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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 群書治要 -> 卷二十六 -> 魏志下 -> 傳 -> 30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隆上疏切諫曰:昔在伊唐,洪水滔天,灾眚之甚,莫過於彼,力役之興,莫久於此,堯,舜君臣,南面而已,禹敷九州,庶士庸勛,各有等差,君子小人,物有服章,今無若時之急,而使公卿大夫,并與厮徒共供事役,聞之四夷,非嘉聲也。垂之竹帛,非令名也。是以古先哲王,畏上天之明命,矜矜業業,惟恐有違,灾異既發,懼而修政,未有不延期流祚者也。爰及末葉,暗君荒主,不崇先王之令軌,不納正士之直言,以遂其情志,恬忽變戒,未有不至於顛覆者也。秦始皇不築道德之基,而築阿房之宮,不憂蕭墻之變,而修長城之役,當其君臣為此計也。亦欲立萬世之業,使子孫長有天下,豈意一朝匹夫大呼,而天下傾覆哉。故臣以為使先代之君,知其所行必將至於敗,則弗為之矣。是以亡國之主,自謂不亡,然後至於亡,賢聖之君,自謂將亡,然後至於不亡,昔漢文帝稱為賢主,躬行約儉,惠下養民,而賈誼方之,以為天下倒縣,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嘆息者三,况今天下彫獘,民無儋石之儲,國無終年之畜,外有强敵,六軍暴邊,內興土功,州郡騷動,若有寇警,則臣懼板築之士,不能投命虜庭矣。又將吏奉禄,稍見折减,方之於昔,五分居一,夫禄賜穀帛,人主之所以惠養吏民而為之司命者也。若今有廢,是奪其命,既得之而又失之,此生怨之府也。今陛下所與共坐廊廟,治天下者,非三司九列,則臺閣近臣,皆腹心造膝,宜在無諱,若見豐省,而不敢以告,從命奔走,唯恐不勝,是則具臣,非鯁輔也。昔李斯教秦二世曰:為人主而不恣睢,命之曰天下桎梏,二世用之,秦國以覆,斯亦滅族,是以史遷議其不正諫而為世誡。
《群書治要·傳》: 昔在伊唐,洪水滔天, 《藝文類聚·嘲戲》: 昔洪水滔天, 《論衡·吉驗》: 洪水滔天, 《論衡·感虛》: 洪水滔天, 《越絕書·吳內傳》: 洪水滔天, 《鹽鐵論·力耕》: 洪水滔天, 《尚書·益稷》: 洪水滔天, 《山海經·海內經》: 洪水滔天。 《金樓子·興王》: 洪水滔天, 《水經注·禹貢山水澤地所在》: 洪水滔天, 《三國志·高堂隆傳》: 洪水滔天, 《群書治要·本紀》: 洪水滔天, 《群書治要·傳》: 洪水滔天, 《太平御覽·壤》: 洪水滔天, 《太平御覽·夏帝禹》: 洪水滔天, 《太平御覽·琴中》: 洪水滔天, 《三國志·高堂隆傳》: 災眚之甚,莫過於彼,力役之興,莫久於此,堯、舜君臣,南面而已。禹敷九州,庶士庸勳,各有等差,君子小人,物有服章。今無若時之急,而使公卿大夫並與厮徒共供事役,聞之四夷,非嘉聲也,垂之竹帛,非令名也。 《群書治要·傳》: 灾眚之甚,莫過於彼,力役之興,莫久於此,堯,舜君臣,南面而已,禹敷九州,庶士庸勛,各有等差,君子小人,物有服章,今無若時之急,而使公卿大夫,并與厮徒共供事役,聞之四夷,非嘉聲也。垂之竹帛,非令名也。 《中論·佚文》: 賤有等差,君子小人, 《三國志·高堂隆傳》: 各有等差,君子小人, 《群書治要·傳》: 各有等差,君子小人, 《群書治要·中論》: 賤有等差,君子小人, 《前漢紀·高祖皇帝紀三》: 各有等差。 《三國志·高堂隆傳》: 各有等差, 《群書治要·傳》: 各有等差, 《春秋左傳·宣公十二年》: 君子小人,物有服章, 《三國志·高堂隆傳》: 君子小人,物有服章。 《群書治要·宣公》: 君子小人,物有服章, 《群書治要·傳》: 君子小人,物有服章, 《春秋左傳·宣公十二年》: 物有服章, 《後漢書·楊震列傳》: 物有服章。 《三國志·高堂隆傳》: 物有服章。 《群書治要·宣公》: 物有服章, 《群書治要·傳》: 物有服章, 《三國志·高堂隆傳》: 是以古先哲王,畏上天之明命,循陰陽之逆順,矜矜業業,惟恐有違。然後治道用興,德與神符,災異旣發,懼而脩政,未有不延期流祚者也。爰及末葉,闇君荒主,不崇先王之令軌,不納正士之直言,以遂其情志,恬忽變戒,未有不尋踐禍難,至於顛覆者也。 《群書治要·傳》: 是以古先哲王,畏上天之明命,矜矜業業,惟恐有違,灾異既發,懼而修政,未有不延期流祚者也。爰及末葉,暗君荒主,不崇先王之令軌,不納正士之直言,以遂其情志,恬忽變戒,未有不至於顛覆者也。 《後漢書·崔駰列傳》: 矜矜業業, 《三國志·高堂隆傳》: 矜矜業業, 《群書治要·志》: 矜矜業業, 《群書治要·傳》: 矜矜業業, 《三國志·高堂隆傳》: 爰及末葉, 《群書治要·傳》: 爰及末葉, 《藝文類聚·總載帝王》: 爰及末葉, 《三國志·高堂隆傳》: 且秦始皇不築道德之基,而築阿房之宮,不憂蕭墻之變,而脩長城之役。當其君臣為此計也,亦欲立萬世之業,使子孫長有天下,豈意一朝匹夫大呼,而天下傾覆哉?故臣以為使先代之君知其所行必將至於敗,則弗為之矣。是以亡國之主自謂不亡,然後至於亡;賢聖之君自謂將亡,然後至於不亡。