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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ang -> 群书治要 -> 卷四十五 -> 崔寔政论 -> 7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法度既堕,舆服无限,婢妾皆戴瑱楴之饰而被织文之衣,乃送终之家,亦无法度,至用轜梓黄肠,多藏宝货,享牛作倡,高坟大寝,是可忍也。孰不可忍,而俗人多之,咸曰健子,天下跂慕,耻不相逮,念亲将终无以奉遣,乃约其供养,豫修亡殁之备,老亲之饥寒,以事淫法法疑汰之华称,竭家尽业,甘心而不恨,穷厄既迫,迫为盗贼,拘执陷罪,为世大戮,痛乎。化俗之刑陷愚民也。且橘柚之贡,尧舜所不尝御,山龙华虫,帝王不以为亵服,今之臣妾,皆馀黄甘而厌文绣者,盖以万数矣。其馀称此,不可胜记,古者墓而不坟,文武之兆,与平地齐,今豪民之坟,已千坊矣。欲民不匮,诚亦难矣。是以天戚戚,人汲汲,外溺奢风,内忧穷竭,故在位者则犯王法以聚敛,愚民则冒罪戮以为健,俗之坏败,乃至于斯,此天下之患三也。
《群书治要·崔寔政论》: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太平御览·肃宗孝明皇帝》: 此而可忍,孰不可忍? 《太平御览·炀皇帝》: 此而可忍,孰不可容! 《太平御览·蟹》: 此而可忍,孰不可忍! 《群书治要·崔寔政论》: 念亲将终无以奉遣,乃约其供养,豫修亡殁之备,老亲之饥寒,以事淫法之华称,竭家尽业,甘心而不恨,穷厄既迫,迫为盗贼,拘执陷罪,为世大戮,痛乎。化俗之刑陷愚民也。 《太平御览·葬送四》: 至念亲将终,无以奉遣,乃约其供养衣服,豫修已没之制,竭家尽业,甘之不恨。穷厄既迫,起为盗贼。拘执陷罪,为世大戮。痛乎,此俗之愚民也。 《汉书·王贡两龚鲍传》: 穷则起为盗贼。 《汉书·王莽传下》: 民穷,悉起为盗贼。 《前汉纪·孝平皇帝纪》: 百姓穷困。起为盗贼。 《群书治要·崔寔政论》: 穷厄既迫,迫为盗贼, 《太平御览·葬送四》: 穷厄既迫,起为盗贼。 《太平御览·雹》: 百姓穷愁,起为盗贼。 《汉书·李广苏建传》: 为世大戮, 《前汉纪·孝昭皇帝纪》: 为世大戮。 《群书治要·崔寔政论》: 为世大戮, 《太平御览·葬送四》: 为世大戮。 《群书治要·崔寔政论》: 且橘柚之贡,尧舜所不尝御,山龙华虫,帝王不以为亵服,今之臣妾,皆馀黄甘而厌文绣者,盖以万数矣。 《艺文类聚·甘》: 橘柚之实,尧舜所不常御,山龙华虫,帝王不以为亵服,今之臣妾,皆馀黄甘而餍文绣,盖以万数矣。 《太平御览·橘》: 橘柚之贡,尧舜不常;山龙华虫,帝王不以为亵服。而命臣馀黄甘厌文绣者,盖以万数者也。 《群书治要·崔寔政论》: 且橘柚之贡,尧舜所不尝御, 《艺文类聚·甘》: 橘柚之实,尧舜所不常御, 《太平御览·橘》: 橘柚之贡,尧舜不常; 《太平御览·柚》: 崔实《政论》曰:橘、柚之贡,尧、舜所不常御。 《后汉书·舆服下》: 山龙华虫,作缋宗彝, 《尚书·益稷》: 山、龙、华虫作会; 《说文解字·黹部》: 衮衣山龙华虫。 《说文解字·糸部》: 山龙华虫作绘。 《群书治要·崔寔政论》: 山龙华虫, 《艺文类聚·甘》: 山龙华虫, 《艺文类聚·雉》: 山龙华虫。 《太平御览·衣》: 山龙华虫,作会宗彝、 《太平御览·衮衣》: 山龙华虫,作会宗彝, 《太平御览·衮衣》: 服山龙华虫, 《太平御览·雉》: 山龙华虫。 《太平御览·橘》: 山龙华虫,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 其馀不可胜纪。 《汉书·公孙弘卜式儿宽传》: 其馀不可胜纪。 《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 其馀不可胜数。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四》: 其馀不可胜纪。 《后汉书·酷吏列传》: 其馀惨毒刺刻,不可胜数。 《抱朴子·辨问》: 其馀磨灭者,不可胜数, 《群书治要·传》: 其馀不可胜纪, 《群书治要·崔寔政论》: 其馀称此,不可胜记, 《艺文类聚·总载职官》: 其馀不可胜纪, 《太平御览·帝纣》: 其馀不可胜数, 《太平御览·品藻上》: 其馀不可胜记。 《太平广记·张镐》: 其馀小蛇不可胜数。 《礼记·檀弓上》: 古也墓而不坟; 《白虎通德论·崩薨》: 古也墓而不坟, 《孔子家语·公西赤问》: 古者墓而不坟。 《汉书·楚元王传》: 称古墓而不坟, 《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 古者墓而不坟, 《颜氏家训·终制》: 古者,墓而不坟。 《群书治要·崔寔政论》: 古者墓而不坟, 《太平御览·冢墓一》: 古者墓而不坟。 《汉书·王贡两龚鲍传》: 俗之坏败,乃至于是! 《前汉纪·孝元皇帝纪上》: 俗之败坏。乃至于此。 《群书治要·传》: 俗之坏败,乃至于是, 《群书治要·崔寔政论》: 俗之坏败,乃至于斯, 《艺文类聚·刑法》: 俗之坏败,乃至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