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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 群书治要 -> 卷十四 -> 汉书二 -> 志 -> 13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蠲削烦苛,兆民大悦,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当孝惠,高后时,萧,曹为相,塡以无为,是以衣食滋殖,刑罚用希,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劝趣农桑,减省租赋,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吏安其官,民乐其业,蓄积岁增,户口浸息,风流笃厚,禁罔疏阔,选张释之为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措之风。
《汉书·刑法志》: 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雳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群书治要·志》: 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蠲削烦苛,兆民大悦,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艺文类聚·刑法》: 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宜于时者作律。 《太平御览·律令上》: 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煞人者死,伤人讥袖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悦。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 《汉书·刑法志》: 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 《前汉纪·孝成皇帝纪一》: 至高祖初入秦。约法三章。 《后汉书·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 高祖平乱,约法三章。 《后汉书·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 高祖入关,虽尚约法,然杀人者死, 《群书治要·志》: 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 《群书治要·志》: 高祖平乱,约法三章, 《群书治要·体论》: 高祖约法三章, 《群书治要·傅子》: 汉初入秦,约法三章, 《艺文类聚·刑法》: 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 《太平御览·喜》: 高祖入关,与父老约,法三章, 《太平御览·律令上》: 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煞人者死, 《论衡·命义》: 犹高祖初起, 《史记·封禅书》: 高祖初起, 《史记·韩信卢绾列传》: 及高祖初起沛, 《史记·张丞相列传》: 及高祖初起, 《汉书·刑法志》: 汉兴,高祖初入关, 《汉书·郊祀志上》: 汉兴,高祖初起, 《汉书·韩彭英卢吴传》: 及高祖初起沛, 《汉书·张周赵任申屠传》: 及高祖初起, 《后汉书·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 高祖入关, 《群书治要·志》: 高祖初入关, 《艺文类聚·刑法》: 高祖初入关, 《太平御览·瑞星》: 高祖初入关, 《太平御览·河南诸水》: 高祖入关, 《太平御览·河北道下》: 高祖初起兵, 《太平御览·关西道》: 高祖入关, 《太平御览·异姓王封》: 及高祖初起沛, 《太平御览·挑战》: 高祖初起, 《太平御览·神兵》: 高祖初起, 《太平御览·喜》: 高祖入关, 《太平御览·郊丘》: 高祖入关, 《太平御览·律令上》: 高祖初入关, 《太平御览·律令下》: 高祖入关, 《汉书·刑法志》: 蠲削烦苛, 《群书治要·志》: 蠲削烦苛, 《艺文类聚·锡命》: 蠲削烦苛, 《艺文类聚·刑法》: 蠲削烦苛, 《太平御览·律令上》: 蠲削烦苛, 《史记·龟策列传》: 兵革未息。 《汉书·刑法志》: 兵革未息, 《群书治要·志》: 兵革未息, 《艺文类聚·行旅》: 惧兵革未息, 《艺文类聚·刑法》: 兵革未息, 《太平御览·律令上》: 兵革未息, 《汉书·刑法志》: 萧、曹为相,填以无为,从民之欲,而不扰乱,是以衣食滋殖,刑罚用稀。 《群书治要·志》: 萧,曹为相,塡以无为,是以衣食滋殖,刑罚用希, 《史记·吕太后本纪》: 衣食滋殖。 《汉书·高后纪》: 衣食滋殖。 《汉书·刑法志》: 是以衣食滋殖, 《汉书·食货志上》: 衣食滋殖。 《汉书·循吏传》: 衣食滋殖。 《前汉纪·高后纪》: 衣食滋殖矣。 《群书治要·志》: 是以衣食滋殖, 《太平御览·孝惠皇帝》: 衣食滋殖矣。 《汉书·刑法志》: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劝趣农桑,减省租赋。而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畜积岁增,户口寖息。风流笃厚,禁罔疏阔。选张释之为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 《群书治要·志》: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劝趣农桑,减省租赋,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吏安其官,民乐其业,蓄积岁增,户口浸息,风流笃厚,禁罔疏阔,选张释之为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措之风。 《汉书·刑法志》: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 《群书治要·志》: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 《群书治要·体论》: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 《群书治要·志》: 躬修玄默, 《群书治要·体论》: 躬修玄默, 《太平御览·汉孝文皇帝》: 躬修玄默, 《汉书·刑法志》: 论议务在宽厚, 《群书治要·志》: 论议务在宽厚, 《群书治要·体论》: 议论务在宽厚, 《汉书·刑法志》: 吏安其官,民乐其业, 《东观汉记·散句》: 吏安其职,民乐其业。 《群书治要·志》: 吏安其官,民乐其业, 《汉书·刑法志》: 禁罔疏阔。 《汉书·循吏传》: 禁罔疏阔, 《汉书·游侠传》: 禁网疏阔, 《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上》: 禁网疏阔。 《群书治要·志》: 禁罔疏阔, 《太平御览·游侠》: 禁网疏阔, 《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文帝称善,乃拜释之为谒者仆射。 《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文帝称善。其后拜释之为廷尉。 《汉书·刑法志》: 选张释之为廷尉, 《汉书·张冯汲郑传》: 文帝称善,拜释之为谒者仆射。 《汉书·张冯汲郑传》: 文帝称善。其后,拜释之为廷尉。 《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 张释之为廷尉,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四》: 张释之为廷尉。 《群书治要·志》: 选张释之为廷尉, 《群书治要·传》: 文帝称善,拜释之为谒者仆射, 《群书治要·传》: 文帝称善,其后拜释之为廷尉, 《群书治要·传》: 张释之为廷尉, 《太平御览·土》: 文帝拜释之为廷尉, 《太平御览·大理卿》: 张释之为廷尉, 《太平御览·大理卿》: 张释之为廷尉, 《太平御览·谚上》: 张释之为廷尉, 《太平御览·决狱》: 张释之为廷尉。 《太平御览·决狱》: 张释之为廷尉。 《太平御览·袜》: 张释之为廷尉, 《汉书·刑法志》: 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 《群书治要·志》: 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 《太平御览·叙刑上》: 罪疑者与人,”于是刑罚大省,断狱四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