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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 -> 韩诗外传 -> 卷三 -> 24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季孙氏之治鲁也,众杀人,而必当其罪;多罚人,而必当其过。子贡曰:“暴哉!治乎!”季孙闻之,曰:“吾杀人,必当其罪;罚人,必当其过。先生以为暴,何也?”子贡曰:“夫奚不若子产之治郑,一年而负罚之过省,二年而刑杀之罪亡,三年而库无拘人。故民归之,如水就下;爱之、如孝子敬父母。子产病,将死,国人皆吁嗟,曰:‘谁可使代子产死者乎?’及其不免死也,士大夫哭之于朝,商贾哭之于市,农夫哭之于野。哭子产者皆如丧父母。今窃闻夫子疾之时,则国人喜,活则国人皆骇。以死相贺,以生相恐,非暴而何哉!赐闻之:托法而治,谓之暴;不戒致期,谓之虐;不教而诛,谓之贼;以身胜人,谓之责。责者失身,贼者失臣,虐者失政,暴者失民。且赐闻:居上位,行此四者而不亡者,未之有也。”于是季孙稽首谢曰:“谨闻命矣。”《诗》曰:“载色载笑,匪怒伊教。”
《荀子·宥坐》: 季孙闻之, 《韩诗外传·卷一》: 季孙闻之, 《韩诗外传·卷三》: 季孙闻之, 《新书·审微》: 季孙闻之, 《新书·审微》: 季孙闻之, 《孔子家语·始诛》: 季孙闻之, 《孔子家语·屈节解》: 季孙闻之, 《孔子家语·屈节解》: 季孙闻之, 《艺文类聚·麦》: 季孙闻之。 《太平御览·乐》: 季孙闻之, 《太平御览·乐》: 季孙闻之, 《太平御览·麦》: 季孙闻之, 《孟子·梁惠王上》: 民归之,由水之就下, 《荀子·富国》: 人归之如流水, 《荀子·议兵》: 故民归之如流水, 《韩诗外传·卷三》: 故民归之,如水就下; 《大戴礼记·小辨》: 民说则归之如流水, 《管子·霸形》: 而民归之如流水。 《春秋左传·昭公三年》: 而归之如流水, 《晏子春秋·晋叔向问齐国若何晏子对以齐德衰民归田氏》: 而归之如流水, 《群书治要·昭公》: 而归之如流水, 《群书治要·兵谈》: 归之如流水, 《韩诗外传·卷三》: 爱之、如孝子敬父母。 《春秋左传·文公十八年》: 如孝子之养父母也, 《汉书·翟方进传》: 见有善于君者爱之,若孝子之养父母也; 《后汉书·酷吏列传》: 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 《太平御览·叙礼下》: 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也。 《论语·尧曰》: 不教而杀谓之虐; 《说苑·谈丛》: 不教而诛谓之虐, 《韩诗外传·卷三》: 不教而诛,谓之贼; 《汉书·五行志中之下》: 不教而诛兹谓虐, 《汉书·董仲舒传》: 不教而诛谓之虐。 《群书治要·尧曰》: 不教而杀谓之虐, 《群书治要·传》: 不教而诛谓之虐, 《说苑·尊贤》: 谨闻命矣。 《说苑·指武》: 谨闻命矣。 《韩诗外传·卷三》: 谨闻命矣。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谨闻命矣。 《战国策·苏代为燕说齐》: 谨闻命矣。 《黄帝内经·解精微论》: 谨闻命矣。 《太平御览·拒守下》: “谨闻命矣”, 《太平御览·檄》: 谨闻命矣。 《太平御览·医一》: 谨闻命矣。 《太平御览·马四》: 谨闻命矣。 《太平御览·异鸟》: 谨闻命矣。 《太平广记·朱贞》: 谨闻命矣, 《太平广记·元万顷》: “谨闻命矣”。 《韩诗外传·卷三》: 且《诗》曰:‘载色载笑,匪怒伊教。’ 《韩诗外传·卷三》: 载色载笑,匪怒伊教。 《韩诗外传·卷三》: 载色载笑,匪怒伊教。 《韩诗外传·卷八》: 载色载笑,匪怒伊教。 《列女传·邹孟轲母》: 载色载笑,匪怒匪教。 《诗经·泮水》: 载色载笑、匪怒伊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