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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 群书治要 -> 卷三十一 -> 六韬 -> 文韬 -> 2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文王问太公曰:愿闻为国之道。太公曰:爱民。文王曰:爱民奈何。太公曰:利而勿害,成而勿败,生而勿杀,与而勿夺,乐而勿苦,喜而勿怒。文王曰:奈何。太公曰:民不失其所务,则利之也。农不失其时业,则成之也。省刑罚,则生之也。薄赋敛,则与之也。无多宫室台池,则乐之也。吏清不苛,则喜之也。民失其务,则害之也。农失其时,则败之也。无罪而罚,则杀之也。重赋敛,则夺之也。多营宫室游观以疲民,则苦之也。吏为苛扰,则怒之也。故善为国者,御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慈弟也。见之饥寒则为之哀,见之劳苦则为之悲。文王曰:善哉。
《六韬·国务》: 文王问太公曰:“愿闻为国之大务,欲使主尊人安,为之奈何?”太公曰:“爱民而已。”文王曰:“爱民奈何?”太公曰:“利而勿害,成而勿败,生而勿杀,与而勿夺,乐而勿苦,喜而勿怒。”文王曰:“敢请释其故。”太公曰:“民不失务,则利之;农不失时,则成之;省刑罚,则生之;薄赋敛,则与之;俭宫室、台榭,则乐之;吏清不苛扰,则喜之;民失其务,则害之;农失其时,则败之;无罪而罚,则杀之;重赋敛,则夺之;多营宫室、台榭以疲民力,则苦之;吏浊苛扰,则怒之。故善为国者,驭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见其饥寒则为之忧,见其劳苦则为之悲。 《群书治要·文韬》: 文王问太公曰:愿闻为国之道。太公曰:爱民。文王曰:爱民奈何。太公曰:利而勿害,成而勿败,生而勿杀,与而勿夺,乐而勿苦,喜而勿怒。文王曰:奈何。太公曰:民不失其所务,则利之也。农不失其时业,则成之也。省刑罚,则生之也。薄赋敛,则与之也。无多宫室台池,则乐之也。吏清不苛,则喜之也。民失其务,则害之也。农失其时,则败之也。无罪而罚,则杀之也。重赋敛,则夺之也。多营宫室游观以疲民,则苦之也。吏为苛扰,则怒之也。故善为国者,御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慈弟也。见之饥寒则为之哀,见之劳苦则为之悲。 《群书治要·文韬》: 文王问太公曰:愿闻为国之道。太公曰:爱民。 《群书治要·文韬》: 文王问太公曰:愿闻为国之大失。太公曰: 《六韬·国务》: 文王问太公曰:“愿闻为国之大务, 《群书治要·文韬》: 文王问太公曰:愿闻为国之道。 《群书治要·文韬》: 文王问太公曰:愿闻治国之所贵。 《群书治要·文韬》: 文王问太公曰:愿闻为国之大失。 《群书治要·文韬》: 文王问太公曰:先圣之道, 《太平御览·律令下》: 文王问太公曰:“愿闻治国之所贵。” 《管子·轻重己》: 生而勿杀,赏而勿罚, 《六韬·国务》: 生而勿杀,与而勿夺,乐而勿苦, 《黄帝内经·四气调神大论》: 生而勿杀,予而勿夺,赏而勿罚, 《黄帝内经·五常政大论》: 故生而勿杀,长而勿罚, 《群书治要·文韬》: 生而勿杀,与而勿夺,乐而勿苦, 《六韬·国务》: 农不失时,则成之;省刑罚,则生之;薄赋敛,则与之;俭宫室、台榭,则乐之;吏清不苛扰,则喜之;民失其务,则害之;农失其时,则败之;无罪而罚,则杀之;重赋敛,则夺之;多营宫室、台榭以疲民力,则苦之;吏浊苛扰,则怒之。故善为国者,驭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见其饥寒则为之忧,见其劳苦则为之悲。 《吴越春秋·勾践七年》: 无夺民所好则利也,民不失其时则成之,省刑去罚则生之,薄其赋敛则与之,无多台游则乐之,静而无苛则喜之;民失所好则害之,农失其时则败之,有罪不赦则杀之,重赋厚敛则夺之,多作台游以罢民则苦之,劳扰民力则怒之,臣闻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其子,如兄之爱其弟。