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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 群書治要 -> 卷十八 -> 漢書六 -> 傳 -> 27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至孝文皇帝,閔中國未安,偃武行文,則斷獄數百,民賦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時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吉行日五十里,師行三十里,朕乘千里之馬,獨先,安之,於是還馬與道里費。而下詔曰:朕不受獻也。其令四方無求來獻,當此之時,逸游之樂絕,奇麗之賂塞,故谥為孝文,廟稱太宗,至孝武皇帝,太倉之粟,紅腐而不可食,都內之錢,貫朽而不可校,迺探平城之事,録冒頓以來數為邊害,籍兵厲馬,因富民以攘服之,西連諸國,至於安息,東過碣石,以玄莬樂浪為郡,北却匈奴萬里,制南海以為八郡,則天下斷獄萬數,民賦數百,造鹽鐵酒榷之利,以佐用度,猶不能足。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至孝文皇帝,閔中國未安,偃武行文,則斷獄數百,民賦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時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吉行日五十里,師行二十里,朕乘千里之馬,獨先安之?」於是還馬,與道里費,而下詔曰:「朕不受獻也,其令四方毋求來獻。」當此之時,逸游之樂絕,奇麗之賂塞,鄭衛之倡微矣。夫後官盛色則賢者隱處,佞人用事則諍臣杜口,而文帝不行,故諡為孝文,廟稱太宗。至孝武皇帝元狩六年,太倉之粟紅腐而不可食,都內之錢貫朽而不可挍。乃探平城之事,錄冒頓以來數為邊害,籍兵厲馬,因富民以攘服之。西連諸國至于安息,東過碣石以玄菟、樂浪為郡,比卻匈奴萬里,更起營塞,制南海以為八郡,則天下斷獄萬數,民賦數百,造鹽鐵酒榷之利以佐用度,猶不能足。 《群書治要·傳》: 至孝文皇帝,閔中國未安,偃武行文,則斷獄數百,民賦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時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吉行日五十里,師行三十里,朕乘千里之馬,獨先,安之,於是還馬與道里費。而下詔曰:朕不受獻也。其令四方無求來獻,當此之時,逸游之樂絕,奇麗之賂塞,故谥為孝文,廟稱太宗,至孝武皇帝,太倉之粟,紅腐而不可食,都內之錢,貫朽而不可校,迺探平城之事,録冒頓以來數為邊害,籍兵厲馬,因富民以攘服之,西連諸國,至於安息,東過碣石,以玄莬樂浪為郡,北却匈奴萬里,制南海以為八郡,則天下斷獄萬數,民賦數百,造鹽鐵酒榷之利,以佐用度,猶不能足。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至孝文皇帝,閔中國未安,偃武行文,則斷獄數百,民賦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時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吉行日五十里,師行二十里,朕乘千里之馬,獨先安之?」於是還馬,與道里費,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孝文偃武行文。時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師行三十里為程。騎行五十里為程。朕乘千里馬。獨安之乎。乃還馬。 《群書治要·傳》: 至孝文皇帝,閔中國未安,偃武行文,則斷獄數百,民賦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時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吉行日五十里,師行三十里,朕乘千里之馬,獨先,安之,於是還馬與道里費。 《藝文類聚·馬》: 賈捐之上書曰:孝文皇帝時,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日行五十里,朕乘千里馬,獨先安之,於是還馬。 《太平御覽·漢孝文皇帝》: 「孝文皇帝,閔中國未安,偃武行文。」時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吉行,日五十里,朕乘千里之馬,獨先安之!」於是還馬,與道里費。 《太平御覽·馬二》: 孝文皇帝時,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吉行日五十里,朕乘千里之馬,獨先安之?」乃還馬。 《論衡·藝增》: 孝文皇帝時, 《論衡·知實》: 孝文皇帝時, 《列女傳·齊太倉女》: 孝文皇帝時, 《漢書·楚元王傳》: 至孝文皇帝,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至孝文皇帝,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孝文皇帝時, 《漢書·魏相丙吉傳》: 孝文皇帝時, 《群書治要·傳》: 至孝文皇帝, 《群書治要·傳》: 孝文皇帝時, 《太平御覽·漢孝文皇帝》: 孝文皇帝, 《太平御覽·敘刑上》: 孝文皇帝時, 《太平御覽·收贖》: 孝文皇帝時, 《太平御覽·馬二》: 孝文皇帝時,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偃武行文, 《漢書·匡張孔馬傳》: 偃武行文, 《群書治要·傳》: 偃武行文, 《太平御覽·漢孝文皇帝》: 偃武行文。 《太平御覽·漢孝文皇帝》: 而偃武行文,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時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吉行日五十里,師行二十里,朕乘千里之馬,獨先安之?」於是還馬,與道里費,而下詔曰:「朕不受獻也,其令四方毋求來獻。」當此之時,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時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師行三十里為程。騎行五十里為程。朕乘千里馬。獨安之乎。乃還馬。敕四方無來獻。當此時。 