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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御覽 -> 禮儀部三十七 -> 冢墓二 -> 5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唐書》曰:代宗時虢州刺史王奇光上言:「閿鄉縣女媧墓,去天寶末失所在。今一夜,河上側近忽聞風雷聲,曉見其墓踴出,上有雙柳樹,下有巨石。其柳各高丈餘。」
又曰:天后西幸京師,路經楊玄感墓。上誦李百藥《過玄感墓詩》云:「劍有萬人敵,文為一代英。除昏志不遂,僣亂道難平。」嘆曰:「百藥惟解綴文,不識大義。」
又曰:韓思復,則天朝為太常博士,定《南郊儀注》云:「太妃鼓吹,排群邪,守大體,國家賴之。」睿宗朝為給事,活嚴善思於雷霆之下,拒武三思於陷附之中。玄宗御筆題碑云:「有唐忠孝韓長公之墓。」
又曰:伊慎,兗州人,善騎。始為果毅,喪母,將營合附,不識其父之墓。晝夜號哭,未浹日,夢寐,有指導焉。遂發垅,果得舊記驗。
又曰:盧坦為侍御史,會李錡反,有司請毀錡祖父廟墓。坦嘗為錡從事,乃上言曰:「淮安王神通,有功於草昧。且古之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況以錡故,可累五代祖乎?」乃不毀。因賜神通墓五戶,以備灑掃。
《太平御覽·冢墓二》: 代宗時虢州刺史王奇光上言:「閿鄉縣女媧墓,去天寶末失所在。今一夜,河上側近忽聞風雷聲,曉見其墓踴出,上有雙柳樹,下有巨石。其柳各高丈餘。」 《太平御覽·楊柳下》: 虢州刺史王奇光奏:閿鄉縣界女媧墳,天寶十三載,大雨晦暝,失所在,至今河上側近忽聞雷風聲,曉見墳涌出,上有雙柳柳樹,下有巨石,柳各高丈餘。 《太平御覽·冢墓二》: 今一夜,河上側近忽聞風雷聲,曉見其墓踴出,上有雙柳樹,下有巨石。其柳各高丈餘。 《太平廣記·女媧墓》: 今月一日,河上側近,忽聞風雷。曉見墳踊出,上有雙柳樹,下巨石。柳各高丈餘。 《太平御覽·冢墓二》: 今一夜,河上側近忽聞風雷聲,曉見其墓踴出,上有雙柳樹,下有巨石。 《太平廣記·女媧神》: 今月一日夜,河上有人覺風雷聲,曉見其墳湧出。上生雙柳樹。高丈餘。下有巨石。 《太平廣記·女媧墓》: 今月一日,河上側近,忽聞風雷。曉見墳踊出,上有雙柳樹,下巨石。 《太平御覽·冢墓二》: 韓思復,則天朝為太常博士, 《太平廣記·鄭杲》: 注韓思復為太常博士, 《太平御覽·簡傲》: 崔玄翰入朝為太常博士、 《太平御覽·冢墓二》: 則天朝為太常博士, 《太平御覽·孝上》: 晝夜號哭, 《太平御覽·冢墓二》: 晝夜號哭, 《太平御覽·麋粥》: 晝夜號哭, 《太平御覽·御史中丞下》: 盧坦為御史中丞, 《太平御覽·冢墓二》: 盧坦為侍御史, 《太平御覽·唐高祖神堯皇帝》: 淮安王神通、 《太平御覽·攻圍下》: 淮安王神通進兵躡之, 《太平御覽·冢墓二》: 淮安王神通, 《潛夫論·論榮》: 周公祐王。」故《書》稱「父子兄弟不相及 《春秋左傳·昭公二十年》: 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後漢書·楊震列傳》: 周書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後漢書·杜欒劉李劉謝列傳》: 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三國志·麋笁傳》: 先主慰諭以兄弟罪不相及, 《太平御覽·秘書丞》: 父子罪不相及。 《太平御覽·正直下》: 《周書》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太平御覽·奢》: 先主以兄弟罪不相及, 《太平御覽·兄弟中》: 以兄弟罪不相及, 《太平御覽·婚姻下》: 《周書》『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太平御覽·冢墓二》: 且古之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太平御覽·冢墓二》: 以備灑掃。 《太平廣記·崔韜》: 以備灑掃。 《太平廣記·無雙傳薛調譔》: 以備灑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