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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曰:明帝時,館陶公主光武女。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史記》曰:太微宮後二十五星,郎位也。有非其人,則民受其殃,是以難之。」
又曰:樊鰷卒,帝遣小黃門張音問所遺言。先是,河南縣亡失官錢,典負者典謂主典,負謂欠負。坐死及罪徙者甚眾,遂委責於人,以償其耗,鄉部吏司因此為奸。鰷常疾之,欲奏罷之,疾病未及得上。音歸,具以聞,帝覽之而悲嘆,敕郡并從之。
又曰:京兆尹閻興召第五倫為主簿,時長安鑄錢多奸巧,乃署倫為督鑄錢掾,領長安市。《東觀漢記》曰:時長安市未有秩,又鑄錢官輕,奸所集,無能整齊理之者。典署倫督鑄錢掾,領長安市。其後小人爭頌,皆云第五掾所平,亦無奸枉。
又曰:初,馬援在隴西,上書言「宜如舊鑄五銖錢」。事下三府,三府奏,以為未可,事遂寢。及援還,從公府求得前奏,難十餘條,乃隨牒解釋,《東觀漢記》曰:十三難,援一一解之,條奏其狀也。更具表言。帝從之,天下賴其便。
又曰:公孫述廢銅錢,用鐵官錢。置鐵,以鐵錢。百姓貨幣不行。蜀中童謠言:「黃牛白腹,五銖當復。」好事者竊言,王莽稱黃,述自號白,五銖錢,漢貨也,言天下當并還劉氏。
又曰:江革,建武末年,與母歸鄉里。每至歲時,縣當案比。按驗以比之,猶今貌閱也。革以母老,不欲搖動,自在轅中車,不用牛馬。由是鄉里稱之曰:「江巨孝」。臨淄令楊音高之,設特席顯異巨孝於稠人廣眾中,親奉錢,以助供養。
又曰:楊秉免歸,雅素清儉,家至貧窶,并日而食。任城故孝廉景虜赍錢百餘萬以餉秉,秉閉門拒絕不受。
又曰:鍾離意薦劉平、王望等,書奏,有詔征平等,特賜辨裝錢。至,皆拜議郎。
又曰:崔寔從兄烈,有重名於北州,歷位郡守、九卿。靈帝時,開鴻都門,榜賣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黃綬,各有差。其富者則先入錢,貧者到官而後倍輸。是時,段颎、樊陵、張溫等雖有功勤名譽,然皆先輸貨財而後登公位。烈時因傅母入錢五百萬,得為司徒。及拜日,天子臨軒,百僚皆會。帝顧謂親幸者曰:「悔不小靳,可至千萬。」靳,固惜之也。程夫人於傍應曰:「崔公,冀州名士,豈肯買官?賴我得是,反不知姝邪!」姝,美也。言反不可斯事之美也。姝,或作株。株,根本也。
又曰:董卓壞五銖錢,更鑄小錢,悉取洛陽及長安銅人、鍾虡、飛廉、銅馬之屬,以充鑄焉。故貨賤物貴,谷石數萬。又錢無輪郭文章,不便人用。《魏志》曰:卓鑄小錢,大五分,無文章,肉好無輪郭,不磨鑪也。時人以為:秦始皇見長人於臨洮,乃鑄銅人,卓,臨洮人也,而今毀之。雖成毀不同,凶暴相類焉。
又曰:車駕西巡,乃厚賜韋彪錢、珍羞食物,使歸平陵上冢。
又曰:鄭弘為陽羨令,都鄉部民有弟用兄錢者,為嫂所責。叔未還,嫂詣弘言之,弘賣巾車為叔還錢,兄慚自系婦即去。
《太平御覽·總敘尚書郎》: 昔明帝時,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賜錢千萬。 《太平御覽·錢上》: 明帝時,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 《後漢書·顯宗孝明帝紀》: 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則民受其殃,是以難之。」 《群書治要·本紀》: 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羣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有有作苟,非其人,則民受其殃,是以難之, 《藝文類聚·公主》: 館陶公主為子求郎,明帝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苟非其人,則民受其殃,是以難之矣。 