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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御覽 -> 珍寶部三 -> 玉上 -> 27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又《僖下》曰:晉侯執衛侯,歸之于京師,使醫衍鴆衛侯。寧俞貨醫,使薄其鴆,不死。公為之納玉於王與晉侯,皆十玨。王許之,乃釋衛侯。
《春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晉人執衛侯歸之于京師, 《春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執衛侯,歸之于京師, 《春秋左傳·成公十五年》: 晉侯執曹伯,歸于京師, 《春秋左傳·成公十五年》: 晉侯執曹伯, 《春秋左傳·成公十六年》: 曹伯歸自京師。 《國語·周語中》: 晉人執衛成公歸之于周。 《國語·魯語上》: 晉人執衛成公歸之于周, 《春秋穀梁傳·僖公二十八年》: 晉人執衛侯,歸之於京師。 《春秋穀梁傳·成公十五年》: 晉侯執曹伯歸於京師。 《春秋穀梁傳·成公十六年》: 曹伯歸自京師。 《春秋公羊傳·僖公二十八年》: 晉人執衛侯歸之于京師。 《春秋公羊傳·僖公三十一年》: 晉侯執曹伯, 《春秋公羊傳·僖公三十一年》: 晉侯執曹伯, 《春秋公羊傳·成公十五年》: 晉侯執曹伯歸之于京師。 《春秋公羊傳·成公十六年》: 曹伯歸自京師。 《水經注·河水》: 晉侯執衛侯歸于京師。 《太平御覽·原》: 晉人執衛成公歸之于周, 《太平御覽·獄》: 晉人執衛成公歸之于周。 《太平御覽·玉上》: 晉侯執衛侯,歸之于京師, 《太平御覽·麋粥》: 晉人執衛侯,歸之于京師, 《春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歸之于京師, 《春秋左傳·成公十五年》: 歸于京師, 《春秋穀梁傳·僖公二十八年》: 歸之於京師。 《春秋穀梁傳·僖公二十八年》: 歸之於京師, 《焦氏易林·屯之》: 歸于京師, 《焦氏易林·泰之》: 歸于京師, 《焦氏易林·否之》: 歸於京師, 《焦氏易林·剝之》: 歸于京師, 《焦氏易林·家人之》: 歸于京師, 《太平御覽·文皇帝》: 歸于京師, 《太平御覽·煬帝蕭皇后》: 歸於京師。 《太平御覽·玉上》: 歸之于京師, 《太平御覽·麋粥》: 歸之于京師, 《春秋左傳·僖公三十年》: 晉侯使醫衍酖衛侯,甯俞貨醫,使薄其酖,不死,公為之請,納玉於王,與晉侯,皆十榖,王許之,秋,乃釋衛侯。 《太平御覽·玉上》: 使醫衍鴆衛侯。寧俞貨醫,使薄其鴆,不死。公為之納玉於王與晉侯,皆十玨。王許之,乃釋衛侯。 《春秋左傳·僖公三十年》: 乃釋衛侯。 《春秋左傳·襄公二十六年》: 乃釋衛侯, 《太平御覽·玉上》: 乃釋衛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