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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 群书治要 -> 卷三十二 -> 管子 -> 法法 -> 6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凡民从上也。不从口之所言,从情之所好也。上好勇则民轻死,上好仁则人轻财,故上之所好,民必甚焉。是故明君知民之必以上为心也。故置法以自治,立义义作仪以自正也。故上不行则民不从,是以有道之君,行法修制,公国壹民,以听于世,忠臣直进,以论其能,明君不以禄爵私所爱,忠臣不诬能以干爵禄,君不私国,臣不诬能,行此道者,虽未大治,正民之径径作经也。
《管子·法法》: 凡民从上也,不从口之所言,从情之所好者也;上好勇,则民轻死;上好仁,则民轻财;故上之所好,民必甚焉;是故明君知民之必以上为心也,故置法以自治,立仪以自正也;故上不行,则民不从,彼民不服法死制,则国必乱矣;是以有道之君,行法修制, 《群书治要·法法》: 凡民从上也。不从口之所言,从情之所好也。上好勇则民轻死,上好仁则人轻财,故上之所好,民必甚焉。是故明君知民之必以上为心也。故置法以自治,立义以自正也。故上不行则民不从,是以有道之君,行法修制, 《管子·法法》: 明君公国一民以听于世。忠臣直进以论其能。 《群书治要·法法》: 公国壹民,以听于世,忠臣直进,以论其能, 《管子·法法》: 明君不以禄爵私所爱,忠臣不诬能以干爵禄。君不私国,臣不诬能,行此道者,虽未大治,正民之经也。 《群书治要·法法》: 明君不以禄爵私所爱,忠臣不诬能以干爵禄,君不私国,臣不诬能,行此道者,虽未大治,正民之径也。 《潜夫论·忠贵》: 是故明主不敢以私爱,忠臣不敢以诬能。 《管子·法法》: 明君不以禄爵私所爱,忠臣不诬能以干爵禄。 《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 故明主不敢以私授,忠臣不敢以虚受。 《群书治要·法法》: 明君不以禄爵私所爱,忠臣不诬能以干爵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