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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御覽 -> 方術部八 -> 筮上 -> 5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左傳·莊公》曰:初,懿氏卜妻敬仲。懿氏,陳大夫也。龜曰卜。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雄曰鳳。雌雄相和而鳴鏘鏘然,猶敬仲夫妻相隨,適齊有聲譽。有媯之後,將育于姜。媯,陳姓也。姜,齊姓也。五世其昌,并為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京,大也。陳厲公,蔡出也。娣妹之子曰出也。故蔡人煞五父而立之,五父,陳它。生敬仲。其少也,周內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周太史也。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乎?非在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於土上,山也。巽變為乾,故曰風為天。自二至四有艮象,艮為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于王』。艮為門庭,乾為金玉,坤為布帛,諸侯朝王陣贄幣之象也。旅,陳也,百言物備也己矣。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因觀文以博占,故言猶有觀非在己之言,故知在子孫也。風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異國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太岳之後也。山岳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變而象艮,故知當尖於太岳之後也。得太岳之權,則有配天之大功,故知陳必衰也。
《風俗通義·六國》: 初,懿氏卜妻之,其繇曰:「是謂『鳳凰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史記·陳杞世家》: 齊懿仲欲妻陳敬仲,卜之,占曰:「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史記·田敬仲完世家》: 齊懿仲欲妻完,卜之,占曰:「是謂鳳皇于蜚,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藝文類聚·功臣封》: 懿仲欲妻之,卜之吉。曰: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卒妻之,完卒, 《太平御覽·功臣封》: 齊懿氏欲妻之,卜之,曰:「是謂鳳凰子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太平御覽·夫妻》: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凰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并為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太平御覽·筮上》: ·莊公》曰: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并為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于王,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風行而著於土,故曰其在異國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大嶽之後也,山嶽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 《太平御覽·筮上》: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并為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煞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內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乎?非在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于王』。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風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異國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太岳之後也。山岳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 《風俗通義·六國》: 初,懿氏卜妻之,其繇曰:「是謂『鳳凰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周史有以《周易》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 《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 《太平御覽·筮上》: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并為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煞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內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乎?非在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 《風俗通義·六國》: 懿氏卜妻之,其繇曰:「是謂『鳳凰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 《史記·陳杞世家》: 齊懿仲欲妻陳敬仲,卜之,占曰:「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 《史記·田敬仲完世家》: 齊懿仲欲妻完,卜之,占曰:「是謂鳳皇于蜚,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 《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 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 《藝文類聚·功臣封》: 懿仲欲妻之,卜之吉。曰: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 《藝文類聚·鳳》: 陳大夫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 《太平御覽·功臣封》: 齊懿氏欲妻之,卜之,曰:「是謂鳳凰子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 《太平御覽·夫妻》: 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凰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 《太平御覽·筮上》: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 《太平御覽·鳳》: 陳大夫卜妻敬仲。妻占之曰:「吉。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椋之後,將育于姜。」 《風俗通義·六國》: 初,懿氏卜妻之, 《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 《藝文類聚·鳳》: 陳大夫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鳳皇于飛, 《太平御覽·夫妻》: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 《太平御覽·卜上》: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 《太平御覽·筮上》: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 《太平御覽·鳳》: 陳大夫卜妻敬仲。妻占之曰:「吉。 《說文解字·羽部》: 鳳皇于飛, 《藝文類聚·太保》: 鳳皇于飛, 《藝文類聚·扇》: 鳳皇于飛, 《藝文類聚·鳳》: 鳳皇于飛, 《藝文類聚·鳳》: 鳳皇于飛, 《太平御覽·歌》: 鳳皇于飛, 《太平御覽·筮上》: 鳳皇于飛, 《太平御覽·鳳》: 鳳皇于飛, 《太平御覽·鳳》: 鳳皇于飛, 《太平御覽·鳳》: 鳳皇于飛, 《風俗通義·六國》: 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史記·陳杞世家》: 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史記·田敬仲完世家》: 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 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藝文類聚·功臣封》: 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太平御覽·功臣封》: 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太平御覽·夫妻》: 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太平御覽·筮上》: 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太平廣記·五明道士》: 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風俗通義·六國》: 周史有以《周易》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 《史記·陳杞世家》: 周太史過陳,陳厲公使以《周易》筮之,卦得觀之否:「是為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 《史記·田敬仲完世家》: 周太史過陳,陳厲公使卜完,卦得觀之否:「是為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而在異國乎?非此其身也,在其子孫。 《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 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 《太平御覽·筮上》: 周內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乎?非在其身,在其子孫。 《論衡·卜筮》: 魯卿莊叔生子穆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謙》。 《風俗通義·六國》: 周史有以《周易》筮之,遇《觀》之《否》, 《史記·陳杞世家》: 周太史過陳,陳厲公使以《周易》筮之,卦得觀之否: 《史記·田敬仲完世家》: 周太史過陳,陳厲公使卜完,卦得觀之否: 《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 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 《春秋左傳·昭公五年》: 莊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謙, 《太平御覽·筮上》: 周內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 《太平御覽·筮上》: 莊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謙。 《太平廣記·開元中二道士》: 以周易筮之。遇觀之渙。 《風俗通義·六國》: 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史記·陳杞世家》: 是為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史記·田敬仲完世家》: 是為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 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 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周易·䷓觀》: 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京氏易傳·䷓觀》: 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群書治要·周易》: 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 《太平御覽·筮上》: 『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太平御覽·筮上》: 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太平廣記·沈七》: 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風俗通義·六國》: 觀國之光, 《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 觀國之光, 《漢書·敘傳下》: 觀國之光。 《周易·䷓觀》: 觀國之光, 《周易·觀》: 觀國之光, 《京氏易傳·䷓觀》: 觀國之光。 《群書治要·周易》: 觀國之光, 《藝文類聚·閨情》: 觀國之光, 《藝文類聚·將作》: 觀國之光, 《藝文類聚·七》: 觀國之光, 《太平御覽·將作監》: 觀國之光, 《太平御覽·筮上》: 觀國之光, 《太平御覽·筮上》: 觀國之光, 《太平廣記·沈七》: 觀國之光, 《風俗通義·六國》: 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 《史記·陳杞世家》: 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 《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 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 《太平御覽·筮上》: 非在其身,在其子孫。 《太平廣記·檽棗》: 不在其身,當在其子孫。 《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 庭實旅百, 《春秋左傳·僖公二十二年》: 庭實旅百, 《春秋左傳·僖公二十二年》: 庭實旅百, 《國語·晉語四》: 庭實旅百。 《太平御覽·庭》: 庭實旅百。 《太平御覽·筮上》: 庭實旅百, 《史記·陳杞世家》: 若在異國,必姜姓。姜姓,太嶽之後。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 《史記·田敬仲完世家》: 若在異國,必姜姓。姜姓,四嶽之後。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 《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 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大嶽之後也,山嶽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 《太平御覽·筮上》: 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太岳之後也。山岳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 《孔子家語·本姓解》: 夫物莫能兩大。 《史記·陳杞世家》: 物莫能兩大, 《史記·田敬仲完世家》: 物莫能兩大, 《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 物莫能兩大, 《太平御覽·筮上》: 物莫能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