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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ang -> 群书治要 -> 卷三十二 -> 管子 -> 法法 -> 5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规矩者,方圆之正也。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圜也。故巧者能生规矩,不能废规矩而正方圜,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故虽有明智高行,背法而治,是废规矩而正方圜也。贤人不至谓之蔽,忠臣不至至作用谓之塞,令之不行谓之障,禁而不止谓之逆,蔽塞障逆之君者,不杜其门而守其户也。为贤者之不至,令之不行也。
《管子·法法》: 规矩者,方圜之正也,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圜也;故巧者能生规矩,不能废规矩而正方圜。虽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故虽有明智高行,倍法而治,是废规矩而正方圜也。 《群书治要·法法》: 规矩者,方圆之正也。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圜也。故巧者能生规矩,不能废规矩而正方圜,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故虽有明智高行,背法而治,是废规矩而正方圜也。 《孟子·离娄上》: 规矩,方员之至也; 《荀子·礼论》: 规矩者,方圆之至; 《管子·法法》: 规矩者,方圜之正也, 《史记·礼书》: 规矩者,方员之至也; 《群书治要·法法》: 规矩者,方圆之正也。 《礼记·经解》: 规矩之于方圜也。 《荀子·王霸》: 犹规矩之于方圆也, 《管子·法法》: 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圜也; 《群书治要·经解》: 规矩之于方圆也。 《群书治要·法法》: 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圜也。 《太平御览·叙礼上》: 规矩之于方圆也。 《太平御览·秤》: 规矩之于方圜也。 《管子·法法》: 不能废法而治国; 《淮南子·泛论训》: 然而立政者不能废法而治民; 《群书治要·法法》: 不能废法而治国, 《群书治要·汜论》: 不能废法而治民, 《太平御览·叙兵下》: 然而位政者不能废法而治民; 《商君书·弱民》: 背法而治, 《群书治要·法法》: 背法而治, 《管子·法法》: 贤人不至,谓之蔽。忠臣不用,谓之塞。令而不行,谓之障。禁而不止,谓之逆。蔽塞障逆之君者,不敢杜其门而守其户也,为贤者之不至,令之不行也。 《群书治要·法法》: 贤人不至谓之蔽,忠臣不至谓之塞,令之不行谓之障,禁而不止谓之逆,蔽塞障逆之君者,不杜其门而守其户也。为贤者之不至,令之不行也。 《管子·法法》: 非杜其门而守其户也,为政之有所不行也; 《管子·法法》: 非敢杜其门而守其户也,为令之有所不行也; 《管子·法法》: 不敢杜其门而守其户也,为贤者之不至,令之不行也。 《管子·明法解》: 非塞其门,守其户也,然而令不行, 《群书治要·法法》: 非杜其门而守其户也。为政之有所不行也。 《群书治要·法法》: 不杜其门而守其户也。为贤者之不至,令之不行也。 《管子·法法》: 为贤者之不至,令之不行也。 《淮南子·本经训》: 召之不至,令之不行, 《群书治要·法法》: 为贤者之不至,令之不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