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曰:振书、端书于君前,有诛;倒厕、侧龟于君前,有诛。臣不豫事不敬也。振。去尘也。端。正也。倒,颠倒也。侧,反也。皆谓甫省视之也。又曰:以足蹙路马刍有诛,齿路马有诛。皆广敬也。路马,君之马。诛,罚也。
振书端书于君前,有诛
以足蹙路马刍,有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