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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 群書治要 -> 卷二十八 -> 吳志下 -> 4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聞薛瑩徵下獄。抗上疏曰:夫俊乂者,國家之良寶,社稷之貴資,庶政所以倫叙,四門所以穆清也。故大司農樓玄,散騎中常侍王蕃,少府李勗,皆當世秀穎,一時顯器,既蒙初寵,從容列位,而并旋受誅殛,或圮族替祀,或投弃荒裔,蓋周禮有赦賢之辟,春秋有宥善之義。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而蕃等罪名未定,大辟以加,心經忠義,身被極刑,豈不痛哉。且已死之形,固無所識,至乃焚爍流漂,弃之水濱,懼非先王之正典,或甫侯之所戒也。是以百姓哀聳,士民同慼,蕃,勗永已,悔亦靡及,誠望陛下赦召玄出,而頃聞薛瑩卒見逮録,瑩父綜納言先帝,傅弼文皇,及瑩承基,內厲名行,今之所坐,罪在可宥,臣懼有司未詳其事,如復誅戮,益失民望,乞垂天恩,原赦瑩罪,哀矜庶獄,清澄刑網,則天下幸甚。
《三國志·陸遜傳》: 聞武昌左部督薛瑩徵下獄,抗上疏曰:「夫俊乂者,國家之良寶,社稷之貴資,庶政所以倫叙,四門所以穆清也。故大司農樓玄、散騎中常侍王蕃、少府李勗,皆當世秀頴,一時顯器,旣蒙初寵,從容列位,而並旋受誅殛,或圮族替祀,或投棄荒裔。蓋周禮有赦賢之辟,春秋有宥善之義,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而蕃等罪名未定,大辟以加,心經忠義,身被極刑,豈不痛哉!且已死之刑,固無所識,至乃焚爍流漂,棄之水濵,懼非先王之正典,或甫侯之所戒也。是以百姓哀聳,士民同慼。蕃、勗永已,悔亦靡及,誠望陛下赦召玄出,而頃聞薛瑩卒見逮錄。瑩父綜納言先帝,傅弼文皇,及瑩承基,內厲名行,今之所坐,罪在可宥。臣懼有司未詳其事,如復誅戮,益失民望,乞垂天恩,原赦瑩罪,哀矜庶獄,清澄刑網,則天下幸甚!」 《群書治要·吳志下》: 聞薛瑩徵下獄。抗上疏曰:夫俊乂者,國家之良寶,社稷之貴資,庶政所以倫叙,四門所以穆清也。故大司農樓玄,散騎中常侍王蕃,少府李勗,皆當世秀穎,一時顯器,既蒙初寵,從容列位,而并旋受誅殛,或圮族替祀,或投弃荒裔,蓋周禮有赦賢之辟,春秋有宥善之義。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而蕃等罪名未定,大辟以加,心經忠義,身被極刑,豈不痛哉。且已死之形,固無所識,至乃焚爍流漂,弃之水濱,懼非先王之正典,或甫侯之所戒也。是以百姓哀聳,士民同慼,蕃,勗永已,悔亦靡及,誠望陛下赦召玄出,而頃聞薛瑩卒見逮録,瑩父綜納言先帝,傅弼文皇,及瑩承基,內厲名行,今之所坐,罪在可宥,臣懼有司未詳其事,如復誅戮,益失民望,乞垂天恩,原赦瑩罪,哀矜庶獄,清澄刑網,則天下幸甚。 《說苑·貴德》: 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新書·大政上》: 故與其殺不辜也,寧失於有罪也。 《孔叢子·刑論》: 『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春秋左傳·襄公二十六年》: 故《夏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漢書·刑法志》: 與其殺不辜,寧失有罪。 《漢書·賈鄒枚路傳》: 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前漢紀·孝宣皇帝紀一》: 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尚書·大禹謨》: 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三國志·盧毓傳》: 『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三國志·陸遜傳》: 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群書治要·尚書》: 與其殺弗辜,寧失不經, 《群書治要·襄公》: 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群書治要·傳》: 書曰:與殺不辜,寧失不經, 《群書治要·吳志下》: 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群書治要·鬻子》: 與殺不辜,寧失有罪, 《藝文類聚·鑒誡》: 無煞不辜,寧失有罪, 《太平御覽·州主簿》: 『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太平御覽·鑒戒下》: 無殺不辜,寧失有罪。 《太平御覽·敘刑上》: 與其煞不辜,寧失不經, 《太平御覽·律令下》: 與煞不辜,寧煞有罪。 《太平御覽·決獄》: 與其煞不辜,寧失有罪。 《太平御覽·赦》: 故與其煞不辜,寧失有罪; 《說苑·立節》: 豈不痛哉! 《說苑·雜言》: 豈不痛哉! 《史記·禮書》: 豈不痛哉! 《漢書·傅常鄭甘陳段傳》: 豈不痛哉! 《後漢書·杜欒劉李劉謝列傳》: 豈不痛哉! 《後漢書·袁紹劉表列傳下》: 豈不痛哉! 《三國志·袁術傳》: 豈不痛哉! 《三國志·呂蒙傳》: 豈不痛哉? 《三國志·陸遜傳》: 豈不痛哉! 《群書治要·韓詩外傳》: 則豈不痛哉。 《群書治要·傳》: 豈不痛哉。 《群書治要·吳志下》: 豈不痛哉。 《太平御覽·威宗孝桓皇帝》: 豈不痛哉! 《太平御覽·孝靈皇帝》: 豈不痛哉! 《後漢書·鄭范陳賈張列傳》: 則天下幸甚。 《三國志·袁渙傳》: 則天下幸甚! 《三國志·華歆傳》: 則天下幸甚, 《三國志·步隲傳》: 則天下幸甚。 《三國志·陸遜傳》: 則天下幸甚! 《群書治要·吳志下》: 則天下幸甚。 《太平御覽·穆宗文惠皇帝》: 則天下幸甚。 《太平御覽·拾遺》: 則天下幸甚。 《太平御覽·決獄》: 則天下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