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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御覽 -> 禮儀部三十八 -> 冢墓三 -> 13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搜神記》曰:宋大夫韓馮取妻而美,康王奪之。馮怨,王囚之,論為城旦。妻密遺馮書,謬其辭曰:「其雨淫淫,河大水深,日出當心。」王以問蘇賀,對曰:「其雨淫淫,言愁且思也;河大水深,不得往來也。日出當心,有死志也。」俄而,馮自殺,妻乃陰腐其衣。王與之登臺,遂自臺投下。左右攬之,衣不中手。遺書于帶,曰:「愿以骨與馮而合葬。」王怒,弗聽,使人埋之,冢相望也。王曰:「爾夫婦相愛不已,能使冢合則弗禁也。」一宿,有文梓木生于二冢之端,旬日,其大合抱,屈體以相就,根交于下。語裥鴛鴦,雌雄各一,恒棲樹上,晨夕交頸悲鳴,音聲感人。宋人哀之,遂號其木曰相思樹。
又曰:漢馮貴人死將百歲,盜賊發冢,貴人顏色如故。但微令群盜共奸之,致妒忌爭斗,然後事覺。
《太平御覽·冢墓三》: 宋大夫韓馮取妻而美,康王奪之。馮怨,王囚之, 《太平御覽·鴛鴦》: 干寶《搜神記》曰:大夫韓憑,其妻美,宋康王奪之。憑怨,王囚之, 《太平廣記·韓朋》: 大夫韓朋。。其妻美,宋康王奪之。朋怨,王囚之,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 坐論為城旦。 《後漢書·袁張韓周列傳》: 論為城旦。 《太平御覽·冢墓三》: 論為城旦。 《藝文類聚·冢墓》: 俄而馮自殺,妻乃陰腐其衣,王與登臺,遂自投臺下,左右攬之,衣不中手。遺書於帶曰:王利其生,不利其死,願以尸骨賜馮而合葬乎。王怒弗聽,使里人埋之,冢相望也。宿昔有交梓木生於二冢之端,旬日而大合抱,屈體相就,根交於下,又有鴛鴦鳥,雌雄各一,恆棲樹上,交頸悲鳴,宋人哀之,遂號其木曰相思樹。 《太平御覽·冢墓三》: 俄而,馮自殺,妻乃陰腐其衣。王與之登臺,遂自臺投下。左右攬之,衣不中手。遺書于帶,曰:「愿以骨與馮而合葬。」王怒,弗聽,使人埋之,冢相望也。王曰:「爾夫婦相愛不已,能使冢合則弗禁也。」一宿,有文梓木生于二冢之端,旬日,其大合抱,屈體以相就,根交于下。語裥鴛鴦,雌雄各一,恒棲樹上,晨夕交頸悲鳴,音聲感人。宋人哀之,遂號其木曰相思樹。 《藝文類聚·冢墓》: 俄而馮自殺,妻乃陰腐其衣,王與登臺,遂自投臺下,左右攬之,衣不中手。遺書於帶曰:王利其生,不利其死,願以尸骨賜馮而合葬乎。王怒弗聽,使里人埋之,冢相望也。宿昔有交梓木生於二冢之端,旬日而大合抱,屈體相就,根交於下,又有鴛鴦鳥,雌雄各一,恆棲樹上,交頸悲鳴,宋人哀之, 《太平御覽·冢墓三》: 馮自殺,妻乃陰腐其衣。王與之登臺,遂自臺投下。左右攬之,衣不中手。遺書于帶,曰:「愿以骨與馮而合葬。」王怒,弗聽,使人埋之,冢相望也。王曰:「爾夫婦相愛不已,能使冢合則弗禁也。」一宿,有文梓木生于二冢之端,旬日,其大合抱,屈體以相就,根交于下。語裥鴛鴦,雌雄各一,恒棲樹上,晨夕交頸悲鳴,音聲感人。 《太平御覽·鴛鴦》: 憑遂自殺。妻乃陰腐其衣。王與之登臺,自投臺下,左右捉衣,衣不勝手。遺書於帶曰:「愿以尸還韓氏而合葬。」王怒,令埋之,二冢相對。經宿,忽有梓木生二冢之上,根交于下,枝連其上。有鳥如鴛鴦,雌雄各一,恒棲其樹,朝暮悲鳴,音聲感人。 《太平御覽·冢墓三》: 馮自殺,妻乃陰腐其衣。王與之登臺,遂自臺投下。左右攬之,衣不中手。遺書于帶,曰:「愿以骨與馮而合葬。」王怒, 《太平廣記·韓朋》: 朋遂自殺。妻乃陰腐其衣,王與之登臺,自投臺下,左右提衣,衣不勝手。遺書於帶曰:『願以尸還韓氏而合葬。』王怒, 《藝文類聚·鴛鴦》: 有鴛鴦雌雄各一,恆栖樹上,晨夕交頸,音聲感人。 《太平御覽·冢墓三》: 語裥鴛鴦,雌雄各一,恒棲樹上,晨夕交頸悲鳴,音聲感人。 《太平御覽·鴛鴦》: 有鳥如鴛鴦,雌雄各一,恒棲其樹,朝暮悲鳴,音聲感人。 《藝文類聚·冢墓》: 雌雄各一, 《太平御覽·富下》: 雌雄各一。 《太平御覽·冢墓三》: 雌雄各一, 《太平御覽·敘車下》: 雌雄各一只, 《太平御覽·高昌》: 雌雄各一, 《太平御覽·鴛鴦》: 雌雄各一, 《太平廣記·懷瑤》: 雌雄各一。 《太平廣記·然丘》: 雌雄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