《前汉纪·孝平皇帝纪》: 崩。压杀数百人。 《水经注·谷水》: 阙崩,压杀数百人, 《水经注·渭水》: 冢崩,压杀数百人; 《太平御览·孝哀丁太后》: 崩压杀数百人; 《太平御览·冢墓一》: 崩压杀数百人。 《水经注·济水》: 火出焱四五丈,吏卒以水沃灭,乃得入,烧燔椁中器物,公卿遣子弟及诸生、四夷十馀万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平共王母傅太后坟及丁姬冢,二旬皆平。莽又周棘其处,以为世戒云。时有羣燕数千,衔土投于丁姬竁中, 《太平御览·冢墓一》: 火出四五丈,吏卒以水沃灭,乃得入。烧燔椁中器物。开傅后棺,臭闻数里。公卿在位皆阿莽旨,入钱帛,遣子弟及诸生四夷凡十馀万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平恭王母、丁姬冢。二旬间皆平。莽又周棘其处,以为世戒云。时有群燕数千,衔土投丁姬穿中。 《太平广记·丁姬》: 火出,炎四五丈。吏卒以水沃灭,乃得入,烧燔冢中器物。公卿遣子弟及诸生四夷十馀万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平恭王母傅太后坟及丁姬冢,二旬皆平。又周棘其处,以为世戒。云。时。有群燕数千,衔土投丁姬穿中。 《汉书·外戚传下》: 既开傅太后棺,臭闻数里。公卿在位皆阿莽指,入钱帛,遣子弟及诸生四夷,凡十馀万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平共王母、丁姬故冢,二旬间皆平。莽又周棘其处以为世戒云。时有群燕数千,衔土投丁姬穿中。 《水经注·济水》: 公卿遣子弟及诸生、四夷十馀万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平共王母傅太后坟及丁姬冢,二旬皆平。莽又周棘其处,以为世戒云。时有羣燕数千,衔土投于丁姬竁中, 《太平御览·孝哀丁太后》: 既开傅太后棺,臭闻数里。掘平恭王母、丁姬故冢,二旬间皆平。莽又周棘其处以为时戒云。时有群燕数千,衔土投冢中。 《太平御览·冢墓一》: 开傅后棺,臭闻数里。公卿在位皆阿莽旨,入钱帛,遣子弟及诸生四夷凡十馀万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平恭王母、丁姬冢。二旬间皆平。莽又周棘其处,以为世戒云。时有群燕数千,衔土投丁姬穿中。 《太平广记·丁姬》: 公卿遣子弟及诸生四夷十馀万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平恭王母傅太后坟及丁姬冢,二旬皆平。又周棘其处,以为世戒。云。时。有群燕数千,衔土投丁姬穿中。 《汉书·外戚传下》: 臭闻数里。公卿在位皆阿莽指,入钱帛,遣子弟及诸生四夷,凡十馀万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平共王母、丁姬故冢,二旬间皆平。莽又周棘其处以为世戒云。 《水经注·渭水》: 开棺,臭闻数里。公卿在位,皆阿莽旨,入钱帛,遗子弟,及诸生四夷凡十馀万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傅后冢,二旬皆平,周棘其处,以为世戒。 《太平御览·冢墓一》: 开傅后棺,臭闻数里。公卿在位皆阿莽旨,入钱帛,遣子弟及诸生四夷凡十馀万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平恭王母、丁姬冢。二旬间皆平。莽又周棘其处,以为世戒云。 《汉书·外戚传下》: 既开傅太后棺,臭闻数里。 《前汉纪·孝平皇帝纪》: 臭闻数里。 《水经注·渭水》: 开棺,臭闻数里。 《太平御览·孝哀丁太后》: 既开傅太后棺,臭闻数里。 《太平御览·棺》: 既发傅太后棺,臭闻数里。 《太平御览·冢墓一》: 开傅后棺,臭闻数里。 《太平广记·熊勋》: 臭闻数里。 《汉书·外戚传下》: 时有群燕数千,衔土投丁姬穿中。 《水经注·济水》: 时有羣燕数千,衔土投于丁姬竁中, 《艺文类聚·燕》: 有燕数千,衔土投其窟中。 《太平御览·孝哀丁太后》: 时有群燕数千,衔土投冢中。 《太平御览·冢墓一》: 时有群燕数千,衔土投丁姬穿中。 《太平御览·冢墓三》: 群燕数千街土于冢上。 《太平御览·燕》: 有燕数千,衔土投其穿中。 《太平御览·燕》: 有群燕数千衔土于冢上。 