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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 群書治要 -> 卷十七 -> 漢書五 -> 傳 -> 28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單于壯其節,使使曉武,會論虞常,欲因此時降武,劍斬虞常已。律曰:單于募降者赦罪,舉劍欲擊之,勝請降。律謂武曰:副有罪,當相坐,復舉劍擬之,武不動。律曰:蘇君,律前負漢歸匈奴,幸蒙大恩,賜號稱王,擁衆數萬,馬畜彌山,富貴如此,蘇君今日降,明日復然,空以身膏草野,誰復知之,武不應。律曰:君因我降,與君為兄弟,今不聽吾計,後雖欲復見我,尚可得乎。武罵律曰:汝為人臣子,不顧恩義,畔主背親,為降虜於蠻夷,何以汝為見,且單于信汝,使决人死生,不平心持正,反欲鬥兩主觀禍敗,南越殺漢使者,屠為九郡,宛王殺漢使者,頭懸北闕,朝鮮殺漢使者,即時誅滅,獨匈奴未耳,若知我不降,明欲令兩國相攻,匈奴之禍,從我始矣。
《漢書·李廣蘇建傳》: 單于使使曉武。會論虞常,欲因此時降武。劍斬虞常已,律曰:「漢使張勝謀殺單于近臣,當死,單于募降者赦罪。」舉劍欲擊之,勝請降。律謂武曰:「副有罪,當相坐。」武曰:「本無謀,又非親屬,何謂相坐?」復舉劍擬之,武不動。律曰:「蘇君,律前負漢歸匈奴,幸蒙大恩,賜號稱王,擁眾數萬,馬畜彌山,富貴如此。蘇君今日降,明日復然。空以身膏草野,誰復知之!」武不應。律曰:「君因我降,與君為兄弟,今不聽吾計,後雖欲復見我,尚可得乎?」武罵律曰:「女為人臣子,不顧恩義,畔主背親,為降虜於蠻夷,何以女為見?且單于信女,使決人死生,不平心持正,反欲鬥兩主,觀禍敗。南越殺漢使者,屠為九郡;宛王殺漢使者,頭縣北闕;朝鮮殺漢使者,即時誅滅。獨匈奴未耳。若知我不降明,欲令兩國相攻,匈奴之禍從我始矣。」 《群書治要·傳》: 單于壯其節,使使曉武,會論虞常,欲因此時降武,劍斬虞常已。律曰:單于募降者赦罪,舉劍欲擊之,勝請降。律謂武曰:副有罪,當相坐,復舉劍擬之,武不動。律曰:蘇君,律前負漢歸匈奴,幸蒙大恩,賜號稱王,擁衆數萬,馬畜彌山,富貴如此,蘇君今日降,明日復然,空以身膏草野,誰復知之,武不應。律曰:君因我降,與君為兄弟,今不聽吾計,後雖欲復見我,尚可得乎。武罵律曰:汝為人臣子,不顧恩義,畔主背親,為降虜於蠻夷,何以汝為見,且單于信汝,使决人死生,不平心持正,反欲鬥兩主觀禍敗,南越殺漢使者,屠為九郡,宛王殺漢使者,頭懸北闕,朝鮮殺漢使者,即時誅滅,獨匈奴未耳,若知我不降,明欲令兩國相攻,匈奴之禍,從我始矣。 《漢書·李廣蘇建傳》: 單于壯其節, 《群書治要·傳》: 單于壯其節, 《太平御覽·奉使上》: 單于壯其節, 《漢書·李廣蘇建傳》: 武不動。律曰:「蘇君,律前負漢歸匈奴,幸蒙大恩,賜號稱王,擁眾數萬,馬畜彌山,富貴如此。蘇君今日降,明日復然。空以身膏草野,誰復知之!」武不應。律曰:「君因我降,與君為兄弟,今不聽吾計,後雖欲復見我,尚可得乎?」武罵律曰:「女為人臣子,不顧恩義, 《前漢紀·孝昭皇帝紀》: 武不動。律曰。律前負漢歸匈奴。賜號稱王。擁眾數萬。蘇君今日降。明日復然。空以身膏草野。誰復知之。君因我降。與君為兄弟。今不聽吾計。雖欲復見我。尚可得乎。武怒罵律曰。汝為人臣不忠。 《群書治要·傳》: 武不動。律曰:蘇君,律前負漢歸匈奴,幸蒙大恩,賜號稱王,擁衆數萬,馬畜彌山,富貴如此,蘇君今日降,明日復然,空以身膏草野,誰復知之,武不應。律曰:君因我降,與君為兄弟,今不聽吾計,後雖欲復見我,尚可得乎。武罵律曰:汝為人臣子,不顧恩義, 《漢書·李廣蘇建傳》: 空以身膏草野, 《漢書·谷永杜鄴傳》: 身膏草野, 《前漢紀·孝昭皇帝紀》: 空以身膏草野。 《群書治要·傳》: 空以身膏草野, 《漢書·李廣蘇建傳》: 不顧恩義, 《東觀漢記·丁鴻》: 不顧恩義, 《後漢書·朱馮虞鄭周列傳》: 而不顧恩義, 《後漢書·桓榮丁鴻列傳》: 不顧恩義, 《群書治要·傳》: 不顧恩義, 《藝文類聚·說》: 而不顧恩義, 《太平御覽·兄弟中》: 不顧恩義, 《太平廣記·孫恪》: 不顧恩義, 《漢書·李廣蘇建傳》: 宛王殺漢使者,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下》: 重於宛王。殺漢使。 《群書治要·傳》: 宛王殺漢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