昔漢文帝稱為賢主,躬行約儉,惠下養民,而賈誼方之,以為天下倒縣,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歎息者三。況今天下彫弊,民無儋石之儲,國無終年之畜,外有彊敵,六軍暴邊,內興土功,州郡騷動,若有寇警,則臣懼版築之士不能投命虜庭矣。 《群書治要·傳》: 秦始皇不築道德之基,而築阿房之宮,不憂蕭墻之變,而修長城之役,當其君臣為此計也。亦欲立萬世之業,使子孫長有天下,豈意一朝匹夫大呼,而天下傾覆哉。故臣以為使先代之君,知其所行必將至於敗,則弗為之矣。是以亡國之主,自謂不亡,然後至於亡,賢聖之君,自謂將亡,然後至於不亡,昔漢文帝稱為賢主,躬行約儉,惠下養民,而賈誼方之,以為天下倒縣,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嘆息者三,况今天下彫獘,民無儋石之儲,國無終年之畜,外有强敵,六軍暴邊,內興土功,州郡騷動,若有寇警,則臣懼板築之士,不能投命虜庭矣。 《新書·過秦中》: 與民更始作阿房之宮, 《淮南子·兵略訓》: 而作阿房之宮, 《史記·秦始皇本紀》: 更始作阿房宮, 《史記·李斯列傳》: 又作阿房之宮, 《史記·李斯列傳》: 作為阿房之宮, 《史記·淮南衡山列傳》: 作阿房之宮, 《漢書·蒯伍江息夫傳》: 作阿房之宮, 《漢書·賈鄒枚路傳》: 篩土築阿房之宮, 《前漢紀·孝武皇帝紀三》: 作阿房之宮。 《三國志·高堂隆傳》: 而築阿房之宮, 《群書治要·本紀》: 更始作阿房之宮, 《群書治要·列傳》: 又作阿房之宮, 《群書治要·傳》: 而築阿房之宮, 《史記·淮陰侯列傳》: 欲建萬世之業, 《三國志·高堂隆傳》: 亦欲立萬世之業, 《群書治要·傳》: 亦欲立萬世之業,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二》: 賢聖之君。 《群書治要·傳》: 賢聖之君, 《三國志·華覈傳》: 獨以為可痛哭及流涕者三,可為長嘆息者六, 《群書治要·傳》: 以為天下倒縣,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嘆息者三, 《新書·數寧》: 可痛惜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大息者六。 《漢書·賈誼傳》: 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 《三國志·高堂隆傳》: 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歎息者三。 《群書治要·傳》: 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 《群書治要·傳》: 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嘆息者三, 《漢書·賈誼傳》: 可為痛哭者一, 《三國志·高堂隆傳》: 可為痛哭者一, 《群書治要·傳》: 可為痛哭者一, 《群書治要·傳》: 可為痛哭者一, 《群書治要·傳》: 可為痛哭者, 《三國志·高堂隆傳》: 且夫祿賜穀帛,人主所以惠養吏民而為之司命者也,若今有廢,是奪其命矣。旣得之而又失之,此生怨之府也。周禮,天府掌九伐之則以給九式之用,入有其分,出有其所,不相干乘而用各足。各足之後,乃以式貢之餘,供王玩好。又上用財,必考于司會。今陛下所與共坐廊廟治天下者,非三司九列,則臺閣近臣,皆腹心造膝,宜在無諱。若見豐省而不敢以告,從命奔走,惟恐不勝,是則具臣,非鯁輔也。昔李斯教秦二世曰:「為人主而不恣睢,命之曰天下桎梏。」二世用之,秦國以覆,斯亦滅族。是以史遷議其不正諫,而為世誡。 《群書治要·傳》: 夫禄賜穀帛,人主之所以惠養吏民而為之司命者也。若今有廢,是奪其命,既得之而又失之,此生怨之府也。今陛下所與共坐廊廟,治天下者,非三司九列,則臺閣近臣,皆腹心造膝,宜在無諱,若見豐省,而不敢以告,從命奔走,唯恐不勝,是則具臣,非鯁輔也。昔李斯教秦二世曰:為人主而不恣睢,命之曰天下桎梏,二世用之,秦國以覆,斯亦滅族,是以史遷議其不正諫而為世誡。 《三國志·高堂隆傳》: 且夫祿賜穀帛,人主所以惠養吏民而為之司命者也,若今有廢,是奪其命矣。 《群書治要·傳》: 夫禄賜穀帛,人主之所以惠養吏民而為之司命者也。若今有廢,是奪其命, 《太平御覽·穀》: 祿賜穀帛,人主之所以惠養吏民,而為之司命。若令有廢,是奪其命。 《論語·陽貨》: 既得之,患失之。 《禮記·雜記下》: 既得之而又失之, 《荀子·子道》: 既已得之,又恐失之。 《說苑·談叢》: 既得之又失之, 《說苑·雜言》: 既已得之又恐失之。 《孔子家語·好生》: 既得之而又失之, 《孔子家語·在厄》: 既得之,又恐失之。 《潛夫論·愛日》: 既得之,患失之 《金樓子·立言上》: 既得之又失之, 《三國志·高堂隆傳》: 旣得之而又失之, 《群書治要·陽貨》: 既得之,患失之, 《群書治要·傳》: 既得之而又失之, 《太平御覽·樂》: 既得之,又恐失之。 《太平御覽·憂下》: 既得之又恐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