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代乐: |
《唐会要》曰:太宗七年正月七日,制破《阵乐舞》,左圆右方,先偏后五,鱼丽鹅贯,箕张翼舒,交错屈伸,首尾回牙,以像战阵之形。起居郎吕才依图教乐工一百二十人,被甲执戟而习之。凡舞三变,每变为四陈,有来往疾徐击刺之象,以应歌节。数日而就。其后令魏征、虞世南、褚亮、李百药改制歌词,更名《七德》之舞。十五日,奏之于庭,观者睹其抑扬蹈厉,莫不扼腕踊跃,悚然震悚。武臣列将咸上寿云:“此舞皆陛下百战百胜之形容。”于是咸称万岁。 又曰:贞观元年正月,三殿宴群臣,奏《秦王破阵乐》之曲。太宗谓侍臣曰:“朕昔在藩邸,屡有征伐,世间遂有此歌,岂意今日登于雅,乐然其发扬蹈厉虽异文容,功业由之,致有今日!所以被于乐章,示不忘本也。”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进曰:“陛下以圣武戡难,立极安人,功成化定,陈乐象德,实弘济之盛烈,为将来之观,文容习仪岂得为比!”太宗曰:“朕虽以武功定天下,终当以文德绥海内。文武之道,各随其时。公谓文容不如蹈厉,斯为过矣。” 又曰:贞观中,太宗幸庆善宫,宴从臣于渭滨。其宫即上降诞之所,上乃赋诗十韵,赏赐闾里,有同汉之宛沛焉。于是起居郎吕才播于乐府,被之管弦,名曰《功成庆善乐》之曲。令儿童八佾皆冠进德冠紫裤褶,为《九功》之舞。每冬享燕及国有大庆,与《七德》之舞皆奏于庭。先是,神功破阵乐、功成庆善乐二舞每奏,上皆立对。高宗时,太常博士裴守真奏议曰:“窃惟二舞肇讴吟属,赞九成之茂烈,叶万国之欢心,义均韶夏,用兼宾祭,皆祖宗盛德,而子孙享之。详览博记,未有皇王正观之礼。”并谓守真议是也。 又曰:咸享中,高宗自制乐章十二首,有《上元》、《二仪》、《三才》、《四时》、《五行》、《六律》、《七政》、《八风》、《九宫》、《十洲》、《得一》、《庆云》之曲,诏有司诸大祠享并奏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