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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ang -> 群书治要 -> 卷七 -> 礼记 -> 大学 -> 2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悌,上恤孤而民不背,所恶于上,无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言治民之道无他,取于己而已。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灾必逮夫身。拂犹佹,逮,及也。
《礼记·大学》: 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洁矩之道也。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洁矩之道。《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群书治要·大学》: 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悌,上恤孤而民不背,所恶于上,无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礼记·祭统》: 所不安于上,则不以使下;所恶于下,则不以事上; 《礼记·大学》: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 《韩诗外传·卷九》: 则无以使其下;为人下无礼,则无以事其上; 《新序·刺奢》: 无以使其下;下若无礼,无以事其上。 《韩非子·安危》: 则上无以使下,下无以事上。 《吕氏春秋·不广》: 上无以使下,下无以事上。 《晏子春秋·景公饮酒命晏子去礼晏子谏》: 无以使其下;下若无礼,无以事其上。 《群书治要·祭统》: 所不安于上,则不以使下,所恶于下,则不以事上, 《群书治要·大学》: 所恶于上,无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 《群书治要·谏上》: 无以使下,下若无礼,无以事上, 《礼记·大学》: 乐只君子,民之父母。 《诗经·南山有台》: 乐只君子、民之父母。 《群书治要·大学》: 乐只君子,民之父母, 《礼记·孔子闲居》: 民之父母’, 《礼记·孔子闲居》: 民之父母, 《礼记·表记》: 民之父母。 《礼记·大学》: 民之父母。 《荀子·礼论》: 民之父母。 《孝经·广至德》: 民之父母。 《说苑·政理》: 民之父母’, 《韩诗外传·卷六》: 民之父母。 《韩诗外传·卷八》: 民之父母。 《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 民之父母。” 《白虎通德论·号》: 民之父母。 《新书·君道》: 民之父母。 《新序·刺奢》: 民之父母, 《孔子家语·弟子行》: 民之父母。 《孔子家语·贤君》: 民之父母。 《孔子家语·论礼》: 民之父母。 《吕氏春秋·不屈》: 民之父母’。 《史记·孝文本纪》: 民之父母’。 《列女传·齐太仓女》: 民之父母。 《汉书·刑法志》: 民之父母。 《汉书·五行志上》: 民之父母; 《诗经·南山有台》: 民之父母。 《诗经·泂酌》: 民之父母 《群书治要·大学》: 民之父母, 《群书治要·孝经》: 民之父母, 《群书治要·贤君》: 民之父母, 《群书治要·志》: 民之父母, 《太平御览·富下》: 民之父母 《礼记·孔子闲居》: 此之谓民之父母矣。 《礼记·大学》: 此之谓民之父母。 《孔子家语·论礼》: 此之谓民之父母。 《群书治要·大学》: 此之谓民之父母, 《礼记·大学》: 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灾必逮夫身。 《群书治要·大学》: 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灾必逮夫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