《太平御覽·後漢顯宗孝明皇帝》: 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茍非其人,則人受其殃,是以難之。」 《太平御覽·公主上》: 館陶公主為子求郎。明帝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則民受其殃。是以難之也。」 《太平御覽·總敘尚書郎》: 華嶠《後漢書》曰: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賜錢千萬。明帝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非其人則民受其殃。」 《太平御覽·賞賜》: 管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則人受其殃。是以難之。」 《太平御覽·錢上》: 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則民受其殃,是以難之。」 《後漢書·顯宗孝明帝紀》: 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 《後漢書·李杜列傳》: 昔館陶公主為子求郎,明帝不許,賜錢千萬。 《群書治要·本紀》: 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 《藝文類聚·公主》: 館陶公主為子求郎,明帝不許,而賜錢千萬。 《太平御覽·後漢顯宗孝明皇帝》: 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 《太平御覽·公主上》: 館陶公主為子求郎。明帝不許,而賜錢千萬, 《太平御覽·總敘尚書郎》: 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賜錢千萬。 《太平御覽·總敘尚書郎》: 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賜錢千萬。 《太平御覽·賞賜》: 管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 《太平御覽·錢上》: 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 《後漢書·光武十王列傳》: 館陶公主、 《太平御覽·後漢顯宗孝明皇帝》: 館陶公主 《太平御覽·錢上》: 館陶公主 《後漢書·顯宗孝明帝紀》: 郎官上應列宿, 《群書治要·本紀》: 郎官上應列宿, 《藝文類聚·公主》: 郎官上應列宿, 《太平御覽·後漢顯宗孝明皇帝》: 郎官上應列宿, 《太平御覽·公主上》: 郎官,上應列宿, 《太平御覽·總敘尚書郎》: 郎官上應列宿。 《太平御覽·總敘尚書郎》: 郎官上應列宿, 《太平御覽·賞賜》: 郎官上應列宿, 《太平御覽·錢上》: 郎官上應列宿, 《後漢書·樊宏陰識列傳》: 帝遣小黃門張音問所遺言。先是河南縣亡失官錢,典負者坐死及罪徙者甚眾,遂委責於人,以償其秏。鄉部吏司因此為姦,鯈常疾之。又野王歲獻甘醪、膏坛,每輒擾人,吏以為利。鯈並欲奏罷之,疾病未及得上。音歸,具以聞,帝覽之而悲歎,敕二郡並令從之。 《太平御覽·錢上》: 帝遣小黃門張音問所遺言。先是,河南縣亡失官錢,典負者坐死及罪徙者甚眾,遂委責於人,以償其耗,鄉部吏司因此為奸。鰷常疾之,欲奏罷之,疾病未及得上。音歸,具以聞,帝覽之而悲嘆,敕郡并從之。 《東觀漢記·第五倫》: 京兆尹閻興召為主簿。時長安市未有秩,又鑄錢官姦軌所集,無能整齊理之者。興署倫督鑄錢掾,領長安市。 《後漢書·第五鍾離宋寒列傳》: 鮮于褒薦之於京兆尹閻興,興即召倫為主簿。時長安鑄錢多姦巧,乃署倫為督鑄錢掾,領長安巿。 《太平御覽·公平》: 京兆尹閻興召為主簿。時長安鑄錢多奸巧,乃署倫為督鑄錢掾,領長安市長。 《太平御覽·市》: 京兆尹閻興召第五倫署督鑄掾,領長安市, 《太平御覽·錢上》: 京兆尹閻興召第五倫為主簿,時長安鑄錢多奸巧,乃署倫為督鑄錢掾,領長安市。 《後漢書·馬援列傳》: 初,援在隴西上書,言宜如舊鑄五銖錢。