闻有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 《群书治要·文韬》: 民不失其所务,则利之也。农不失其时业,则成之也。省刑罚,则生之也。薄赋敛,则与之也。无多宫室台池,则乐之也。吏清不苛,则喜之也。民失其务,则害之也。农失其时,则败之也。无罪而罚,则杀之也。重赋敛,则夺之也。多营宫室游观以疲民,则苦之也。吏为苛扰,则怒之也。故善为国者,御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慈弟也。见之饥寒则为之哀,见之劳苦则为之悲。 《六韬·国务》: 民不失务,则利之;农不失时, 《逸周书·文传解》: 工不失其务,农不失其时, 《群书治要·文韬》: 民不失其所务,则利之也。农不失其时业, 《管子·法法》: 故农夫不失其时, 《逸周书·文传解》: 农不失其时, 《群书治要·文韬》: 农不失其时业, 《孟子·梁惠王上》: 省刑罚,薄税敛, 《管子·小匡》: 省刑罚,薄赋敛, 《六韬·国务》: 省刑罚,则生之;薄赋敛, 《史记·李斯列传》: 缓刑罚,薄赋敛,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 向使秦缓其刑罚,薄赋敛, 《吴越春秋·勾践七年》: 省刑去罚则生之,薄其赋敛则与之, 《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上》: 缓刑罚,薄赋敛, 《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下》: 乡使秦缓刑罚,薄赋敛, 《汉书·匡张孔马传》: 平刑罚,薄赋敛, 《群书治要·传》: 乡使秦缓其刑罚,薄赋敛, 《群书治要·文韬》: 省刑罚,则生之也。薄赋敛, 《管子·立政九败解》: 宫室台池, 《群书治要·文韬》: 无多宫室台池, 《说苑·政理》: 民失其所务,则害之也;农失其时,则败之也;有罪者重其罚,则杀之也;重赋敛者,则夺之也;多徭役以罢民力,则苦之也;劳而扰之,则怒之也。故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 《六韬·国务》: 民失其务,则害之;农失其时,则败之;无罪而罚,则杀之;重赋敛,则夺之;多营宫室、台榭以疲民力,则苦之;吏浊苛扰,则怒之。故善为国者,驭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见其饥寒则为之忧,见其劳苦则为之悲。 《吴越春秋·勾践七年》: 民失所好则害之,农失其时则败之,有罪不赦则杀之,重赋厚敛则夺之,多作台游以罢民则苦之,劳扰民力则怒之,臣闻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其子,如兄之爱其弟。闻有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 《群书治要·文韬》: 民失其务,则害之也。农失其时,则败之也。无罪而罚,则杀之也。重赋敛,则夺之也。多营宫室游观以疲民,则苦之也。吏为苛扰,则怒之也。故善为国者,御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慈弟也。见之饥寒则为之哀,见之劳苦则为之悲。 《说苑·政理》: 农失其时, 《六韬·国务》: 农失其时, 《逸周书·史记解》: 农失其时, 《群书治要·文韬》: 农失其时, 《说苑·政理》: 则怒之也。故善为国者遇民, 《管子·度地》: 则臣之义也。故善为国者, 《六韬·国务》: 则怒之。故善为国者, 《群书治要·文韬》: 则怒之也。故善为国者, 《说苑·政理》: 如父母之爱子, 《韩非子·五蠹》: 不过父母之爱子, 《六韬·国务》: 驭民如父母之爱子, 《战国策·赵太后新用事》: 父母之爱子, 《群书治要·文韬》: 御民如父母之爱子, 《六韬·上贤》: 文王曰:“善哉!” 《群书治要·文韬》: 文王曰:善哉。 《群书治要·文韬》: 文王曰: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