《群書治要·傳》: 時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吉行日五十里,師行三十里,朕乘千里之馬,獨先,安之,於是還馬與道里費。而下詔曰:朕不受獻也。其令四方無求來獻,當此之時, 《藝文類聚·馬》: 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日行五十里,朕乘千里馬,獨先安之,於是還馬。而下詔曰:朕不受獻也。其令四方無來獻也。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時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時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 《金樓子·興王》: 嘗有獻千里馬者,帝曰:「鑾旗在前,屬車在後, 《群書治要·傳》: 時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 《藝文類聚·馬》: 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 《太平御覽·漢孝文皇帝》: 時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 《太平御覽·馬二》: 有獻千里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時有獻千里馬者,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時有獻千里馬者。 《金樓子·興王》: 嘗有獻千里馬者, 《群書治要·傳》: 時有獻千里馬者。 《藝文類聚·馬》: 有獻千里馬者。 《太平御覽·漢孝文皇帝》: 時有獻千里馬者, 《太平御覽·孝明馬皇后》: 有獻千里馬、 《太平御覽·馬二》: 果有獻千里馬者三匹。 《太平御覽·馬二》: 有獻千里馬者, 《太平御覽·馬三》: 獻千里馬一匹,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廟稱太宗。 《群書治要·傳》: 廟稱太宗, 《太平御覽·后魏太宗明元皇帝》: 廟稱太宗。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至孝武皇帝元狩六年,太倉之粟紅腐而不可食, 《群書治要·傳》: 至孝武皇帝,太倉之粟,紅腐而不可食, 《藝文類聚·米》: 武帝元狩六年,太倉粟紅腐不可食。 《太平御覽·倉》: 武帝元狩六年,太倉粟紅腐不可食。 《太平御覽·粟》: 武帝元狩六年,太倉之粟紅腐不可食。 《說苑·善說》: 孝武皇帝時, 《新序·節士》: 孝武皇帝時, 《新序·善謀下》: 孝武皇帝時, 《新序·善謀下》: 孝武皇帝時, 《論衡·別通》: 孝武皇帝時, 《論衡·案書》: 孝武皇帝時, 《風俗通義·封泰山禪梁父》: 孝武皇帝時, 《風俗通義·東方朔》: 孝武皇帝時, 《史記·孝武本紀》: 孝武皇帝者, 《漢書·武帝紀》: 孝武皇帝, 《漢書·楚元王傳》: 至孝武皇帝,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二》: 孝武皇帝時。 《後漢書·馬援列傳》: 孝武皇帝時, 《群書治要·傳》: 至孝武皇帝, 《太平御覽·皇王部十三》: 孝武皇帝 《太平御覽·孝武皇帝》: 孝武皇帝, 《太平御覽·孝武皇帝》: 孝武皇帝, 《太平御覽·孝武皇帝》: 孝武皇帝, 《太平御覽·皇王部二十四》: 孝武皇帝 《太平御覽·皇王部二十九》: 孝武皇帝 《太平御覽·孝武皇帝》: 孝武皇帝, 《太平御覽·門上》: 孝武皇帝時, 《太平御覽·諫諍七》: 孝武皇帝時, 《太平御覽·獄》: 孝武皇帝時, 《太平御覽·馬二》: 孝武皇帝時, 《太平御覽·鵲》: 孝武皇帝時, 《太平御覽·柏》: 孝武皇帝時,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太倉之粟紅腐而不可食,都內之錢貫朽而不可挍。 《後漢書·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 至倉穀腐而不可食,錢貫朽而不可校。 《群書治要·傳》: 太倉之粟,紅腐而不可食,都內之錢,貫朽而不可校, 《前漢紀·孝景皇帝紀》: 太倉之粟。 《群書治要·志》: 太倉之粟, 《群書治要·傳》: 太倉之粟, 《太平御覽·倉》: 太倉之粟, 《太平御覽·司農卿》: 太倉之粟, 《史記·平準書》: 貫朽而不可校。 《漢書·食貨志上》: 貫朽而不可校。 《前漢紀·孝景皇帝紀》: 貫朽而不可校。 《後漢書·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 錢貫朽而不可校。 《群書治要·志》: 貫朽而不可校, 《群書治要·傳》: 貫朽而不可校, 《藝文類聚·司農》: 貫朽而不校, 《藝文類聚·錢》: 貫朽而不可校。 《太平御覽·司農卿》: 貫朽而不可校。 《太平御覽·錢上》: 貫朽而不可校。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西連諸國至于安息,東過碣石以玄菟、樂浪為郡,比卻匈奴萬里,更起營塞,制南海以為八郡,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西連諸國。至於安西。東過碣石。至於樂浪。北卻匈奴數萬里。南制南海為八郡。 《群書治要·傳》: 西連諸國,至於安息,東過碣石,以玄莬樂浪為郡,北却匈奴萬里,制南海以為八郡,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西連諸國至于安息,東過碣石以玄菟、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西連諸國。至於安西。東過碣石。 《群書治要·傳》: 西連諸國,至於安息,東過碣石, 《太平御覽·罷兵》: 西連諸國,至於安息,東過碣石。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造鹽鐵酒榷之利以佐用度,猶不能足。 《群書治要·傳》: 造鹽鐵酒榷之利,以佐用度,猶不能足。 《太平御覽·罷兵》: 造鹽鐵酒榷之利,以佐用度,猶不能足。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造鹽鐵酒榷之利以佐用度, 《後漢書·烏桓鮮卑列傳》: 乃興鹽鐵酒榷之利, 《群書治要·傳》: 造鹽鐵酒榷之利, 《太平御覽·罷兵》: 造鹽鐵酒榷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