事下三府,三府奏以為未可許,事遂寑。及援還,從公府求得前奏,難十餘條,乃隨牒解釋,更具表言。帝從之,天下賴其便。 《太平御覽·錢上》: 初,馬援在隴西,上書言「宜如舊鑄五銖錢」。事下三府,三府奏,以為未可,事遂寢。及援還,從公府求得前奏,難十餘條,乃隨牒解釋,更具表言。帝從之,天下賴其便。 《東觀漢記·馬援》: 馬援在隴西,上書曰:「富民之本,在於食貨,宜如舊鑄五銖錢。」 《後漢書·馬援列傳》: 援在隴西上書,言宜如舊鑄五銖錢。 《藝文類聚·錢》: 馬援在隴西。上書曰:富民之本,在於食貨,宜如舊鑄五銖錢, 《太平御覽·錢上》: 馬援在隴西,上書言「宜如舊鑄五銖錢」。 《東觀漢記·馬援》: 馬援在隴西, 《太平御覽·備邊》: 馬援在隴西, 《太平御覽·錢上》: 馬援在隴西, 《東觀漢記·馬援》: 帝從之,天下賴其便。 《後漢書·馬援列傳》: 帝從之,天下賴其便。 《太平御覽·錢上》: 帝從之,天下賴其便。 《後漢書·馬援列傳》: 天下賴其便。 《藝文類聚·錢》: 天下賴其便。 《太平御覽·錢上》: 天下賴其便。 《後漢書·隗囂公孫述列傳》: 述廢銅錢,置鐵官錢,百姓貨幣不行。蜀中童謠言曰:「黃牛白腹,五銖當復。」好事者竊言王莽稱「黃」,述自號「白」,五銖錢,漢貨也,言天下當并還劉氏。 《太平御覽·錢上》: 公孫述廢銅錢,用鐵官錢。百姓貨幣不行。蜀中童謠言:「黃牛白腹,五銖當復。」好事者竊言,王莽稱黃,述自號白,五銖錢,漢貨也,言天下當并還劉氏。 《後漢書·隗囂公孫述列傳》: 述廢銅錢,置鐵官錢,百姓貨幣不行。 《太平御覽·鐵》: 公孫述廢銅錢,鑄鐵錢,百姓貨賣不行。 《太平御覽·錢上》: 公孫述廢銅錢,用鐵官錢。百姓貨幣不行。 《後漢書·隗囂公孫述列傳》: 蜀中童謠言曰:「黃牛白腹,五銖當復。」好事者竊言王莽稱「黃」,述自號「白」,五銖錢,漢貨也, 《後漢書·五行一》: 蜀童謠曰:「黃牛白腹,五銖當復。」是時公孫述僭號於蜀,時人竊言王莽稱黃,述欲繼之,故稱白;五銖,漢家貨,明當復也。 《太平御覽·謠》: 蜀童謠曰:「黃牛白腹,五銖當復。」時公孫述僣號於蜀,時人竊言王莽稱皇述欲繼之,故稱漢家貨泉當復也。 《太平御覽·錢上》: 蜀中童謠言:「黃牛白腹,五銖當復。」好事者竊言,王莽稱黃,述自號白,五銖錢,漢貨也, 《後漢書·劉趙淳于江劉周趙列傳》: 建武末年,與母歸鄉里。每至歲時,縣當案比,革以母老,不欲搖動,自在轅中輓車,不用牛馬,由是鄉里稱之曰「江巨孝」。 《太平御覽·錢上》: 建武末年,與母歸鄉里。每至歲時,縣當案比。革以母老,不欲搖動,自在轅中車,不用牛馬。由是鄉里稱之曰:「江巨孝」。 《後漢書·劉趙淳于江劉周趙列傳》: 每至歲時, 《後漢書·袁張韓周列傳》: 每至歲時, 《太平御覽·錢上》: 每至歲時, 《後漢書·劉趙淳于江劉周趙列傳》: 革以母老,不欲搖動,自在轅中輓車,不用牛馬,由是鄉里稱之曰「江巨孝」。 《太平御覽·敘車上》: 革以母老,不欲搖動,自在轅中挽車,不用牛馬。由是鄉里稱之曰「江巨孝」。 《太平御覽·錢上》: 革以母老,不欲搖動,自在轅中車,不用牛馬。由是鄉里稱之曰:「江巨孝」。 《東觀漢記·江革》: 革不欲搖動之,常自居轅內輓車,不用牛馬。 《後漢書·劉趙淳于江劉周趙列傳》: 革以母老,不欲搖動,自在轅中輓車,不用牛馬, 《太平御覽·敘車上》: 革以母老,不欲搖動,自在轅中挽車,不用牛馬。 《太平御覽·轅》: 革不欲搖動之,常自居轅挽車,不用牛馬。 《太平御覽·錢上》: 不欲搖動,自在轅中車,不用牛馬。 《太平御覽·義婦》: 家至貧窶。 《太平御覽·錢上》: 家至貧窶, 《後漢書·劉趙淳于江劉周趙列傳》: 書奏,有詔徵平等,特賜辦裝錢。至皆拜議郎, 《太平御覽·錢上》: 書奏,有詔征平等,特賜辨裝錢。至,皆拜議郎。 《後漢書·崔駰列傳》: 寔從兄烈,有重名於北州,歷位郡守、九卿。靈帝時,開鴻都門榜賣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黃綬各有差。其富者則先入錢,貧者到官而後倍輸,或因常侍、阿保別自通達。是時段熲、樊陵、張溫等雖有功勤名譽,然皆先輸貨財而後登公位。烈時因傅母入錢五百萬,得為司徒。及拜日,天子臨軒,百僚畢會。