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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僧传》曰:摄摩腾,中天竺人。汉明帝遣郎中蔡愔等往天竺寻访佛法,于彼见摩腾,乃要还汉地。明帝甚加赏接,于城西门外立精舍以处之,汉地有沙门之始也。大法初传,未有归信,故蕴其深解,无所宣述。后卒于洛阳。腾译四十二章经一卷,初缄在兰台。腾所住处,今雒城西白马寺是也。
又曰:竺法兰,亦天竺人,自言诵经论数万章,为天竺学者之师。时蔡愔既至,兰与摩腾共契游化,遂相随而来。昔汉武穿昆明池底,得黑灰,问东方朔,朔云:“不经。可问西域胡。”后法兰至,众人追以问之,兰云:“世界终尽,劫火洞烧,此灰是也。”后卒于雒。
又曰:康僧会,其先康居人。吴地初染大法,风化未全。僧会欲使道振江左,乃杖锡东游,以吴赤乌十年初达建业,营立茆茨,设象行道。时吴初见沙门,疑为矫异,有司奏曰:“有胡人入境,自称沙门,容服非常,事应检察。”权曰:“昔汉明帝梦神,号称为佛,彼之所事,岂非其遗风耶?”即召僧会,诘问有灵验否。会曰:“如来迁逝,忽逾钦簇,遗骨舍利,神曜无方。昔阿育起塔八万四千,塔寺之兴,以表遗化也。”会乃洁斋静室,以铜瓶加几,烧香礼请三七日,果获舍利。权大叹服,即为建塔,号建初寺,名其地为佛陀里。
又曰:帛尸梨密多罗,此云告支,西域人呼为高座。传云国王之子,当承继世,而以国让弟,遂为沙门。密天姿高朗,风神超迈,晋永嘉初,始到中国,值乱,仍过江上建初寺。丞相王导一见而奇之,以为吾之徒也。密常在石子岗东行道头陀,既卒,因葬于此。成帝怀其风,为树刹于冢。后有关右沙门来游,乃于冢处起寺。陈郡谢混赞成其业,仍曰高座寺也。
又曰:释道安,姓卫氏,常山扶柳人也。形虽不逮于人,而聪俊罕俦。七岁读书,再览能诵。年至十三出家,日诵万言,师敬异之,为授具戒。至邺,遇佛图澄见而嗟赏,与语终日,因事澄为师。澄讲安覆,疑难锋起,安挫锐解纷,行有馀力。后避地南投襄阳。时襄阳习凿齿锋辩天逸笼罩当时,其先藉安高名,早以致书通好,及闻安至,即往修造。既坐,称言“四海习凿齿”,安曰:“弥天释道安”,时人以为名答。安常注诸经,恐不合理,乃誓曰:“若所说不甚违理,愿见瑞相。”拇饰见胡道人头白眉毛长,语安云:“君所注经,殊合道理。我不入泥洹,住在西域,当相助弘通,可时设食。”后至远公,乃知和上所梦宾头卢也。以晋太元十年卒,年七十二。罗什在西国闻安风,谓是东方圣人,恒遥礼之。初,安竖而便左臂有一皮,广寸许,著臂上,可得上下之,惟不得出手,时人谓之为印手菩萨。
又曰:惠远姓贾,雁门楼烦人也。届寻阳,见庐峰清靖,足以息心,始住龙泉精舍。刺史桓伊乃为远又于山东立房殿,即东林是也。绝尘清信之宾,并不期而至,彭城刘遗民、豫章雷次宗、雁门周续之、新蔡毕颖之、南阳宗炳等并弃世遗荣,依远游止。著《法性论》,罗什见而叹曰:“边国未有经,便暗与理合,岂不妙哉?”远卜居庐阜三十馀年,影不出山,迹不入俗。每送客,常以虎溪为界焉。《惠远集》云:隆安六年,桓玄遣书于惠远,言沙门当令致敬王者,惠远答书论不可致之意。又言袈裟非朝廷之服,钵盂非廊庙之器,军国非沙门之象,窃所未安,遂著《沙门不敬王者论》五篇,一论家,二论出家,三论出求宗不顺化,四论体不兼应,五论形尽神不灭。著是五论,以明出家之法,不合同俗以致敬于王者。
