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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 -> 太平御览 -> 学部十 -> 读诵 -> 17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沈约《齐纪》曰:顾欢字玄平。少丧父,事母谨孝。母丧,于墓侧数年。好事者或从受书,每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悲恸不能禁。自是学徒废《蓼莪》之篇,不复讲授也。
《太平御览·知人中》: 字玄平,少失父。 《太平御览·读诵》: 顾欢字玄平。少丧父, 《太平御览·读诵》: 顾欢字玄平。 《太平御览·道部六》: 顾欢字玄平, 《太平御览·医三》: 顾欢字玄平, 《太平御览·读诵》: 少丧父,事母谨孝。母丧,于墓侧数年。 《太平御览·兔》: 幼丧父,事母以孝闻。家贫,佣赁为养。其母卒,秋发尽秃落,庐于墓侧, 《太平御览·乌》: 少丧父,事母以孝闻。后母亡,庐于墓侧, 《太平御览·飨士》: 早丧父,事母以孝闻。 《太平御览·孝感》: 幼丧父,事母。 《太平御览·知人中》: 髫龁丧父,事母以孝闻。 《太平御览·逸民六》: 髫龀丧父,事母以孝。闻母曾呕吐, 《太平御览·读诵》: 少丧父,事母谨孝。 《太平御览·兔》: 幼丧父,事母。 《太平御览·兔》: 幼丧父,事母以孝闻。 《太平御览·鸾》: 幼丧父,事母。 《太平御览·乌》: 少丧父,事母以孝闻。后母亡, 《太平广记·旴母》: 少丧父,事母以孝闻。 《太平御览·逸民五》: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辄执书恸哭。由是受学者废《蓼莪》篇,不复讲焉。 《太平御览·读诵》: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悲恸不能禁。自是学徒废《蓼莪》之篇,不复讲授也。 《诗经·蓼莪》: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诗经·蓼莪》: 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群书治要·小雅》: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艺文类聚·孝》: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太平御览·孝上》: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太平御览·逸民五》: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太平御览·父母》: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太平御览·父母》: 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太平御览·诗》: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太平御览·读诵》: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太平御览·读诵》: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太平御览·葬送三》: 于是悲恸不能禁。 《太平御览·读诵》: 悲恸不能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