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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ang -> 群書治要 -> 卷四十七 -> 劉廙政論 -> 備政 -> 3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虛名彰於世,奸實隱於身,人主眩其虛,必有以暗其實矣。故因而貴之,敬而用之,此所謂惡貪而罰於由夷,好清而賞於盗跖也。名實相違,好惡相錯,此欲清而不知重其禄之故也。不知重其禄,非徒失於清也。又將使清分於私,而知周於欺,推此一失,以至於欺,苟欺之行,何事而不亂哉。故知清而不知所以重其禄者,則欺而濁,知重其禄而不知所以少其吏者,則竭而不足,知少其吏而不知所以盡其力者,則事繁而職闕,凡此數事,相須而成,偏廢,則有者不為用矣。其餘放欺,無事而不若此者也。不可得一二而載之耳,故明君必須良佐而後致治,非良佐能獨治也。必須善法有以用之,夫君猶醫也。臣猶針也。法,陰陽補瀉也。針非人不入,人非針不徹於病,二者既備而不知陰陽補瀉,則無益於疾也。又况逆逆疑并失之哉。今用針而不存於善術,使所針必死,夫然也。其疾之療亦遠,良醫急於速療,而不恃針入之無恙也。明君急於治平,而不恃亡失之不便亡也。必須至亡也百三字,恐當連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