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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 群書治要 -> 卷十四 -> 漢書二 -> 志 -> 38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而赦吏民之坐盗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相殺者,不可勝計,赦自出者百餘萬人,然不能半自出矣。犯法者衆,吏不能盡誅,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國,舉并兼之徒,而御史大夫張湯方貴用事,减宣,杜周等為中丞,義縱,尹齊,王温舒等用慘急苛刻為九卿,直指夏蘭之屬始出,而大農顔異誅矣。自是後有腹非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卜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吿緡錢縱矣。
《史記·平準書》: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相殺者,不可勝計。赦自出者百餘萬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抵無慮皆鑄金錢矣。犯者眾,吏不能盡誅取,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曹循行郡國,舉兼并之徒守相為(吏)[利]者。而御史大夫張湯方隆貴用事,減宣、杜周等為中丞,義縱、尹齊、王溫舒等用慘急刻深為九卿,而直指夏蘭之屬始出矣。 《漢書·食貨志下》: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而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相殺者,不可勝計。赦自出者百餘萬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無慮皆鑄金錢矣。犯法者眾,吏不能盡誅,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國,舉并兼之徒守相為利者。而御史大夫張湯方貴用事,減宣、杜周等為中丞,義縱、尹齊、王溫舒等用急刻為九卿,直指夏蘭之屬始出。 《群書治要·志》: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而赦吏民之坐盗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相殺者,不可勝計,赦自出者百餘萬人,然不能半自出矣。犯法者衆,吏不能盡誅,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國,舉并兼之徒,而御史大夫張湯方貴用事,减宣,杜周等為中丞,義縱,尹齊,王温舒等用慘急苛刻為九卿,直指夏蘭之屬始出, 《史記·平準書》: 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以此)[比],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 《漢書·食貨志下》: 自是後有腹非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 《群書治要·志》: 自是後有腹非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 《史記·平準書》: 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以此)[比], 《漢書·食貨志下》: 自是後有腹非之法比, 《群書治要·志》: 自是後有腹非之法比, 《太平御覽·唇吻》: 自是后有腹非之法。 《史記·平準書》: 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卜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楊可)告緡錢縱矣。 《漢書·食貨志下》: 天下既下嬢錢令而尊卜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告嬢錢縱矣。 《群書治要·志》: 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卜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吿緡錢縱矣。 《史記·平準書》: 於是(楊可)告緡錢縱矣。 《史記·平準書》: 及楊可告緡錢, 《漢書·食貨志下》: 於是告嬢錢縱矣。 《群書治要·志》: 於是吿緡錢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