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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曰:建武十二年,九真徼外蠻里張游,率種人慕化內屬,封為歸漢里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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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懷遠《南越志》曰:晉康郡夫陙縣人夷曰彳帶其俗柵居,實惟俚之城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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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州異物志》曰:廣州南有賊曰俚。此賊在廣州之南,蒼梧、郁林、合浦、寧浦、高涼五郡中央,地方數千里。往往別村各有長帥,無君主,恃在山險,不用城。自古及今,彌歷年紀。民俗蠢愚,惟知貪利,無有仁義道理。土俗不愛骨肉,而貪寶貨及牛犢。若見賈人有財物、水牛者,便以其子易之,夫或鬻婦,兄亦賣弟。若鄰里有負其家債不時還者,其子弟中愚者謂其兄曰:「我為汝取錢,汝但當善殯葬我耳!」其處多野葛,為鉤挽數寸,徑到債家門下,謂曰:「汝負我錢,不肯還我,今當自殺。」因食野葛而死債家門下。其家便稱怨,宗族人眾往債家曰:「汝不還我錢,而殺我子弟,今當擊汝!」債家慚懼,因以牛犢、財物謝之數十倍,死家乃自收死者罷去,不以為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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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淵《廣州記》曰:俚獠貴銅鼓,惟高大為貴,面闊丈餘,方以為奇。初成,縣於庭,克晨置酒,招致同類,來者盈門。其中豪富子女,以金銀為大叉,執以叩鼓,竟留遺主人,名為銅鼓釵。風俗好殺,多構仇怨。欲相攻擊,鳴此鼓集眾,到者如云。有是鼓者,極為豪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