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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ang -> 群書治要 -> 卷四十五 -> 崔寔政論 -> 10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傳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舊時永平、建初之際,去戰攻未久,朝廷留意於武備,財用優饒,主者躬親,故官兵常牢勁精利,謝蔡大僕之弩,及龍亭九年之劍,至今擅名天下,頃主者既不敕慎,而詔書又誤,進入之賓,貪饕之吏,競約其財用,狡猾之工,復盗竊之,至以麻枲被弓弩,米粥雜漆,燒鎧鐵焠醯中,令脆易冶,孔又褊小,刀牟悉鈍,故邊民敢鬬健士,皆自作私兵,不肯用官器,凡漢所以能制胡者,徒擅鎧弩之利也。鎧則不堅,弩則不勁,永失所恃矣。且夫士之身苟兵鈍甲耎,不可依怙,雖孟賁,卞莊,由有猶豫,推此論之,以小况大,使三軍器械,皆可依阻,則膽强勢盛,各有赴敵不旋之慮,若皆弊敗不足任用,亦競奮皆不避水火矣。三軍皆奮,則何敵不克,誠宜復申明巧工舊令,除進入之課,復故財用,雖頗為吏工所中,尚勝於自中也。苟以牢利任用為故,無問其他。
《論語·衛靈公》: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潛夫論·讚學》: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潛夫論·本政》: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漢書·成帝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漢書·刑法志》: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漢書·楊胡朱梅云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群書治要·志》: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群書治要·潛夫論》: 是故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群書治要·崔寔政論》: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藝文類聚·紙》: 夫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太平御覽·敘兵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太平御覽·書上》: 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太平御覽·器皿》: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太平廣記·韋誕》: 夫欲善其事,必利其器。 《群書治要·崔寔政論》: 舊時永平、建初之際,去戰攻未久, 《太平御覽·弩》: 永平,建初之際,去戰未久, 《群書治要·崔寔政論》: 舊時永平、建初之際, 《群書治要·崔寔政論》: 近永平,建初之際, 《太平御覽·弩》: 永平,建初之際, 《太平御覽·赦》: 近永平、建初之際, 《群書治要·崔寔政論》: 故官兵常牢勁精利,謝蔡大僕之弩,及龍亭九年之劍,至今擅名天下, 《太平御覽·敘兵器》: 兵器精利,有蔡太仆之弩,龍亭之劍,至今擅名天下。 《太平御覽·弩》: 官兵勁利,有蔡太仆之弩,擅名天下。 《群書治要·崔寔政論》: 貪饕之吏,競約其財用,狡猾之工,復盗竊之,至以麻枲被弓弩,米粥雜漆,燒鎧鐵焠醯中,令脆易冶,孔又褊小,刀牟悉鈍,故邊民敢鬬健士,皆自作私兵,不肯用官器,凡漢所以能制胡者,徒擅鎧弩之利也。鎧則不堅,弩則不勁,永失所恃矣。 《太平御覽·甲下》: 貪饕之吏,競納財用,狡猾之工,復盜竊之。至以麻枲被弓弩,鐵淬醘中令脆易治,鎧孔又褊小不足容入。凡漢所以能制胡者,徒襦鎧弩之利也,今鎧則不堅,弩則不勁,永失所恃矣。 《人物志·材能》: 推此論之, 《三國志·陸遜傳》: 推此論之, 《群書治要·崔寔政論》: 推此論之, 《群書治要·典語》: 推此論之, 《太平御覽·敘聖》: 推此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