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臣同地,则臣有所逃其罪矣。故陈绳则木之枉者有罪,措准则地之险者有罪,审名分则羣臣之不审者有罪,夫爱民且利之也。爱而不利,则非慈母之德也。好士,且知之也。好而弗知,则衆而无用也。力于朝,且治之也。力而弗治,则劳而无功矣。三者虽异,道一也。是故曰:审一之经,百事乃成,审一之纪,百事乃理,名实判为两,合为一,是非随名实,赏罚随是非,是则有赏,非则有罚,人君之所独断也。
主亦有地,臣主同地
故陈绳则木之枉者有罪,措准则地之险者有罪
则劳而无功矣
赏罚随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