又曰:竺道生姓魏,钜鹿人。幼而颖悟,聪哲若神。初入庐山,幽栖七年,后卉骷止青园寺。王弘、范泰、颜延之并挹敬风猷,从之问道。生曰:“夫象以尽意,得意则忘象;言以诠理,入理则言息。自经典东流,译人重阻,多守滞文,鲜见圆义。若忘筌取鱼,始可与言道矣。”于是校阅贞俗,研思因果,乃言善不授报,顿误成佛,剖析经理,洞入幽微。乃说阿阐提,人皆成得佛。于时大部未传,旧学以为邪说,讥愤滋甚,涅盘大本至于南京,果称阐提悉有佛性,与前所说,若合符契。
《太平御览·僧》: 汉明帝遣郎中蔡愔等往天竺寻访佛法,于彼见摩腾,乃要还汉地。明帝甚加赏接,于城西门外立精舍以处之,汉地有沙门之始也。大法初传,未有归信,故蕴其深解,无所宣述。后卒于洛阳。腾译四十二章经一卷,初缄在兰台。腾所住处,今雒城西白马寺是也。 《太平广记·释摩腾》: 即遣郎中蔡愔、博士弟子秦景等使往天竺,寻访佛法。愔等于彼,遇见摩腾,要还汉地。腾誓志弘通,不惮疲苦,冒涉流沙,至乎雒邑。明帝甚加赏接,于城西门外立精舍以处之。汉地有沙门之始也。但大法初传,人未皈信,故蕴其深解,无所宣述。后少时。卒于雒阳。有记云:腾译四十二章经一卷,初缄在兰台石室第十四间中。腾所住处。今雒阳城西雍门外白马寺是也。 《太平御览·僧》: 故蕴其深解,无所宣述。 《太平广记·释摩腾》: 故蕴其深解,无所宣述。 《太平广记·鸠摩罗什》: 故蕴其深解,无所宣化。 《太平御览·僧》: 竺法兰,亦天竺人,自言诵经论数万章,为天竺学者之师。时蔡愔既至,兰与摩腾共契游化,遂相随而来。 《太平广记·竺法兰》: 竺法兰,中天竺人也。自言诵经论数万章,为天竺学者之师。时蔡愔既至彼国,兰与摩腾共契游化,遂相随而来。 《太平御览·僧》: 昔汉武穿昆明池底,得黑灰,问东方朔,朔云:“不经。可问西域胡。”后法兰至,众人追以问之,兰云:“世界终尽,劫火洞烧,此灰是也。” 《太平广记·竺法兰》: 又昔汉武穿昆明池底,得黑灰,问东方朔,朔云:“可问西域梵人。”后法兰既至。衆人追问之。兰云:“世界终尽。刼火洞烧。此灰是也。” 《太平御览·僧》: 昔汉武穿昆明池底,得黑灰, 《太平御览·灰》: 武帝穿昆明池,得黑灰, 《太平广记·竺法兰》: 又昔汉武穿昆明池底,得黑灰, 《太平御览·僧》: 康僧会,其先康居人。 《太平广记·康僧会》: 康僧会,其先康居国人, 《太平御览·僧》: 其先康居人。 《太平御览·异僧上》: 其先康居人。 《太平御览·僧》: 吴地初染大法,风化未全。僧会欲使道振江左,乃杖锡东游,以吴赤乌十年初达建业,营立茆茨,设象行道。时吴初见沙门,疑为矫异,有司奏曰:“有胡人入境,自称沙门,容服非常,事应检察。”权曰:“昔汉明帝梦神,号称为佛,彼之所事,岂非其遗风耶?”即召僧会,诘问有灵验否。会曰:“如来迁逝,忽逾钦簇,遗骨舍利,神曜无方。昔阿育起塔八万四千,塔寺之兴,以表遗化也。” 《太平广记·康僧会》: 时吴地初染大法。风化未全。僧会欲使道振江左,兴立图寺,乃杖锡东游。以吴赤乌十年。初达建业,营立茅茨。设像行道。时吴国以初见沙门服形,末及其道,疑为矫异。有司奏曰:“有异人入境,自称沙门,容服非恒。事应察检。”权曰:“昔汉明梦神,号称为佛。彼之所事,岂其遗风耶。即召会诘问:“有何灵验。会曰:“如来迁迹,忽逾千载,遗骨舍利,神曜无方。昔阿育王起塔,及八万四千。夫塔寺之兴,以表遗化也。” 《太平御览·僧》: 风神超迈, 《太平广记·萧史》: 风神超迈, 《太平御览·鞭》: 晋永嘉初, 《太平御览·僧》: 晋永嘉初, 《太平御览·帻颐》: 晋永嘉初, 《太平御览·僧》: 释道安,姓卫氏,常山扶柳人也。 