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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御覽 -> 方術部九 -> 筮下 -> 12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隋書》曰:楊伯丑,馮翊武鄉人也。好讀《易》,隱于華山。開皇初,被徵入朝。見公卿不為禮,無貴賤皆汝之。人不能測也。高祖召與語,竟無所答。上賜之衣服,至朝堂舍之而去。於是被發陽狂,游行市里,形體垢穢,未嘗櫛沐。時有張永樂者,賣卜京師,伯丑每從之游。永樂為卦有不能決者,伯丑輒為分析爻象,尋幽入微。永樂嗟服,自以為非所及也。伯丑亦開肆賣卜。有人嘗失子就伯丑筮者,卦成,伯丑曰:「汝子在懷遠坊南門道東北壁上,有青裙女子抱之,可往取也。」如言果得。或有金數兩,夫妻共藏之。於后失金,其夫意妻有異志,將逐之。其妻稱冤,以詣伯丑。伯丑為筮之,曰:「金在矣。」悉呼其家人,指一人曰:「可取金來。」其人赧然,應聲而取之。道士韋知常詣伯丑問吉凶,伯丑曰:「汝勿東北行。必不得己,當早還。不然者,楊素斬汝頭。」未幾,上令知常事漢王諒。俄而上崩,諒舉斃藪,知常逃歸京師。知常先與楊素有隙,及素平并州,先訪知常,將斬之,賴此獲免。又有失馬,來詣伯丑卜者。時伯丑為皇太子所召,在途遇之,立為作卦。卦成,曰:「我不遑為卿占之,卿且向西市東壁門南弟三店,為我買魚作膾,當得馬矣。」其人如此言,須臾有一人牽所失馬而至,遂擒之。崖州嘗獻徑寸珠,其使者陰易之。上疑焉,召伯丑筮,曰:「有物出自水中,質圓而色光,是大珠也。今為人所隱。」具隱者姓名、容狀。上如言簿責之,果得本珠。上奇之,賜帛二十匹。
《太平御覽·筮下》: 楊伯丑,馮翊武鄉人也。好讀《易》,隱于華山。開皇初,被徵入朝。見公卿不為禮,無貴賤皆汝之。人不能測也。高祖召與語,竟無所答。上賜之衣服,至朝堂舍之而去。於是被發陽狂,游行市里,形體垢穢,未嘗櫛沐。 《太平廣記·楊伯醜》: 楊伯醜,馮翊武鄉人。好讀《易》,隱於華山。隋開皇初,文帝搜訪逸隱,聞其有道,徵至京師。見公卿不為禮,人無貴賤,皆汝之,人不能測。帝賜衣。着至朝堂。捨之而去。常被髮徉狂,遊行市里,形體垢穢,未嘗櫛沐。 《太平御覽·游俠》: 無貴賤皆愛之。 《太平御覽·筮下》: 無貴賤皆汝之。 《太平廣記·楊伯醜》: 人無貴賤,皆汝之, 《太平御覽·貞女上》: 漢王諒舉斃藪, 《太平御覽·筮下》: 諒舉斃藪, 《太平御覽·筮下》: 又有失馬,來詣伯丑卜者。時伯丑為皇太子所召,在途遇之,立為作卦。卦成,曰:「我不遑為卿占之,卿且向西市東壁門南弟三店,為我買魚作膾,當得馬矣。」其人如此言,須臾有一人牽所失馬而至,遂擒之。 《太平廣記·楊伯醜》: 有人失馬,詣伯醜卜之,伯醜方為太子所召,在途遇之,立為作卦,曰:「可於西市東壁南第三店。為我買魚作鱠。如其言,詣所指店中,果有人牽所失馬而至,遂擒之。 《太平御覽·筮下》: 立為作卦。卦成, 《太平御覽·虎下》: 眾為作卦,卦成, 《太平御覽·筮下》: 上奇之,賜帛二十匹。 《太平御覽·帛》: 義慶奇之,賜帛二十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