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隋唐 -> 群書治要 -> 卷二十六 -> 魏志下 -> 傳 -> 19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和洽,字陽士,汝南人也。為丞相掾屬,時毛玠,崔琰,并以忠清幹事,其選用,先尚儉節。洽言曰:天下大器,在位與人,不可以一節儉也。儉素過中,自以處身則可,以此格物,所失或多,今朝廷之議,吏著新衣,乘好車者,謂之不清,形容不飾,衣裘獘壞者,謂之廉潔,至令士大夫,故污辱其衣,藏其輿服,朝府大吏,或自挈壺餐,以入官寺,夫立教觀俗,貴處中庸,為可繼也。今崇一槪難堪之行,以檢殊塗,勉而為之,必有疲瘁,古之大教,務在通人情,而凡激詭之行,則容隱僞矣。孫盛曰:夫矯枉過正,則巧僞滋生,以克訓下,則民志險隘,非聖王所以陶化萬物,閑邪存誠之道,和洽之言於是允矣。魏國既建,舊無魏國既建四字,補之為侍中,後有白毛玠謗毁太祖,太祖見近臣怒甚,洽陳玠素行有本,求案實其事,罷朝。太祖令曰:今言事者白玠,不但謗吾也。乃復為崔琰觖望,此損君臣恩義,妄為死友怨嘆,殆不可忍也。和侍中比求實之,所以不聽,欲重參之耳。洽對曰:如言玠罪過深重,非天地所覆載,臣非敢曲理玠以枉大倫也。以玠出羣吏之中,特見拔擢,顯在首職,歷年荷寵,剛直忠公,為衆所憚,不宜有此,然人情難保,要宜考覈,兩驗其實,今聖恩垂含垢之仁,不忍致之於理,更使曲直之分不明,疑自近始。太祖曰:所以不考,欲兩全玠及言事者耳。洽對曰:玠信有謗上之言,當肆之市朝,若玠無此,言事者,加誣大臣,以誤主聽,二者不加檢覈,臣竊不安。太祖曰:方有軍事,安可受人言便考之耶,轉為太常,清貧守約,至賣田宅以自給,明帝聞之,加賜穀帛。
《三國志·和洽傳》: 和洽字陽士,汝南西平人也。 《群書治要·傳》: 和洽,字陽士,汝南人也。 《三國志·和洽傳》: 辟為丞相掾屬。時毛玠、崔琰並以忠清幹事,其選用先尚儉節。洽言曰:「天下大器,在位與人,不可以一節儉也。儉素過中,自以處身則可,以此節格物,所失或多。今朝廷之議,吏有著新衣、乘好車者,謂之不清;長吏過營,形容不飾,衣裘弊壞者,謂之廉潔。至令士大夫故汙辱其衣,藏其輿服;朝府大吏,或自挈壺飱以入官寺。夫立教觀俗,貴處中庸,為可繼也。今崇一概難堪之行以檢殊塗,勉而為之,必有疲瘁。古之大教,務在通人情而已。凡激詭之行,則容隱偽矣。」 《群書治要·傳》: 為丞相掾屬,時毛玠,崔琰,并以忠清幹事,其選用,先尚儉節。洽言曰:天下大器,在位與人,不可以一節儉也。儉素過中,自以處身則可,以此格物,所失或多,今朝廷之議,吏著新衣,乘好車者,謂之不清,形容不飾,衣裘獘壞者,謂之廉潔,至令士大夫,故污辱其衣,藏其輿服,朝府大吏,或自挈壺餐,以入官寺,夫立教觀俗,貴處中庸,為可繼也。今崇一槪難堪之行,以檢殊塗,勉而為之,必有疲瘁,古之大教,務在通人情,而凡激詭之行,則容隱僞矣。 《三國志·鄭渾傳》: 辟為丞相掾屬, 《三國志·王粲傳》: 太祖辟為丞相掾, 《三國志·王粲傳》: 楨各被太祖辟,為丞相掾屬。 