《太平御览·经》: 释道安,姓卫氏,常山人。 《太平广记·释道安》: 释道安姓魏氏,常山扶柳人也。 《太平御览·僧》: 七岁读书,再览能诵。年至十三出家, 《太平广记·释道安》: 年七岁,读书再览能诵。乡隣嗟异。至年十二出家, 《太平御览·僧》: 师敬异之,为授具戒。至邺,遇佛图澄见而嗟赏,与语终日,因事澄为师。 《太平广记·释道安》: 敬而异之。后为受具戒。。恣其游学。至邺,遇佛图澄,因事澄为师。 《太平御览·僧》: 安挫锐解纷, 《太平御览·道》: 挫锐解纷, 《论语·学而》: 行有馀力, 《论衡·程材》: 行有馀力。 《论衡·效力》: 行有馀力, 《前汉纪·孝元皇帝纪下》: 行有馀力。 《颜氏家训·文章》: 行有馀力, 《群书治要·学而》: 行有馀力, 《太平御览·僧》: 行有馀力。 《太平御览·僧》: 时襄阳习凿齿锋辩天逸笼罩当时,其先藉安高名,早以致书通好,及闻安至,即往修造。既坐,称言“四海习凿齿”,安曰:“弥天释道安”,时人以为名答。 《太平广记·释道安》: 时襄阳习凿齿锋辩天逸,笼罩当时。其先藉安高名。及闻安至止。即往修造。既坐。称言四海习凿齿。安曰:“弥天释道安。”时人以为名答。 《金楼子·捷对》: 四海习鉴齿,故故来看尔。”道安应曰:“弥天释道安, 《太平御览·辩下》: 与习凿齿初相见。道安曰:“弥天释道安。” 《太平御览·僧》: “四海习凿齿”,安曰:“弥天释道安”, 《太平广记·释道安》: 称言四海习凿齿。安曰:“弥天释道安。” 《太平广记·习凿齿》: 四海习凿齿。安应声曰。弥天释道安。 《太平御览·僧》: 时人以为名答。 《太平御览·书上》: 时人以为名答。 《太平广记·释道安》: 时人以为名答。 《太平御览·僧》: 安常注诸经,恐不合理,乃誓曰:“若所说不甚违理,愿见瑞相。”拇饰见胡道人头白眉毛长,语安云:“君所注经,殊合道理。我不入泥洹,住在西域,当相助弘通,可时设食。”后至远公,乃知和上所梦宾头卢也。 《太平广记·释道安》: 安注诸经,恐不合理,乃誓曰。若所说不甚远。理,愿见瑞相。”乃梦见道人,头白眉长,语安云:“君所注经,殊合道理。我不得入泥洹,住在西域,当相助通,可时时设食。后十十原作日。据《高僧传》改。诵律至,远公乃知和尚所梦宾头卢也。 《太平广记·释道安》: 恐不合理,乃誓曰:“若所说不违理者,当见瑞相。”乃梦见一道人,头白眉长,语安曰:“君所注经,殊合道理。我不得入泥洹,住在西域,当相助弘道,可时设食也。”后远公云:“昔和尚所梦,乃是宾头卢也。” 《太平御览·臂》: 便左臂上一肉,广一寸许,著臂如钏,将可上下,时人谓之印手菩萨。 《太平御览·僧》: 安竖而便左臂有一皮,广寸许,著臂上,可得上下之,惟不得出手,时人谓之为印手菩萨。 《三国志·陆绩传》: 窃所未安也。 《三国志·华核传》: 窃所未安。 《太平御览·宾客》: 窃所未安。 《太平御览·僧》: 窃所未安, 《后汉书·方术列传下》: 若符契焉。 《艺文类聚·晋元帝》: 若合符契。 《艺文类聚·刑法》: 若合符契, 《太平御览·东晋元皇帝》: 若合符契焉。 《太平御览·律吕》: 若合符契焉。 《太平御览·僧》: 若合符契。 《太平御览·灰》: 若符契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