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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 群书治要 -> 卷三十二 -> 管子 -> 轻重 -> 3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乃戒大将曰:百人之长,必为之朝礼,千人之长,必拜而送之,降两级,其有亲戚者,必遗之酒四石、肉四鼎,其无亲戚者,必遗其妻子酒三石、肉三鼎,行教半岁,父教其子,兄教其弟,妻谏其夫。曰:见礼若此,不死列阵,可以反于乡乎。
《管子·轻重乙》: 乃诫大将曰:“百人之长,必为之朝礼,千人之长,必拜而送之,降两级。其有亲戚者,必遗之酒四石,肉四鼎。其无亲戚者,必遗其妻子酒三石,肉三鼎。”行教半岁,父教其子,兄教其弟,妻谏其夫。曰:“见礼若此其厚,而不死列陈,可以反于乡乎?” 《群书治要·轻重》: 乃戒大将曰:百人之长,必为之朝礼,千人之长,必拜而送之,降两级,其有亲戚者,必遗之酒四石、肉四鼎,其无亲戚者,必遗其妻子酒三石、肉三鼎,行教半岁,父教其子,兄教其弟,妻谏其夫。曰:见礼若此,不死列阵,可以反于乡乎。 《管子·轻重乙》: 父教其子,兄教其弟, 《管子·轻重丁》: 父教其子,兄教其弟, 《群书治要·轻重》: 父教其子,兄教其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