《三國志·劉廙傳》: 太祖辟為丞相掾屬, 《三國志·和洽傳》: 太祖定荊州,辟為丞相掾屬。 《三國志·楊俊傳》: 入為丞相掾屬, 《三國志·韓曁傳》: 太祖平荊州,辟為丞相士曹屬。 《三國志·胡質傳》: 太祖辟為丞相屬。 《三國志·王淩》: 太祖辟為丞相掾屬。 《群書治要·傳》: 為丞相掾屬, 《太平御覽·府屬》: 太祖辟為丞相屬。 《三國志·和洽傳》: 魏國旣建,為侍中,後有白毛玠謗毀太祖,太祖見近臣,怒甚。洽陳玠素行有本,求案實其事。罷朝,太祖令曰:「今言事者白玠不但謗吾也。乃復為崔琰觖望。此損君臣恩義,妄為死友怨歎,殆不可忍也。昔蕭、曹與高祖並起微賤,致功立勳。高祖每在屈笮,二相恭順,臣道益彰,所以祚及後世也。和侍中比求實之,所以不聽,欲重參之耳。」洽對曰:「如言事者言,玠罪過深重,非天地所覆載。臣非敢曲理玠以枉大倫也,以玠出羣吏之中,特見拔擢,顯在首職,歷年荷寵,剛直忠公,為衆所憚,不宜有此。然人情難保,要宜考覈,兩驗其實。今聖恩垂含垢之仁,不忍致之于理,更使曲直之分不明,疑自近始。」太祖曰:「所以不考,欲兩全玠及言事者耳。」洽對曰:「玠信有謗上之言,當肆之巿朝;若玠無此,言事者加誣大臣以誤主聽;二者不加檢覈,臣竊不安。」太祖曰:「方有軍事,安可受人言便考之邪? 《群書治要·傳》: 魏國既建,為侍中,後有白毛玠謗毁太祖,太祖見近臣怒甚,洽陳玠素行有本,求案實其事,罷朝。太祖令曰:今言事者白玠,不但謗吾也。乃復為崔琰觖望,此損君臣恩義,妄為死友怨嘆,殆不可忍也。和侍中比求實之,所以不聽,欲重參之耳。洽對曰:如言玠罪過深重,非天地所覆載,臣非敢曲理玠以枉大倫也。以玠出羣吏之中,特見拔擢,顯在首職,歷年荷寵,剛直忠公,為衆所憚,不宜有此,然人情難保,要宜考覈,兩驗其實,今聖恩垂含垢之仁,不忍致之於理,更使曲直之分不明,疑自近始。太祖曰:所以不考,欲兩全玠及言事者耳。洽對曰:玠信有謗上之言,當肆之市朝,若玠無此,言事者,加誣大臣,以誤主聽,二者不加檢覈,臣竊不安。太祖曰:方有軍事,安可受人言便考之耶, 《群書治要·傳》: 魏國既建, 《太平御覽·西晉宣帝》: 魏國既建, 《太平御覽·忠勇》: 魏國既建, 《三國志·高貴鄉公紀》: 非天地所覆載。 《三國志·和洽傳》: 非天地所覆載。 《群書治要·傳》: 非天地所覆載, 《東觀漢記·樊曄》: 特見拔擢, 《後漢書·鄧張徐張胡列傳》: 特見拔擢, 《三國志·和洽傳》: 特見拔擢, 《群書治要·傳》: 特見拔擢, 《太平御覽·都尉》: 特見拔擢, 《後漢書·孝明八王列傳》: 不忍致之于理。 《三國志·和洽傳》: 不忍致之于理, 《三國志·劉琰傳》: 不致之于理, 《群書治要·傳》: 不忍致之於理, 《三國志·和洽傳》: 轉為太常,清貧守約,至賣田宅以自給。明帝聞之,加賜穀帛。 《群書治要·傳》: 轉為太常,清貧守約,至賣田宅以自給,明帝聞之,加賜穀帛。 《太平御覽·太常卿》: 轉為太常,清貧守約,至賣田宅以自給。明帝聞之,加賜穀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