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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ang -> 群書治要 -> 卷十二 -> 史記下 -> 列傳 -> 4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作孤憤,五螙,內外儲,說林,說難,十餘萬言,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之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秦因急攻韓,韓王乃遣非使秦,秦王悅之,未信用,李斯,姚賈害之。毁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并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使早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王後悔,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韓非,韓之諸公子也。 《群書治要·列傳》: 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 《群書治要·列傳》: 韓非,韓之諸公子也。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故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十餘萬言。 《群書治要·列傳》: 作孤憤,五螙,內外儲,說林,說難,十餘萬言,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也。」秦因急攻韓。韓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悅之,未信用。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并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後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群書治要·列傳》: 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之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秦因急攻韓,韓王乃遣非使秦,秦王悅之,未信用,李斯,姚賈害之。毁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并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使早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王後悔,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群書治要·列傳》: 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 《意林·韓子二十卷》: 寡人得與此人遊,死不恨矣! 《史記·韓世家》: 秦攻韓,韓急,使韓非使秦,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秦因急攻韓。韓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 《群書治要·列傳》: 秦因急攻韓,韓王乃遣非使秦, 《太平御覽·游說上》: 秦將急攻韓,韓王安使公子韓非西入秦, 《史記·秦始皇本紀》: 韓非使秦,秦用李斯謀,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韓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悅之,未信用。李斯、 《群書治要·列傳》: 韓王乃遣非使秦,秦王悅之,未信用,李斯,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李斯、姚賈害之, 《群書治要·列傳》: 李斯,姚賈害之。 《意林·韓子二十卷》: 李斯、姚賈害之,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 《史記·魏豹彭越列傳》: 此自遺患,不如遂誅之。 《漢書·韓彭英盧吳傳》: 此自遺患,不如遂誅之。 《前漢紀·高祖皇帝紀四》: 自貽後患。不如遂誅之。 《群書治要·列傳》: 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