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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ang -> 群书治要 -> 卷四十九 -> 傅子 -> 26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汉初入秦,约法三章,论功定赏,先封所憎,约法三章,公而简也。先封所憎,无忌也。虽网漏吞舟,而百姓安之者,能通天下之志,得其略也。世尚尚下有宽字简,尊儒贵学,政虽有失,能容直臣,简则不苟,宽则衆归之,尊儒贵学,则民笃于义,能容直臣,则上之失不害于下,而民之所患上闻矣。自非圣人焉无失,失而能改,则所失少矣。心以为是,故言行由之,其或不是,不自知也。先王患人之不自知其失,而处尊者,天下之命在焉。顺之则生,逆之则死,顺而无节,则谄谀进,逆而畏死,则直道屈,明主患谀己者衆而无由闻失也。故开敢谏之路,纳逆己之言,苟所言出于忠诚,虽事不尽是,犹欢然然下有受字之,所通直言之涂,引而致之,非为名也。以为直言不闻,则己之耳目塞,耳目塞于内,谀者顺之于外,此三季所以至亡而不自知也。周昌比高祖于桀纣,而高祖托以爱子,周亚夫申军令,而太宗为之不驱,朱云折槛,辛庆忌叩头流血,斯乃宽简之风,汉所以历年四百也。
《汉书·刑法志》: 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 《前汉纪·孝成皇帝纪一》: 至高祖初入秦。约法三章。 《后汉书·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 高祖平乱,约法三章。 《后汉书·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 高祖入关,虽尚约法,然杀人者死, 《群书治要·志》: 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 《群书治要·志》: 高祖平乱,约法三章, 《群书治要·体论》: 高祖约法三章, 《群书治要·傅子》: 汉初入秦,约法三章, 《艺文类聚·刑法》: 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 《太平御览·喜》: 高祖入关,与父老约,法三章, 《太平御览·律令上》: 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煞人者死, 《说苑·谈丛》: 吞舟之鱼, 《庄子·庚桑楚》: 吞舟之鱼, 《列子·杨朱》: 吞舟之鱼, 《淮南子·主术训》: 吞舟之鱼, 《淮南子·缪称训》: 无吞舟之鱼。 《吕氏春秋·慎势》: 吞舟之鱼, 《史记·酷吏列传》: 网漏于吞舟之鱼, 《盐铁论·论灾》: 网漏吞舟之鱼, 《汉书·刑法志》: 网漏吞舟之鱼, 《汉书·酷吏传》: 号为罔漏吞舟之鱼。 《前汉纪·孝成皇帝纪一》: 号为宽略。网漏吞舟之鱼。 《后汉书·张王种陈列传》: 网漏吞舟之鱼, 《世说新语·规箴》: 宁使网漏吞舟, 《抱朴子·博喻》: 吞舟之鱼, 《金楼子·立言下》: 求吞舟之鱼, 《群书治要·酷吏传》: 网漏于吞舟之鱼, 《群书治要·传》: 网漏吞舟, 《群书治要·用奇》: 然后罔漏吞舟之鱼, 《群书治要·傅子》: 虽网漏吞舟, 《太平御览·梳篦》: 漏吞舟之鱼; 《太平御览·鱼上》: 吞舟之鱼, 《太平御览·蚁》: 吞舟之鱼, 《太平御览·蚁》: 吞舟之鱼, 《周易·系辞上》: 故能通天下之志。 《群书治要·周易》: 故能通天下之志, 《群书治要·傅子》: 夫能通天下之志者, 《群书治要·傅子》: 能通天下之志, 《太平御览·叙圣》: 故能通天下之志; 《太平御览·易》: 故能通天下之志; 《后汉书·儒林列传下》: 尊儒贵学, 《三国志·明帝纪》: 尊儒贵学, 《群书治要·傅子》: 尊儒贵学, 《群书治要·傅子》: 尊儒贵学, 《太平御览·博士》: 尊儒贵学, 《群书治要·傅子》: 周昌比高祖于桀纣, 《太平御览·谏诤三》: 故周昌比高祖于桀纣, 《群书治要·傅子》: 朱云折槛, 《太平御览·正直上》: 昔朱云折槛,