《太平广记·丁姬》: 有群燕数千,衔土投丁姬穿中。 《太平御览·功臣封》: 张贺为掖庭令, 《太平御览·逊让》: 张贺为掖庭令, 《太平御览·谦》: 张安世兄贺为掖庭令, 《太平御览·冢墓一》: 张贺为掖庭令。 《太平御览·报恩》: 及宣帝即位,而贺已死,上追思德贺, 《太平御览·冢墓一》: 及宣帝即位,贺已死,子又早亡。上追思贺恩, 《汉书·张汤传》: 及宣帝即位,而贺已死。 《汉书·王商史丹傅喜传》: 及宣帝即尊位,恭已死, 《太平御览·功臣封》: 及宣帝即位,而贺已死。 《太平御览·报恩》: 及宣帝即位,而贺已死, 《太平御览·冢墓一》: 及宣帝即位,贺已死, 《汉书·张汤传》: 及宣帝即位, 《汉书·武五子传》: 及宣帝即位, 《汉书·王商史丹傅喜传》: 及宣帝即尊位, 《汉书·游侠传》: 及宣帝即位, 《汉书·佞幸传》: 及帝即尊位, 《汉书·外戚传上》: 及宣帝即位, 《艺文类聚·书》: 及帝即尊位, 《太平御览·孝宣王皇后》: 及宣帝即位, 《太平御览·婕妤》: 及宣帝即位, 《太平御览·功臣封》: 及宣帝即位, 《太平御览·报恩》: 及宣帝即位, 《太平御览·冢墓一》: 及宣帝即位, 《太平御览·仙经上》: 及宣帝即位, 《太平御览·书上》: 及帝即尊位, 《太平御览·博》: 及宣帝即位, 《汉书·张汤传》: 上追思贺恩,欲封其冢为恩德侯,置守冢二百家。 《太平御览·功臣封》: 宣帝追恩,乃封其家为恩德侯,置守蒙二百人。 《太平御览·谦》: 上追思贺恩,欲封其冢为恩德侯,置守冢户二百家。 《太平御览·冢墓一》: 上追思贺恩,报其冢恩德侯,置守冢二百家。 《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 夏侯胜字长公。 《太平御览·谏议大夫》: 夏侯胜,字长公, 《太平御览·冢墓一》: 夏侯胜字公长。 《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 年九十卒官,赐冢茔,葬平陵。太后赐钱二百万,为胜素服五日,以报师傅之恩,儒者以为荣。 《太平御览·太子太傅》: 年九十卒官,赐冢茔,葬平陵。太子赐钱二百万,为胜素服五日,以报师傅之恩。儒者以为荣。 《太平御览·冢墓一》: 卒官。赐冢茔,葬平陵。太后为素服五日,报师傅之恩。儒者以为荣。 《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 年九十卒官,赐冢茔,葬平陵。 《后汉书·儒林列传下》: 卒于官,赐冢茔陪园陵。 《太平御览·太子太傅》: 年九十卒官,赐冢茔,葬平陵。 《太平御览·冢墓一》: 卒官。赐冢茔,葬平陵。 《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 以报师傅之恩, 《后汉书·杨震列传》: 赐以师傅之恩, 《后汉书·左周黄列传》: 以师傅之恩, 《太平御览·太子太傅》: 以报师傅之恩。 《太平御览·冢墓一》: 报师傅之恩。 《汉书·游侠传》: 而令先人坟墓俭约,非孝也。乃大治起冢舍,周阁重门。初,武帝时,京兆尹曹氏葬茂陵,民谓其道为京兆仟。涉慕之,乃买地开道,立表署曰南阳仟,人不肯从,谓之原氏仟。 《艺文类聚·冢墓》: 原涉自以先人坟墓俭约,非孝也。乃大治冢舍,周阁重门,初武帝时,京兆曹氏葬茂陵,民谓其道为京兆阡,涉墓之,乃买地开道,立署曰南阳阡,人不肯从,谓之原氏阡。 《太平御览·冢墓一》: 原涉自以先人坟墓俭约,非孝也。乃大治冢舍,周门台重门。初,武帝时,京兆曹氏葬茂陵,伐其道,为京兆阡。涉慕之西,买地开道,立署曰“南阳阡”。人不肯从,谓之“原氏阡”。 《汉书·游侠传》: 乃大治起冢舍,周阁重门。初,武帝时,京兆尹曹氏葬茂陵,民谓其道为京兆仟。涉慕之,乃买地开道,立表署曰南阳仟,人不肯从,谓之原氏仟。 《艺文类聚·冢墓》: 乃大治冢舍,周阁重门,初武帝时,京兆曹氏葬茂陵,民谓其道为京兆阡,涉墓之,乃买地开道,立署曰南阳阡,人不肯从,谓之原氏阡。 《太平御览·阡陌》: 原涉乃大治冢舍,周阁重门。初,武帝时,京兆尹曹氏葬茂陵,民谓其道为京兆阡。涉慕之,乃买地开道,立署曰南阳阡,人不肯从,谓之原氏阡。 《太平御览·冢墓一》: 乃大治冢舍,周门台重门。初,武帝时,京兆曹氏葬茂陵,伐其道,为京兆阡。涉慕之西,买地开道,立署曰“南阳阡”。人不肯从,谓之“原氏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