帝顧謂親倖者曰:「悔不小靳,可至千萬。」程夫人於傍應曰:「崔公冀州名士,豈肯買官?賴我得是,反不知姝邪!」 《太平御覽·錢上》: 崔寔從兄烈,有重名於北州,歷位郡守、九卿。靈帝時,開鴻都門,榜賣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黃綬,各有差。其富者則先入錢,貧者到官而後倍輸。是時,段颎、樊陵、張溫等雖有功勤名譽,然皆先輸貨財而後登公位。烈時因傅母入錢五百萬,得為司徒。及拜日,天子臨軒,百僚皆會。帝顧謂親幸者曰:「悔不小靳,可至千萬。」程夫人於傍應曰:「崔公,冀州名士,豈肯買官?賴我得是,反不知姝邪!」 《後漢書·崔駰列傳》: 歷位郡守、九卿。 《三國志·董昭傳》: 冑歷位郡守、九卿。 《三國志·陳矯傳》: 歷位郡守、九卿。 《太平御覽·錢上》: 歷位郡守、九卿。 《後漢書·崔駰列傳》: 歷位郡守、 《三國志·賈詡傳》: 歷位郡守。 《太平御覽·錢上》: 歷位郡守、 《後漢書·崔駰列傳》: 靈帝時,開鴻都門榜賣官爵, 《太平御覽·子》: 靈帝開鴻都門榜賣官爵, 《太平御覽·錢上》: 靈帝時,開鴻都門,榜賣官爵, 《後漢書·崔駰列傳》: 烈時因傅母入錢五百萬,得為司徒。及拜日,天子臨軒,百僚畢會。帝顧謂親倖者曰:「悔不小靳,可至千萬。」 《太平御覽·子》: 烈入錢五百萬,得為司徒。及拜日,天子臨軒,百僚畢會,帝欣謂親幸曰:「悔不至三公。」 《太平御覽·錢上》: 烈時因傅母入錢五百萬,得為司徒。及拜日,天子臨軒,百僚皆會。帝顧謂親幸者曰:「悔不小靳,可至千萬。」 《後漢書·孝靈帝紀》: 廷尉崔烈為司徒。 《後漢書·崔駰列傳》: 烈時因傅母入錢五百萬,得為司徒。 《藝文類聚·司徒》: 崔烈入錢五百萬,以買司徒, 《太平御覽·司徒下》: 廷尉崔烈入錢五百萬以買司徒。 《太平御覽·子》: 烈入錢五百萬,得為司徒。 《太平御覽·賣買》: 崔烈入錢五百萬取司徒。 《太平御覽·錢上》: 烈時因傅母入錢五百萬,得為司徒。 《後漢書·崔駰列傳》: 天子臨軒, 《太平御覽·司空》: 天子臨軒, 《太平御覽·儀同》: 天子臨軒, 《太平御覽·慚愧》: 天子臨軒, 《太平御覽·子》: 天子臨軒, 《太平御覽·筆》: 天子臨軒, 《太平御覽·帽》: 天子臨軒, 《太平御覽·錢上》: 天子臨軒, 《後漢書·董卓列傳》: 又壞五銖錢,更鑄小錢,悉取洛陽及長安銅人、鍾虡、飛廉、銅馬之屬,以充鑄焉。故貨賤物貴,穀石數萬。又錢無輪郭文章,不便人用。時人以為秦始皇見長人於臨洮,乃鑄銅人。卓,臨洮人也,而今毀之。雖成毀不同,凶暴相類焉。 《太平御覽·錢上》: 董卓壞五銖錢,更鑄小錢,悉取洛陽及長安銅人、鍾虡、飛廉、銅馬之屬,以充鑄焉。故貨賤物貴,谷石數萬。又錢無輪郭文章,不便人用。時人以為:秦始皇見長人於臨洮,乃鑄銅人,卓,臨洮人也,而今毀之。雖成毀不同,凶暴相類焉。 《後漢書·孝獻帝紀》: 董卓壞五銖錢,更鑄小錢。 《後漢書·董卓列傳》: 又壞五銖錢,更鑄小錢, 《三國志·董卓傳》: 及壞五銖錢。更鑄為小錢, 《太平御覽·錢上》: 董卓壞五銖錢,更鑄小錢, 《後漢書·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乃厚賜彪錢珍羞食物,使歸平陵上冢。 《太平御覽·錢上》: 乃厚賜韋彪錢、珍羞食物,使歸平陵上冢。 《太平御覽·慚愧》: 鄭弘守陽羨郡,鄉民有弟用兄錢者,為嫂所責。未還之,嫂詣弘,弘為叔還錢,兄聞之慚愧,自系於獄。 《太平御覽·錢上》: 鄭弘為陽羨令,都鄉部民有弟用兄錢者,為嫂所責。叔未還,嫂詣弘言之,弘賣巾車為叔還錢,兄慚自系婦即去。 《太平御覽·陰德》: 鄭弘為靈文鄉嗇夫。民有弟用兄者,未還之。嫂詣弘訴之。弘賣中單為叔還錢。 《太平御覽·慚愧》: 鄭弘守陽羨郡,鄉民有弟用兄錢者,為嫂所責。未還之,嫂詣弘,弘為叔還錢, 《太平御覽·中衣》: 鄭弘為縣嗇夫,民有弟斥兄錢者,未還之。嫂領詣弘,賣中單為叔還錢。 《太平御覽·錢上》: 鄭弘為陽羨令,都鄉部民有弟用兄錢者,為嫂所責。叔未還,嫂詣弘言之,弘賣巾車為叔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